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章

根据全国考委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现将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文化程度,均可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已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并处于暂停期的除外。不得报名的考生(《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发〔2020〕3号;成人办)和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业毕业的必须持有具有学历的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办[2020]3号)。自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法学专业自学考试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限制报考条件:

1.护理学(本科至本科)仅限于专科毕业且目前在职的具有护理执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交高〔2020〕10号)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和护理干部。

2.药学(本科)专业限于具有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交高〔2002〕10号)

3.中药学(本科)专业限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中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具有其他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卫生执业资格者也可报考(交高〔2002〕《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 10号)。

4.治安管理(本科)专业限于国家承认的各类专业(《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卫〔1996〕6号)毕业的在职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警察)和武警

二、开考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学办〔2021〕2号)文件精神,我省从2023年下半年起,对所有开设专业的考试实行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请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现有专业的考试,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专业设置:连锁经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8个专业。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药学、中医、视光、治安管理、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技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汽车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初等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法律、物联网工程等35个专业。

会计学(本科)计划B、药学(本科)、法学(本科)计划B、人力资源管理(本科)、金融学(本科)从2018年下半年起停止接受新生报考“第二学位”,不再豁免新生按“第二学位”专业计划选修课程。2018年上半年前,老考生继续按“第二学位”专业计划申请课程免试。我省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专业调整后,上述5个本科专业“第二学位”专业计划文件不再适用,以前的老考生

旅游、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会计(计划A\B)、工商管理(计划A\B)等9个专业拟从2019年下半年起增设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2021年下半年起,申请办理以上九个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这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

三、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

(1)暂停专业

自2022年上半年起,轮机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停止接受新生报名。2025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6年上半年起不再发放毕业证书。

中国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停止录取新生,

2026年上半年开始,停止发放毕业证书。

(二)处理停办专业的遗留问题

1.对于暂停专业中不合格的课程,可以选择其他专业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

2.在暂停的专业中,如果还有两门或两门以上的理论课成绩不合格不能毕业,可以自主选择自考其他相近专业的相关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数和学分。可在规定时间内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3.在停学专业中,有两门以上理论课成绩不合格不能毕业的,可以根据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转到其他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可按所转专业申请毕业。

四、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延长时间为10月24日、25日,2022年下半年理论课延长时间为10月22日、23日。2022年上半年各专业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一,2022年下半年各专业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二。2022年下半年实践考试和论文答辩时间由各考试学校确定。各专业实践考试的课程和时间安排见附件三。

五、报名

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转学考试、免试、毕业申请均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考生登陆网上服务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网上验证前应认真核查本人的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名、考试办理。

(1)网上报名

1.新生网上注册和身份验证

第一次参加自考的考生为“新生”,必须用有效身份证号报名。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必须用居民身份证号报名。

要求考生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通过“无录取考证考生报名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邮箱、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报名时需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蓝色背景、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40k或小于15K(高x宽为

毫米x33毫米)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

考生网上报名和照片上传完成后,服务平台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会收到密码和准号考证。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凭密码和准号报名理论课考证。如果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验证。

考生身份验证通过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

在我省考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考生都是“老考生”。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通过“批准考证考生报名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以前在我省的信息:编号考证、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为15位的请填写15位身份证号)、姓名等。登录后,我会即兴表演

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程报名”,选择报考专业和课程,查询报考信息,进行网上缴费。

老考生完成报名后,可登录自考网上服务平台,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和课程,查看报名信息,网上支付。如果您在完成课程注册后未能按时支付,将被视为放弃本次注册申请2.老考生网上注册

1.理论课报名

考生完成报名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程报名”。

选择专业和课程进行注册,查看注册信息并进行在线支付。实操课程报名网上支付的只是实操课程的报名费,实操课程的考试费。考前考官所在学校按相关主管部门规定验收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元。

考生应在本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教考〔1996〕3号)。

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向市、区招办提出申请,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但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申请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

(1)报考停止考试专升本专业的老考生,可在停止接收新生起的三年过渡期内报考。

除可免试课程外,其他课程(含实践课程)成绩合格的老考生均可报考(含报考第二学位本科)。

调整了专业计划的老考生,包括所有符合替换原则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均可报考。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推迟至10月。2022年上半年已报名参加自考,且少于或等于四个科目(每半年最多报名科目数自考)未能按照专业计划通过理论课的考生,均可报名。

