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重点复习资料(西方政治制度)

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重点复习资料(西方政治制度)

知识地图—概述

第一节 西方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01 选举制度的产生

在现代西方国家,选举是指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国公民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选择和推举国家公职人员的活动,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

选举制度是选举产生国家代表机关的组成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制度,是由一系列关于选举的法律、法规和规则构成的整体,其具体内容包括选举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等,如选民与候选人的资格、选区划分、竞选规则、投票计票等。选举制度是现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与议会制度、政党制度共同构成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三大支柱。

选举在原始公社的氏族组织中曾广泛存在,氏族所有成年男女通过氏族会议的形式,以公平、平等、直接的方式来选举氏族首领并决定氏族的一切重大问题。原始公社的这种选举作为人类社会选举制度的萌芽,是一种“古代自然形成的民主制”。

近代西方选举制度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而产生和发展的。但是近代的选举制度是不成熟、不完全的,普遍存在对选举权的诸多不合理限制。

1688 年英国“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立宪君主政体,确认议会的权力和地位高于国王,同时宣布“国会议员的选举必须是自由的”。但 1711 年英国议会通过法案规定,选民必须拥有 40 先令以上收入并有自由土地,一些城市还要求选民必须是同业团体或行会的成员;而作为郡议员必须每年不动产收入在 600 英镑以上,市镇议员每年不动产收入要在 300 英镑以上。

法国大革命之后制定的 1791 年宪法中规定了选举国民议会和选举市乡政府官吏的制度。但与此同时,该宪法规定只有“积极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成为“积极公民”的条件除了必须是法国人和年满 25 岁外,还必须有“法律所指定的一定时期的住所”、“已交纳了相当于 3 个工作日价值的直接税”;“不处于被雇佣的奴役地位”等。这就意味着,不能满足这些条件的人是“消极公民”,不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这一规定,当时法国 2500 万居民中享有选举权的“积极公民”仅 430 万人。

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没有封建传统的束缚。早在独立战争之前,北美各殖民地就已建立了由移民选举产生的议会。美国独立后,1787 年制宪会议通过的联邦宪法规定,美国总统由每个州委派

的选举人选举产生,国会参议员、众议员由公民间接和直接选举产生。但是,宪法对选民和被选举人的资格,国会参议员和众议员、总统选举人的选举和委派方式都没有规定,而是留给各州议会去决定。19 世纪初期,美国大多数州都把缴纳人头税或者拥有土地作为享有选举权的资格条件,有的州对公职候选人规定了很高的财产资格要求。

【2019 年 10 月】历史上,通过区分“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而对选民资格进行限制发生在( )。

【选项】

A.美国

B.意大利

C.法国

D.德国

【答案】C

【解析】法国大革命之后制定的 1791 年宪法中规定了选举国民议会和选举市乡政府官吏的制度。该宪法规定只有“积极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成为“积极公民”的条件除了必须是法国人和年满 25 岁外,还必须有“法律所指定的一定时期的住所”,“不处于被雇佣的奴役地位”等。这就意味着,不能满足这些条件的人是“消极公民”,不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西方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02 普选制的确立 ★★★

普选权【1904 名词解释】:指一国的公民不论其性别、种族、出身背景、财产状况、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等,一律享有平等的选举权。

普选制:建立在普选权基础上的选举制度就是普选制,也就是公民普遍、平等地参加选举国家代表机关和其他公职人员的制度,是现代选举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

1.英国普选制的确立

1832 年,英国议会制定《英格兰与威尔士人民代表法》。内容:重新分配了议席,增加了城市代表的名额;规范选举程序,对合格选民实行延续至今的登记制度;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

