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与级别重点复习资料(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制度

主讲:肖潇老师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01 职务和级别的含义

1、职务:是职位规定应该担任的工作,级别是指等级的区别,即等级的高低次序。

2、职位:责权利合理配置的具有满负荷任务的工作岗位,职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或职责就是公务员的职务,职位的等级次序就是公务员的级别。级别是区分职位高低的等级,虽与职务有联系,但是更多与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相联系。因此,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可以是一一对应关系,也可以是交叉对应关系。

02 设置职务和级别的目的★

1、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职务和级别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环节,是公务员职位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2、为分级分类管理公务员奠定了基础。公务员制度较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更为精细化。

3、增强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

03 职位分类及其功能★

(一)职位分类概念及其基本原理

职位分类是指在职位分析的基础之上,将职位依据工作性质、难易程度、权责轻重、工作环境和资格条件等,分成具有若干相同特色的工作职位,并加以分类管理的方法。

职位分类以“事”为中心,品位分类以“人”为中心。职位分类的基本原理:横向职位归类、纵向职位归级

(二)中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创建

规定职位分类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职位类别划分。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二是职务序列设置。国家根据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三是职位设置。各机关根据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各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四是级别序列设置。

(三)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功能

1.职位分类为职务序列设置和级别设置提供依据。职位分类是职务序列和级别设置的前提和依据。

2.职位分类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方面(录用、考核、任免、培训等)提供基础和依据。

2017 年 10 月】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选项】

A.以人为中心的分类是品位分类

B.以事为中心的分类是职位分类

C.侧重于学历资历条件的是品位分类

D.侧重于职务、职责和职权的是品位分类

【答案】D

【解析】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的分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

【考点】职务与级别——职位分类

04 职位类别★★★

一、综合管理类职位

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这类职位数量最大,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

二、专业技术类职位

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手段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具有下列三个特征:①纯技术性;②较低的可替代性;③技术权威性。如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痕迹检验、理化检验、摄像技术;国家安全部门的的特种技术、特种翻译、外交部门的高级翻译等。

三、行政执法类职位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行政执法类职位(政府形象的窗口)具有下列特点:①纯粹的执行性;②现场强制性。

四、审判检察类职位

审判检察类职位是在司法机关中负有国家审判和检察职责的职位,包括法官职位和检察官职位两部分。

审判人员:法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检察人员:检察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2018 年 4 月】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包括( )。

【选项】

A.综合管理类

B.专业技术类

C.行政执法类

D.检察官类

E. 法官类

【答案】ABCDE

【解析】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专业技术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综合管理类职位、审判检察官类职位(包括法官职位和检察官职位)。

【考点】职务与级别——职位分类

05 职位设置★

起源于 19 世纪末期科学管理理论。

公务员职位设置的 5 要素: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职位设置的最终要求:①明确各个具体职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责任;②要明确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具备何种资格的人才能担负该职位的职责。

2017 年 4 月】党政机关设置公务员职位依据的要素有( )。

【选项】

A.职能

B.规格

C.编制

D.职数

E. 结构比例

【答案】ABCDE

【解析】公务员职位设置的要素有: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考点】职务与级别——职位分类

06 职务类型和职务序列概念

公务员职务类型是根据公务员是否担任领导职责而区分的,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公务员职务序列是依据职务所承担的责任大小、工作的难易程度和所要求资格条件的不同而设置的从低到高的职务层次,每个职务层次都有固定的职务名称。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这十个领导职务构成领导职务序列。

07 综合管理类职务序列

一、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序列

国家级正职—总理

国家级副职—副总理和国务委员

省部级正职—部长和省长

省部级副职—副部长和副省长

厅局级正职—司长和厅长

厅局级副职—副司长和副厅长

县处级正职—县长和处长

县处级副职—副县长和副处长

乡科级正职—乡长和科长

乡科级副职—副乡长和副科长

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在名称上存在交叉使用的情况,不同职务层次经常使用同一职务名称。(局长)

二、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

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根据现行规定,巡视员以下、副主任科员以上六个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层次,与厅局级正职以下、乡科级副职以上的六个领导层次是一一对应的。

2019 年 10 月】部级机关巡视员对应其内设机构的()。

【选项】

A.部级领导职务

B.司级领导职务

C.处级领导职务

D.科级领导职务

【答案】B

【解析】巡视员对应的领导职务的层次为厅局级正职,级别为十三级至八级。

【考点】职务与级别——职位

08

专业技术类职务序列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到底依次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由高至低依次为高级、中级、初级。高级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

任一级、二级总监和一级高级主管,应当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任二级、三级、四级高级主管,应当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任一级、二级主管,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任三级、四级主管和专业技术员,应当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09 行政执法类职务序列

行政执法职务主要履行现场执法职责,只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行政执法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类职位中设置。