2.实践课报名

申请转出登记。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调剂申请”。考生可通过本人身份证号、姓名、标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学申请”考证,查询转学申请审批状态。当审批状态为“已审批”时,考生需要查看考生转来的试卷信息,然后点击“在线”

网上转出时要求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小于20K,不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要求考生上传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较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如果比对失败,要求考生再次上传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他们会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较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调剂确认。如果比对失败,则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次转账确认。

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已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于2022年9月1日后通过我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本人转入试卷信息,2022年9月10日后通过外省转入地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平台查询确认本人转入试卷信息。

外省考生转入报名。

寺庙

外省考生在2016年(不含2016年)前申请转学的,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省标考证、省标考证及转学表照片上传至指定邮箱,同时将本人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住址、联系电话)连同经我局审核同意的转学确认表通过EMS邮寄至考生联系电话3330。

3.转考申请报名

考生完成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试申请”。看完免试承诺书,选择免试的专业和课程,填写免试所依据的材料信息,上传每种材料对应的照片。核对无误后,保存并提交毕业证书照片,上传相应的学历证书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不包括具有中专学历原件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归档和参考的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或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200)。如果材料照片未上传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完整,考生将无法继续完成报考。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办将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与提交的材料进行比对,进行初审。并留存一份材料报省招办。初审通过的考生带回材料原件,重新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免试申请”进行网上缴费,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我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

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

4.免考申请报名

完成考生报名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核对自己的考试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后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会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自动筛选考生所学专业和合格课程。同时,对报考本科毕业的考生进行资格预审网上核查。如果他们不符合要求,候选人将被终止。如果他们对平台显示的结果有疑问,他们可以添加和修改结果,并上传到他们注册的招聘办公室的电子邮件地址。如遇其他原因“报考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地招办联系,提供具体信息,并将相关材料照片上传至报名地招办邮箱。待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通过后,自动比对失败,考生需要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20K或大于1M。上传后,系统会再次比对。通过比对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鉴定。如再次比对失败,请与报名地招办联系,并将本人近期照片及身份证发送至报名地招办邮箱。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登录自考网上服务平台首页的“毕业申请”完成网上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毕业考试费,010-599。

(3)网上报名及报名时间表

以下公布的时间是辽宁的服务器开放时间

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5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2年9月7日至9月8日。

2.实践课程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2日。

3.转学考试时间表

考生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申请转出,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省市审核,2022年8月22日至8月26日网上确认,2022年9月1日后反馈转出审核结果。

外省转入信息省份考生考试时间为2022年9月12日至9月16日,调剂信息查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调剂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调剂的外省考生,于2022年9月19日至9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申请调剂确认。

4.考生网上报名和免试申请时间为2022年8月。

8月23日至28日,沈阳、大连等城市招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4日,考生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5日。

2022年9月5日,沈阳、大连市级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9月14日,全省集中复审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5.考生网上报名、毕业申请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时间为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9日,各市初审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省集中复审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9日,毕业考试成绩反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1月17日。

不及物动词考试规则

请考生凭标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携带除2B铅笔、黑色书写笔或无封套钢笔、尺子、圆规、三角板、橡皮外的其他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要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严禁将各种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以交卷。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带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为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考生报名。可带绘图仪器和绘图工具的考生,应按要求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的相关内容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片指定区域。不按要求填写,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规将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七。查询和查看结果

考生可于2022年11月25日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

www。英兹克斯。

Com)。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区)招办申请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各市招办应在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招办,省招办在收到各市招办复核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果。复审结果由各市(区)招办通知或送达考生(省招办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成绩复审申请)。成绩复核的内容包括:被复核的科目是否为本人答题卡,考生答题卡上的手写姓名(编号考证)是否与条形码一致;是否有漏评,各子题分数是否缺失,各子题分数是否与提供的分数一致,总分是否有误差。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号的通知》(教密〔2001〕2号)的有关规定,考生在分数审核过程中不得查阅答题卡。详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发布的《刑法修正案(九)》。

八。注册费

考生报考理论类课程,每门课程报名费45元;实践环节各科目考试报名费:5元;自考课程免试审批费30元/生;自考毕业生考试费50元/生(辽发展改革委发[2020]11号)

来源:辽宁教育考试院

原文链接:3359 www.lnzsks.com/newsinfo/IMS _ 20220701 _ 41630 _ yvsb7fxn0j.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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