1837 年,工人阶级掀起群众性的宪章运动。提出年满 21 岁的男子都有普选权、选举投票应秘密进行等。其中,成年男子的普选权为首要的目标。

1884 年,英国议会颁布《人民代表法》,规定无论公民居住所在地是农村还是城市,只要有 10英镑就可以享有选举权。

1948 年,对选举制度再次改革。这一年通过的《人民代表法》规定凡是年满 21 岁,在其选区居住满 3 个月,不分男女均有投票权。这次改革还废除了英国长期实行的不合理的复票制。

1969 年的《人民代表法》又将年龄要求降低为 18 岁,从而使成年公民的普选权终于完全得以实现。

2.美国普选制的确立

选举问题交由各州宪法和法律进行处理,各州大多规定以纳税资格取代选举的财产资格。

1810 年马里兰州通过宪法修正案取消了纳税资格,规定“该州的每一位成年自由男子,只要年龄在 21 岁以上,均有选举权”从而成为原来 13 个州中第一个把选举权与财产彻底分离的州。到美国内战前,白人成年男子的普选权在美国基本确立。

1890 年,怀俄明州加入联邦,成为授予妇女选举权的第一个州。

1920 年美国才通过第 19 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合众国公民的投票不得因为性别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拒绝或剥夺”,妇女的选举权由此得到确认。

美国普选制发展遇到的最大障碍是种族歧视问题,利用人头税、文化测验、祖父条款、白人预选会等规定变相地限制黑人的选举权。1970 年国会对《投票权法》进行修订,至此,黑人的选举权才真正得到全面实现。

3.法国普选制的确立

1848 年“二月革命”推翻了七月王朝,揭开了法国选举制度史上的新篇章。1848 年宪法规定,议员选举是直接的、普遍的,并以秘密投票方式进行。法兰西第二帝国和法兰西第三共和国都沿袭这一规定,由此法国成年男子的普选权得以最终确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由于法国妇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所做出的贡献,于 1944 年 4 月 21日颁布法令规定满 21 岁的法国妇女可以参加选举,从而使法国妇女在历史上首次获得选举权。

【2018 年 10 月】法国妇女首次获得选举权是在( )。

【选项】

A.七月王朝时期

B.法兰西第二帝国时期

C.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

D.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

【答案】D

【解析】第二次世界大战接近尾声时,戴高乐领导的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考虑到欧洲一些国家如英国、比利时等已建立了妇女参加选举的制度,以及法国妇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所做出的贡献,于 1944 年 4 月 21 日颁布法令规定满 21 岁的法国妇女可以参加选举,从而使法国妇女在历史上首次获得选举权。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西方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2020 年 10 月】英国宪章运动的首要目标是( )。

【选项】

A.成年男子的普选权

B.选举投票应秘密进行

C.平均分配选区

D.国会每年举行一次改选

【答案】A

【解析】1837 年,工人阶级掀起群众性的宪章运动。提出年满 21 岁的男子都有普选权、选举投票应秘密进行等。其中,成年男子的普选权为首要的目标。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西方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03 西方选举制度的意义

选举制度的意义主要表现为:1.选举是实现人民主权和代议制民主的主要途径。2.选举是政权合法性的基本来源。3.选举是民众政治参与和政治社会化的重要方式。

第二节 西方选举制度的原则

01 普遍原则

普遍原则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主体的普遍性,其基本含义是指,在一国之内,凡达到法定年龄,且按宪法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公民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普遍选举原则的理论基础是西方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学说。

02 平等原则 ★

平等原则是普选权的具体化,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人一票”“每票等值”每个选民都有且只有一票投票权。

每个选民所投的选票效力相等,因而同等数量的代表应由同等数量的选民选举产生,实现平等的代表权。

西方许多国家曾长期存在不平等选举现象,具体体现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复票制”,即在一次选举活动中,部分选民享有多次投票权。在英国下议院议员选举中,就长期实行复票制。