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10 审判检察类职务序列

法官职务名称为: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法官职务层次依法按等级设置,由高到低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其中,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都是领导职务。检察官职务名称为: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官职务层次依法按等级设置,由高到低依次为:首席大检察官、一级大检察官、二级大检察官、一级高级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三级高级检察官、四级高级检察官、一级检察官、二级检察官、三级检察官、四级检察官、五级检察官。检察长、副检察长都是领导职务。

11 级别的功能★

1、公务员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

2、公务员级别是平行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12 级别与职务的对应关系★★

2018 年 4 月】我国公务员省部级副职对应的级别是( )。

【选项】

A.6—10 级

B.8—13 级

C.10—15 级

D.12—l8 级

【答案】A

【解析】我国公务员省部级副职对应的级别是十级至六级。

【考点】职务与级别——级别

2019 年 4 月】张某在公安局担任高级主管,其所属的职务类别是( )。

【选项】

A.专业技术类

B.行政执法类

C.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

D.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

【答案】A

【解析】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常按照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考点】职务与级别——级别

2019 年 4 月】首席大法官的级别相当于( )。

【选项】

A.国家级副职

B.省部级正职

C.省部级副职

D.厅局级正职

【答案】A

【解析】首席大法官的级别为二级至四级,相当于国家级副职。

【考点】职务与级别——级别

13 级别的确定

公务员级别的确定、晋升或者降低,按照管理权限,由决定其职务任免的机关批准。法官和检察官级别确定及其批准权限同公务员法规定保持一致。

14 衔级制度★★

衔级是职衔和级别的合称。所有公务员都有级别,但并非所有公务员都有衔级。衔级的功能主要是在特定的工作场景下能够迅速辨识身份,理顺指挥关系,完成工作任务。《公务员法》规定: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一、警衔制度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

首次授予警衔应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予以批准:

(1)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2)三级警监、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3)警司由省级政府公安厅局长批准授予;

(4)警员由省级政府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5)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警司、警员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二、关衔制度

关衔是区分海关工作人员等级、表明海关工作人员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海关工作人员的荣誉。

海关关衔设为五等十三级:(1)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2)关务监督:一级、二级、三级;(3)关务督察:一级、二级、三级;(4)关务督办:一级、二级、三级;(5)关务员:一级、二级。

关衔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批准授予:

(1)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一级关务监督、二级关务监督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2)三级关务监督至三级关务督察,由海关总署署长批准授予;

(3)海关总署机关及海关总署派出机构的一级关务督办以下的关衔由海关总署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4)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的一级关务督办以下的关衔由各直属海关关长批准授予。

三、外交衔级制度

外交衔级制度外交衔是区分驻外外交人员等级、表明驻外外交人员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驻外外交人员的荣誉。外交衔级设为七级:(1)大使衔;(2)公使衔;(3)参赞衔;(4)一等秘书衔;(5)二等秘书衔;(6)三等秘书衔;(7)随员衔。

外交衔级按照下列权限批准和授予:

(1)大使衔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2)公使衔、参赞衔由外交部或者其他派出部门批准,外交部部长授予;

(3)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派遣时由派出部门批准和授予,驻外工作期间由派出部门根据驻外外交机构的意见批准和授予;

(4)三等秘书衔、随员衔派遣时由派出部门批准和授予,驻外工作期间由驻外外交机构批准和授予。

2019 年 4 月】有权批准授予二级警监的人员是( )。

【选项】

A.国务院总理

B.公安部部长

C.省级政府公安厅局长

D.省级政府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

【答案】A

【解析】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考点】职务与级别——级别

15 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含义

职务与职级并行是指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16 基本原则

1、基层倾斜原则;

2、以人为本原则;

3、实绩与资历并重原则;

4、公平公正原则。

17 主要内容

一、职级的设置

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 5 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1)科员级;(2)副科级;(3)正科级;(4)副处级;(5)正处级。

二、职级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1)晋升科员级。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 8 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2)晋升副科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 12 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3)晋升正科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 15 年,级别达到二十级。(4)晋升副处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 15 年,级别达十九级。 (5)晋升正处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 15 年,级别达到十七级。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十二个月为一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 1 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 1 个年度考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 1 年。

三、职级晋升办法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18 适用范围

1、实施范围。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范围:县、乡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2、参照范围。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参照执行范围: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中国自考网:本站所有历年真题和视频资料,持续更新到最新的,如发现不是最新,联系客服即可。
中国自考网:建议开通SVIP超级会员更划算,全站所有资源永久免费下载(正版自考网课除外)
1. 本站所有网课课程资料来源于用户上传和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邮件联系站长!
2. 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助力考生上岸!
3. 如果你想分享自己的自考经验或案例,可在后台编辑,经审核后发布在“中国自考网”,有下载币奖励哦!
4. 本站提供的课程资源,可能含有水印,介意者请勿下载!
5. 如有链接无法下载、失效或广告,请联系管理员处理(在线客服)!
6. 本站资源售价只是赞助,收取费用仅维持本站的日常运营所需!
7. 星光不问赶路人,岁月不负有心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中国自考网 » 职务与级别重点复习资料(公务员制度)

中国自考网-百万考生与你同行

会员介绍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