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自考网上报名系统(滑县招生报名系统)

前沿拓展:滑县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1、登录各地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网站。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的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1月17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

河南法院再获多项荣誉

清丰县人民法院

太康县人民法院

平舆县人民法院

3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刘学彬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闫 明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李俊峰

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宋炉安

罗山县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庭长

董王超

5名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兰考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马俊超

禹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旭光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

刘 沛

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杨得坡

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金融审判法官工作室负责人 陈晓菲(女)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

周云贺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赵 曜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团队负责人

郭 宏

滑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执行第六团队负责人 曹振亚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穆莹莹(女)

10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下面,小编带您一起来看看

他们的先进事迹吧~

全国优秀法院

太康县人民县法院

在审判工作中,建立精细化审判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办案质效。2017年以来,案件结收比达到94.23%,诉讼结案率每月保持全省基层法院前三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

在执行工作中,实行集约化管理、分段执行、扎口结案。在执行工作中,实行集约化管理、分段执行、扎口结案。2018年前三季度,终本案件合格率91.77%,有财产可供执行率98.93%,信访办结率100%,结案率83.59%。

党建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切实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干警党性修养,党建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和省委表彰。

清丰县人民法院

审判质效突出。近年来,该院审判质效一直在全省法院前列,2017年诉讼案件结案率99.67%,居全省第一名。今年前三季度,案件发改率全省第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全省第4,审判质效综合排名全省第4。

执行成效好。该院坚持“网下抓实效、网上抓考核、网上网下抓节点、整体工作抓规范、攻坚克难保胜利”的“四抓促一保”工作思路,执行综合排名一直保持在全省前三名。该院执行工作受到了省法院领导的高度评价,并要求在全省法院推广该院做法,人民法院报头版对此进行了报道。目前,按照最高法院要求,各项评估指标均全部达标。

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他们按照,班子建设做到“四个一”(同舟共济一条船、五湖四海一条心、齐心协力一股绳、模范带头一杆旗), 队伍建设落实 “五抓五促五打”(抓团结促和谐打造堡垒工程,抓制度促规范打造秩序工程,抓效率促效能打造活力工程,抓责任促质量打造生命线工程,抓作风、促廉洁,打造防护网工程),党建工作推行“三讲三提”(讲党性、讲规矩、讲奉献,提高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效果),提升了队伍管理水平,5年来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做法被县委在全县推广,县委书记冯向军在全县大会上明确提出“全县以法院为榜样,开展树标杆学法院活动”,并公开表态对法院“要人给人、要钱给钱”,人民法院报大篇幅报道该院队伍建设经验。

平舆县人民法院

狠抓审判质效管理。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实行节点控制,建立审限提示、审限预警、公示通报等制度,确保所有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2017年以来无超审限案件,无延长审限案件。坚持周一党组例会制度,分析研判上周各项审判指标完成情况,并对本周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预安排。每月召开执法办案推进会,及时分析研究影响审判质效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季度开展办案标兵评选,将评选结果与年度评先评优和职务晋升挂钩。坚持案件评查,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对发回重审、改判、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逐案评查,审委会逐案听取汇报。2017年案件接收比达到101.74%。今年前三季度,审判质效综合排名全省第12名。院长直接管执行工作,每周听取一次执行工作汇报,积极协调解决执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前三季度,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97.87%,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为99.33%,信访办结率为100%,结案率为82.94%。执行质效综合排名全省第6名。坚持“抓党建、促审判、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狠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队伍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多年来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全国优秀法官

刘学彬:执行战线“拼命三郎”

刘学彬同志,2015年4月至今任汝州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一庭庭长。2018年4月又被汝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刘学彬同志,2015年4月至今任汝州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一庭庭长。两年来,他为大家,舍小家,没有完整过一个节假日,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带头办大案要案,啃下一个又一个的“硬骨头”,对执一庭乃至执行局干警起到了强烈的示范效应。2017年以来他共执结各类案件861件,执行到位金额1.02亿元(其中2018年执结425件,执行到位金额0.61亿元)。作为执一庭庭长,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规划,明确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使全年工作干有目标、干有方向。合理分工,发挥好副庭长作用,发挥干警特长,以老带新,形成合力;结合本庭实际,先后制定了考勤、分案、绩效考核等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提高了办案效率,确保了执行规范化。两年来全庭共执结各类案件2229件,执行到位金额3.48亿元。

闫明:自创“四三二一”工作法11个月执结616案件

闫明,男,现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支部书记、庭长、一级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闫明同志于2003年、2005年、2009年、2012年先后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8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10年评为郑州市法院系统“优秀青年法官”,2012年被郑州市委授予“郑州市遵守职业道德十佳标兵”荣誉称号。