第二,差别代表。最突出的做法就是不按平均人口划分选区,造成选举同等数量代表的选区的选民数量极为悬殊,导致不同选区的选票不等值现象。

【2019 年 4 月】“复票制”违背了西方选举制度的( )。

【选项】

A.普遍原则

B.平等原则

C.自由原则

D.选举公开原则

【答案】B

【解析】复票制度即一人拥有多次投票选举的权利,违背了平等原则。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西方选举制度的原则

03 自由投票原则 ★★

自由投票原则是指选民不受他人强制,根据个人的自由意志表达选举意愿。自由投票一方面表现为选民是否使用投票权仅依据他自己的意志,不受强制;另一方面还表现为选民如何使用投票权也仅依据自己的意志,不受强制。在选举实践中,自由投票更多地表现为秘密投票。秘密投票的基本方式为无记名投票,即选举时投票人在法律保障下,不在选票上署名,根据个人意愿秘密填写选票和投票,其选举意愿不为他人所知。

1856 年 11 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十第一届议会通过的宪法规定实行秘密投票,由于秘密选票首创于澳大利亚,因此也被称为“澳大利亚选票”。

【2018 年 4 月】在西方国家,自由投票更多地表现为( )。【选项】

A.口头投票

B.秘密投票

C.举手表决

D.双记名投票

【答案】B

【解析】在选举实践中,自由投票更多地表现为秘密投票。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西方选举制度的原则

【2020 年 8 月】1856 年出现的“澳大利亚选票”主要体现了西方选举制度的( )。

【选项】

A.普遍原则

B.平等原则

C.自由原则

D.选举公开原则

【答案】C

【解析】1856 年 1 1 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第一届议会通过的宪法规定实行秘密投票,这种投票法采用政府所印刷的选票,纸上载有全部候选人的姓名,投票人单独进入投票的密室内,只需在选票上对有关候选人的姓名作一记号而不留下任何笔迹,然后将选票投入票箱。这种投票方式使选民意志的自由表达有了制度保证,使选举目的较好地得以实现,从而被各国所效仿。由于秘密选票首创于澳大利亚,因此也被称为“澳大利亚选票”。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西方选举制度的原则

04 选举公开原则 ★★

选举公开原则是指选举规则、候选人、选举经过和选举结果等都必须向全体公民公开。 选举公开的内容:一是候选人情况公开。二是选举过程公开。三是候选人能够公开表达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四是公布竞选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第三节 选民、候选人和选区划分

01 选民资格

选民是指依照一国宪法或选举法的规定,享有选举权的公民。“选民”和“公民”是不同的概念,

所有的选民都是必须是公民,但并非所有的公民都能成为选民。

一个国家的公民,在符合法定标准的情况下才拥有选举权,这种法定标准就是选民资格。

【2018 年 4 月】西方国家选民资格的形式要件是( )。

【选项】

A.国籍条件

B.居住期限

C.选民登记

D.不能被剥夺政治权利

【答案】C

【解析】在现实生活中,公民要实际行使选举权还需具备一种形式要件——选民登记。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选民、候选人和选区划分

02 候选人资格 ★【1910 简答】

1.国籍资格

由于选举是主权国家内的政治活动,候选人必须是本国公民,外国人或无国籍的人不能被提名为候选人。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候选人必须具有美国原始国籍,即必须是出生在美国的公民,任何通过移民取得归化国籍的美国人不得被提名总统候选人。移民取得美国国籍 7 年后可竞选众议员,9 年后可竞选参议员。

德国宪法规定,公民至少须取得国籍 1 年之后才可被提为议员候选人。

2.年龄资格

西方国家候选人的最低年龄资格一般高于选民的年龄资格。下议院议员候选人的年龄资格,在美国、意大利、印度为 25 岁,法国为 23 岁,英国、德国为21 岁,日本为 20 岁。上议院的议员候选人的年龄资格一般都规定在 30 岁以上,如意大利为 40 岁,法国为 35 岁,美国、日本为 30 岁。总统候选人的年龄资格要求则更高一些,意大利为 50 岁,法国、德国为 40 岁,美国为 35 岁。

3.居住资格

在很多国家,候选人特别是议员候选人必须在特定的选区内居住。如美国宪法规定,国会参议员候选人当选时应是所在州的居民。

有些国家还进一步规定了居住期限,如墨西哥、比利时宪法规定必须在本选区住满 6 个月以上才有被选举权,挪威选举法则规定要在国内连续居住 10 年以上才能竞选议员。

4.职业限制

从事某些职业者不得竞选议员或其他公职。

美国宪法规定,行政官员、文官、法官在任职期间不能成为议员候选人,如要竞选议员职位,则必须事先辞去原有公职;法国、瑞士、荷兰等国法律也规定政府公职人员不得竞选议员。

候选人的职业限制,主要是为了确保选举过程的政治中立性和分权制衡这一宪法性原则能够实现。

5.文化教育资格

丹麦、荷兰、葡萄牙、新加坡等国规定候选人必须有读写能力,美国的华盛顿州、夏威夷州、弗吉尼亚州、纽约州都要求候选人会读会写,纽约州甚至要求候选人必须提交受过 8 年教育的证书。

6.选举保证金

候选人必须交纳一定的选举保证金,如果选举时该候选所获选票达不到一定比例时,保证金予以没收。

1985 年制定的英国下议院议员选举保证金为 500 英镑,候选人在选举中获得 5%的基本选票,保证金就退还给候选人,否则收归国家所有。

美国国会议员候选人保证金一般为 100—1000 美元。日本国会议员候选人,小选区的候选人保证金为 300 万日元,比例代表区的候选人为 600 万日元。选举保证金可以防止候选人不负责任,有利于规范选举。

03 选区划分 ★★★

根据划分选举单位的方式不同

职业代表制:按职业划分选举单位,如按工会、农会、商会、银行、保险等行业或职业团体来选举代表的制度。1928 年由法西斯党统治的意大利在其众议院选举中曾采取过职业代表制。目前爱尔兰采用。

地域代表制:按地域把全国划分为若干个选区,选民们以选区为选举单位进行投票的制度。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纳地域代表制来划分选举单位。

1.选区划分的基本原则

2010 简答】

(1)“一人一票”的原则。即同等数量的代表或议员应该由同等数量的选民 选举产生,每个选区每一代表或议员所代表的选民数基本一致。

(2)根据人口的变更不断改划选区的原则。即在定期的人口普查后,根据人口变化的状况更新政划选区以保持代表(议员)所代表的人口数量的准确性。

(3)按照行政区划划分选区。如德国联邦议院的选区划分不得跨越州界,尽可能依据乡镇、县和自由市的疆界划分,选区应是一个完整的地域,不得有选区飞地。

2.选区划分的类型

小选区:所谓小选区,又称为单名制选区,即每个选区只能选出一名议员或代表,美国国会、英国下议院和法国国民议会的选举都采用小选区,获相对多数选票者即当选。

大选区:大选区又称为多名制选区,即每个选区可选出两名以上的议员或代表,在实践中,通常采用比例代表制。比利时、荷兰、以色列等国家在议员选举中实行大选区制。德国联邦议院和日本的众议院采用的是大小选区相结合的方法。

小选区的优缺点【1810 简答】:利:在小选区制下,小党很难在全国获得足够的议席从而在议会形成自己的声音,因此小选区有利于大党控制议会,减少政党的数量。此外,小选区由于比较容易产生胜利者,因此选举过程比较简单,花费也较少。弊:在这种制度下,如果参选的候选人较多,选民投票比较分散时,由得票相对最名的候选人当选就会使得大多数选民的选票被忽略,选举结果无法代表该选区大多数选民的意愿。