工作上,闫明敢抓敢管,敢于说向我看齐,敢于说必须向我看齐。同志们只要加班,他一定在岗;要求同志们会的,他不但要先会更要研究并掌握技巧。他总结出“因案施策,紧盯四类案件;善用科技,每日反馈三查;录入准确,严格两个规范;杜绝超期,第一时间结案”的“四三二一”工作法,该工作法被《人民法院报》报道。在承担大量管理事务性工作的同时,他作为案件承办人执结616案。

李俊峰:用司法利剑斩断黑恶根基

李俊峰,男,1976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河南省洛阳市人,现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李俊峰从事刑事审判十三年以来,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近两千余起,不仅连续多年办案数量位居全院前列,而且承办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该同志政治上坚定可靠,业务上水平过硬、成绩突出,作风上雷厉风行、勇于担当,善于钻研、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涉外刑事案件上成绩显著,先后多次受到省、市级表彰。近几年来,该同志主动承担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不仅体现其娴熟的业务技能,也体现了其勇于担当工作精神。审理了涉案数额数十亿元的“中担公司”、“浩亚达担保公司案”以及非法集资犯罪涉及全国30多个省、市的天津亿泓非法集资案,为金融秩序的稳定和金融风险的化解贡献自己的力量。

宋炉安:省法院办案最多的庭长

宋炉安,男,1963年7月生,河南省许昌县人,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法学博士。博士毕业被分配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后,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行政庭副庭长、审监二庭庭长,现任行政庭庭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特聘研究员,郑州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兼职教授。

宋炉安同志从事审判业务业绩突出。自任法官以来,本人承办案件732件,审核、签发案件万余件,自己承办的案件至今无一案被改判或者发还。承办河南风神轮胎有限公司诉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一案,时任省委书记谢伏瞻同志给予高度评价。承办蔡亚平诉河南省人民政府一案,河南省人民政府给予高度评价并号召全省各行政机关学习该判决。宋炉安同志长达十多年担任行政庭副庭长、庭长,注重审判管理和业务指导,力推全庭、全省行政审判水平提高。2014年以来行政庭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均为先进集体,2017年被河南省委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董王超:小法庭 大人生

董王超,男,37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9月考入罗山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现任龙山人民法庭庭长、党支部书记,二级员额法官。

他长期扎根基层,年均个人结案210件以上,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群体性纠纷经验丰富,持续保持无发回改判案件,无缠闹访及违法违纪情况发生。连续六年考核为优秀,被授予河南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先后获评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等,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积极贯彻落实一审终审主义,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高度重视审判效率,始终将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多方借用外力化解矛盾,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8%以上。带头多办案,办好案,连续多年居全院个人年度结案数第一,近三年共审结各类案件847件,无一起发回和改判,无一起被缠诉闹访,无一起不廉洁问题反映,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庭长的引领示范作用。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和方法,共同提高审判业务水平,被授予河南省首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是河南省唯一一名在人民法庭岗位上工作获此称号的法官。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马俊超,男,汉族,198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1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兰考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马俊超同志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无违法违纪情况。近三年办理各类案件878件,其中,2016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0起,民事案件141起;2017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76起;2018年截止8月20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3件,结案81件。2015年5月被兰考县法院评选为先进个人,2016年7月被开封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优秀政法干警,2017年3月荣立三等功。近三年,马俊超同志退回公诉机关补充侦查案件64起,占刑事审理案件数27%,改变公诉机关指控罪名23起,占刑事判决案件数的8%,建议检查机关撤诉一起,宣告无罪判决一起。服判息诉率在开封地区名列前茅。2017年至2018年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477起,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为兰考县法院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王旭光,男,38岁,郑州大学法律硕士,现任禹州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二级员额法官。

2008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他主审审结民事案件共计1800多件,2016年3月开始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至今已审结刑事案件414件,2018年已审结刑事案件148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绩效考评成绩连年位居全院前列。2018年,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被许昌中院评为年度人物“廉洁诚信司法先进个人”并授予“个人三等功”,被禹州法院评为“优秀员额法官”,2016年被河南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2015年,被许昌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4年被许昌中院评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2013年被许昌中院评为“许昌法院系统十大办案能手”、“优秀裁判文书制作能手”,连年被禹州市委评为优秀公务员。