大选区的优缺点:利:大选区下由于每个选区产生多名代表,且通常采用比例代表制计票方法,由于各个政党可以根据所得选票的比例分配议席,因此得票较少的政党也能够按比例分得一定的议席,这样就有利于小党的生存和发展。大选区使得选民的选票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选民的意见。弊:首先,选举过程比较复杂,选举费用较高;其次,由于参选政党都是提出一个候选人名单,选举结束后按名单次序分配议席,因此容易导致党内的冲突;再次,如果在采用大选区和比例代表制,可能造成政党数目过多甚至政党林立的局面,导致政府的不稳定。

3.选举地理学:由于选区划分与各个政党能否竞选获胜联系密切,因此西方各党经常利用政治权利人为地违背人口比例或自然界限,使选区划分对本党有利,这种方法被称为“选举地理学”。选举地理学严重违背了平等投票原则,受到了人们的激烈批评。在美国的政治术语中,有一个词汇“杰里蝾螈”,就是指的为了政治目的而不公正地划分选区。

选举地理学的表现形式:

一是将本党占有较大势力的小片区域连在一起,形成一个选区,使本党有可能在该选区获胜;

二是将不支持本党的选民分散到各个选区,使他们在各个选区都不可能形成多数,从而有助于本党在各选区获得相对多数的选票;

三是将不支持本党的选民统统划入一个或少数几个选区,本党候选人虽然可能在这些选区落败,却保了重点,得以在其他选区获得较大的胜利。

【2019 年 4 月】下列关于大选区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通常采用简单多数代表制

B.选举过程比较复杂

C.能够比较准确的反映选民的意见美好明天内部资料

第 11页共 18页

D.有利于小党的生存与发展

E.选举费用较高

【答案】BCDE

【解析】大选区又称为多名制选区,即每个选区可选出两名以上的议员或代表,在实践中,通常

采用比例代表制,大选区下由于每个选区产生多名代表,且通常采用比例代表制计票方法,因此得票较少的政党也能够按比例分得一定的议席,这样就有利于小党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大选区使得选民的选票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选民的意见。但大选区也有自己固有的缺陷:首先,选举过程比较复杂,选举费用较高;其次,容易导致党内的冲突;再次,如果在采用大选区和比例代表制,可能造成政党数目过多甚至政党林立的局面,导致政府的不稳定。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选民、候选人和选区的划分

【2020 年 10 月】议会上院按职业代表制方式来划分选举单位的国家是( )。

【选项】

A.英国

B.法国

C.日本

D.爱尔兰

【答案】D

【解析】目前,爱尔兰参议院的 60 名参议院中,有 43 名议员是按照职业代表制的方式从文化教育、农牧渔业、工商等行业推荐的候选人中产生。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选民、候选人和选区的划分

第四节 选举的过程与程序

01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 ★★

1.含义

直接选举: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由选民按选区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间接选举:即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选民选出的一个选举团体选举产生,通常是先由选民选出一个由一定人数的选举人或代表组成的团体,然后再由这个团体选举某些代表或某个公职人员。

2.各国的规定

法国:法国的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参议员却是由间接选举产生。

美国:美国的总统是间接选举产生,而参议员却是直接选举产生。根据美国宪法,总统不是由国会选举,也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而是由各州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选举人组成的选举人团选举。总统选举人总数为 538 人。

其他国家:德国的总统由联邦大会选举产生,联邦大会由联邦议会议员及各州议会按比例代表制原则选出的与联邦议会议员人数相等的代表组成。获得联邦大会代表过半数票者当选为联邦总统。意大利总统由议会两院议员联席会议选举,总统的选举以秘密投票的方式进行,获得大会 2/3多数票方能当选,如无人获得 2/3 多数票,则举行新一轮的投票,从第 4 轮技票起,则只要获得过半数票即可当选。美国的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而且选举的具体方式也很有特色。根据美国宪法,总统不是由国会选举,也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而是由各州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选举人组成的选举人团选举。每个州的选举人人数同该州在国会两院中的议员总数相等。联邦政府所在地哥伦比亚特区在国会没有代表,1961 年生效的宪法第 23 条修正案给予该特区 3 个选举人名额,所以,总统选举人总数为 538 人。各州以州为单位,在全州范围内选举选举人,实行相对多数制和“胜者得全票”原则,即一个党只要获得本州相对多数的选票,就赢得了该州的全部选举人。这样,选民投票不是投给某一个别的选举人,而是投给某个政党在本州所提出的全体选举人,由于各州的选举人由两党提出,并保证投票支持本党提名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因此,选民在形式上是对选举人投票,实际上是对两党的总统候选人投票,也就是说,形式上是间接选举,实际上又具有直接选举的效果。

【2018 年 10 月】德国总统由间接选举产生,其产生方式是( )。

【选项】

A.联邦议会议员选举产生

B.各州议会议员选举产生

C.选举人团选举产生

D.联邦大会选举产生

【答案】D

【解析】德国的总统由联邦大会选举产生,联邦大会由联邦议会议员及各州议会按比例代表制原则选出的与联邦议会议员人数相等的代表组成。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的过程与程序

【2020 年 8 月】美国总统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其中哥伦比亚特区的选举人名额为( )。

【选项】

A.10 人

B.7 人

C.5 人

D.3 人

【答案】D

【解析】联邦政府所在地哥伦比亚特区在国会没有代表,1961 年生效的宪法第 23 条修正案给予该特区 3 个选举人名额,所以,总统选举人总数为 538 人。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的过程与程序

02 候选人提名 ★★

1.提名权

候选人提名制度首先涉及的是提名权问题。西方国家普遍规定,政党或一定数量的选民可以提出公职候选人。在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比利时、意大利等国家,选民可以直接提名候选人,但必须获得一定数量的选民支持。如德国选举法规定,一个无党派人士如果能够取得 200 名有选举权公民的支持,即可在一个选区参加竞选。

2.提名竞选——预选

在西方国家,公职候选人如要获得政党的提名,一般都要经过党内的竞争,这就是提名竞选,又称“预选”【2008 名词解释】。公职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大致可分为集权型和分权型两个类型。集权型提名方式是指候选人的提名是由政党的中央机构或领袖决定,采取这种提名方式的典型国家是以色列。分权型提名方式是指公职候选人的提名基本上由选区的党组织决定,以英国最为典型。还有美国、新西兰、加拿大、挪威、瑞典、意大利、比利时等国家。

3.美国的总统预选

美国联邦和各州选举中都广泛采用党内竞选的方式提名公职候选人,并且,在预选中由两党选民直接投票产生候选人。目前美国有 30 个州采用直接预选,可以分为两种基本方式。关门预选:这是一种严格的党内预选,即要求选民必须进行政党登记,只许本党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开门预选:即允许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在任何一个政党的预选中投票,但不得在一个以上的政党预选中投票。

【2019 年 4 月】美国总统候选人如果要赢得本党提名,至少需要获得出席全国党代表大会( )。

【选项】

A.1/3 以上代表支持

B.过半数代表支持

C.2/3 以上代表支持

D.3/5 以上代表支持

【答案】B

【解析】竞选美国总统的竞争者如要赢得本党提名,至少需要获得出席全国党代表代会半数以上代表的支持。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的过程与程序

【2020 年 10 月】下列因家中,在公职候选人的政党提名竞选中采用分权型提名方式的是( )。

【选项】

A.英国

B.加拿大

C.瑞典

D.美国

E.意大利

【答案】ABCDE

【解析】分权型提名方式是指公职候选人的提名基本上由选区的党组织决定,以英国最为典型。还有美国、新西兰、加拿大、挪威、瑞典、意大利、比利时等国家。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的过程与程序

03 竞选 ★

1.竞选机构:(1)由竞选咨询专家组成的竞选班子;(2)由候选人的亲信、学者和实业家组成的政策顾问班子;(3)由志愿人员组成的秘书班子;(4)由党的各级骨干分子和志愿人员组成的竞选组织网。

2.竞选资金:(1)个人捐款;(2)社会团体的捐助;(3)政党募集;(4)候选人本人及其家族资产;(5)政府资助。

3.竞选方式:(1)竞选旅行与演说;(2)充分利用传统媒体进行宣传;(3)网络竞选(候选人建立的个人网页,最早出现于 1996 年的美国总统大选。);(4)民意测验。

04 选票计算 ★★★美好明天内部资料

1.多数代表制

所谓多数代表制,是指一个选区应选出的议员名额,为该选区内得票最多的政党或个人完全占有。

分类:

(1)相对多数代表制【1910 名词解释】:又称为简单多数制,即由获得一个选区内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当选。在这种规则下,即使只有一票之差,也可决定胜负,因此也被称为“谁领先谁当选”。英国、加拿大、印度、新西兰等国家的下议院议员选举、美国国会两院及总统选举人的选举都是采用相对多数代表制。相对多数代表制常与小选区联系,由于每一个选区只能选出一名代表,其结果就是,在任何一个选区中都是“赢者通吃”,即获得了多数选票的个人或政党就代表了这个选区的整体意志,这显然对小党极为不利,大党和小党所获席位与所得选票比例存在严重反差。

(2)绝对多数代表制:是指候选人或政党必须获得全部选票的过半数才能当选。为了防止无休止的投票,许多国家国家一般都将投票轮次限制为二轮或三轮。如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的总统选举采取的就是两轮多数投票制,或称两轮多数制,即如果没有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获得过半数选票,则要对得票最多的前两名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获得相对多数者即可当选。德国总统采取三轮多数制。在多轮次的投票中,为了加快投票进程、减少投票成本,各国通常会采取一些方法加以限制:①淘汰制。②集中制。③转让选择投票。

2.比例代表制

比例代表制是指各政党按照自己所得选票占选票总数的比例分配席位。根据这种选票计算方法,各参选政党在投票前分别提出一份本选区的本党候选人名单,选民投票时,只对政党投票,而不是对个别的候选人投票。这种方法只适用于大选区,各政党无论大小,只要在某一选区所获得的票数达到一定比例,就可能获得一定席位。最早出现在 1855 年的丹麦议会选举,后来在欧洲大陆广泛实行。目前奥地利、丹麦、荷兰、冰岛、以色列、卢森堡、挪威、瑞典、瑞士等国家采用。

分类:(1)黑尔基数法。由英国学者托马斯·黑尔所创立。(2)顿特公式。又称最大平均法,由比利时人维克多·顿特创立。

3.混合代表制

混合代表制就是在选举中同时采用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两种选票计算方法,德国联邦议院和日本国会都是采用这种办法产生议员。德国的选票计算方法又称为“两票制”。另外,为了抑制比例代表制必然带来的政党林立状况,德国选举法还规定了 5%限制条款,即只有至少获得 3 个直选议席或 5%以上第二票得票率的政党才能进入议会。

【2019 年 10 月】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总统的选举采取( )。

【选项】

A.两轮多数代表制

B.相对多数代表制

C.三轮多数代表制

D.比例代表制

【答案】A

【解析】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的总统选举采取的两轮多数投票制或称两轮多数制。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的过程与程序

【2020 年 8 月】下列关于比例代表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只适用于小选区制

B.在美国国会议员的选举中采用

C.也被称为“谁领先谁当选”

D.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小党派的生存与发展

【答案】D

【解析】比例代表制是指各政党按照自己所得选票占选票总数的比例分配席位。这种方法只适用于大选区,各政党无论大小,只要在某一选区所获得的票数达到一定比例,就可能获得一定席位,选项 A、B 错误。相对多数代表制被称为“谁领先谁当选”,选项 C 错误。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的过程与程序

第五节 选举的保障

01 选举监督

选举作为民主政治的基石,是代议机关和政府合法执掌公共权力的基本渠道。

1.选举监督的主体

选举监督的主体包括选举组织机构、专门的选举监督机构、选民和社会组织、大众传媒等。选举组织机构一般都是独立于政府行政权力之外的中立机构,基于这种中立性质,许多国家以法律规定选举委员会是选举监督的主要机构。设置专门机构对选举进行监督的典型是法国(宪法委员会)。

2.选举监督的内容【1804 论述】

(1)对竞选资金监督;(2)对竞选行为的监督;(3)对选民行为和选举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

02 竞选资金的控制 ★

西方国家对竞选资金的控制方法

(1)规范竞选资金来源和确定捐款限额。西方各国一般鼓励竞选经费的多元化,鼓励小额捐款,明确立法禁止接受一些对民主选举制度不利的捐款,以避免候选人被财大气粗的公司或利益集团捐款人控制。

(2)公布竞选费用。参加竞选的个人或政党向相关机构提交一份财务报告,内容包括收入总数,捐款者姓名、地址和捐款数额,支出总额、时间、用途及对象。

(3)规定竞选资金的最高额度。当今西方国家大多规定了竞选资金的最高限额,符合限额者一般会给予相应的政府资助,超过限额则会受到一定方式的处罚。

(4)实行政府资助制度。目前西方大部分国家都实行竞选资金的政府资助制度,其目的仍是减少和削弱大垄断财团对竞选活动的影响。

03 选举诉讼

选举诉讼是指解决因选举而发生的各种纠纷的法律方式的总称,它伴随着选举纠纷而存在,选举纠纷是选举诉讼存在的意义和前提。

选举诉讼的分类

1.选举人资格诉讼。又称选举人名册诉讼,选民只有经过登记列入选民名册后,其选举资格才获得法律上的确认。

2.选举效力诉讼。选举效力诉讼是由于在选举手续上出现差错或违法行为,因而对选举的部分效力以至全部效力提出质疑、发生争议而引发的诉讼。它通常是针对选举主持机关的工作提起诉讼的,又称对事之诉讼。

3.当选诉讼。当选诉讼是以选举过程有效作为前提,对候选人当选的有效性提起的诉讼,又可称为当选效力诉讼。当选诉讼的原告只能是未当选的候选人,选民不能成为原告。而被告通常是当选人和各种选举管理委员会及其负责人,所以当选诉讼又被称为对人之诉讼。

选举诉讼的管辖机关

选举诉讼的管辖模式

举诉讼以解决选举全过程中的纠纷为主要目的,根据选举纠纷发生的阶段不同和层面不同,确定管辖机关时也会有所不同,由此西方各国都形成了一种复合型管辖模式,即由多个机关对选举诉讼进行管辖。

【2018 年 4 月】实行由普通法院审理选举诉讼案件的国家是( )。

【选项】

A.荷兰、丹麦

B.美国、英国

C.法国、德国

D.德国、英国

【答案】B

【解析】美国、英国实行由普通法院审理选举诉讼案件。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的保障

中国自考网:本站所有历年真题和视频资料,持续更新到最新的,如发现不是最新,联系客服即可。
中国自考网:建议开通SVIP超级会员更划算,全站所有资源永久免费下载(正版自考网课除外)
1. 本站所有网课课程资料来源于用户上传和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邮件联系站长!
2. 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助力考生上岸!
3. 如果你想分享自己的自考经验或案例,可在后台编辑,经审核后发布在“中国自考网”,有下载币奖励哦!
4. 本站提供的课程资源,可能含有水印,介意者请勿下载!
5. 如有链接无法下载、失效或广告,请联系管理员处理(在线客服)!
6. 本站资源售价只是赞助,收取费用仅维持本站的日常运营所需!
7. 星光不问赶路人,岁月不负有心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中国自考网 » 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重点复习资料(西方政治制度)

中国自考网-百万考生与你同行

会员介绍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