刘沛,男,1979年1月出生,回族,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一级法官。该同志201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4年、2015年获得“全市优秀法官”称号,还多次获得“个人嘉奖”、“优秀共产党员”、“工作标兵”、“办案能手”等奖励和称号。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向上,为人正直廉洁,务实肯干,坚持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个人素养。该同志2000年大学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2006年考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在基层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010年又通过遴选考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至今,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较强的办案能力。今年1至10月份,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85件。该同志善于钻研业务,工作上敬业负责,逻辑性强,办案具有“数量多、周期短、质量高、效果好”的特点。该同志敢于担当,善于办理疑难复杂的案件,近年来,承办了中纪委曹立新特大受贿案、夏改华等人特大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等,今年又办理了在南阳市影响较大的柏建伟等二十七人涉黑团伙案,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其中夏改华案被选入省高院典型案例。

杨得坡,男,1985年9月生,林州人,法学本科学历,2012年4月进入温县法院执行局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员、审判员,2017年3月成为首批入额法官,2018年4月被任命为执行局副局长。共执结案件900余起,仅今年1至10月结案210件,六年来曾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自考入温县法院就进入执行局,杨得坡同志从未离开过执行岗位。虽经常加班加点甚至通宵,但他始终竭尽全力,毫无怨言。作为执行局副局长,他承担着难案、大案的执行,根据不同案件的类型,他善于向老法官请教,还善于总结归纳,创设了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执行线索跟踪调查机制,做到“立案快、出动快、调查快、处置快”,努力实现高效、集约、科学执行,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申请人牛铁振与被执行人汤建军、孟州市纳宝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事故纠纷一案时,在外地法院未能执结的情况下,申请人的母亲梁梅娥开始上访,反映至中央巡视组,后该案被指定给温县法院执行,面对压力,杨得坡去年冬天顶风冒雪赴孟州不下20趟,后经多方取证,找到了两名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的证据,遂将其抓获,近百万的执行款执结到位。拿到救命款,申请人遂将一面“公平正义 捍卫国法”锦旗送给杨得坡。

陈晓菲,女,1977年6月出生,汉族,现任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兼金融审判法官工作室负责人,一级法官。该同志2013年获得郑州市“十佳人民法官”荣誉称号;201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同年被郑州市委政法委评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2016年该同志所撰写的论文“小额诉讼制度虚置的困境与出路”被河南省法学会理论研究会评为二等奖;2017年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法官”、同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能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业务庭一线从事基层民商事案件的审执工作,在案多人少的压力下,认真领会司法改革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诉前调解、立案后分类管理、制作文书模板、同类型案件开示范庭、组织召开辖区内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畅通诉调对接渠道等方法,将繁简分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息化建设与金融审判工作相结合,同时借鉴其他先进法官的办案经验,融合自身的工作特点,通过“三次繁简分流”,提高了工作效率,带领金融审判团队,连续三年办案超千件,2018年以来金融审判工作室已受理各类金融案件3750件,结案2580件。

周云贺同志,男,1979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法学学士。现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该同志2003年通过全省统一招考到新乡县人民法院工作,2006年通过全省统一考试被市法院录用到审监庭、民一庭、民五庭工作至今。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数次,2010年度“全省优秀法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获得人民法院嘉奖多次。

该同志工作认真、负责,在县法院期间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该同志在审判工作岗位上已工作了十余年,长期的学习和实践培养了他作为新时代法官所特有的道德和情挚,造就了他精湛的审判艺术和“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素质,该同志2010年度累计审结各类再审案件77件,为新乡市中级法院历年来审监庭最高,结案率100%,在2011年度,在我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极为突出的关键时刻,周云贺同志想领导之所想,急当事人群众之所急,毅然克服各种困难主动要求到案件最多,工作最繁忙的民事一庭工作,在短短半年时间里该同志收案210件,极大的缓解了办案压力,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在2012年度更是收案220起,名列中级法院前茅。2013年度共收案196件。2014年收案202件,审限内结案率100%。2015年度以惊人的毅力结案190多起,2016年结案近200件,2018年员额制改革以来,该同志新收一、二审案件252件,审结206件,名列新乡法院前茅。

赵曜,男,38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到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上班,先后在立案庭、民三庭、刑一庭、民四庭工作。

一直以来,赵曜在院党组、主管院长及庭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指导帮助下,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做好审判及其他各项工作,当好庭长的参谋和助手,圆满完成了岗位目标和绩效考评任务。2018年1至11月,共办理民商事一、二审案件222件,其中一审案件2件,二审案件220件,审结二审案件195件,其中调解、撤诉79件,调撤率为40.5%,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1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年度办案模范,3次全市法院办案模范,3次市中院办案模范。

郭宏,男,汉族,中共党员, 1968年11月出生, 1992年毕业于中州大学,1995年中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函授毕业,大学学历。199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12月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研究室、柳林法庭、信访科、执行局工作,历任助理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6年12月通过员额法官考核,现任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团队长,一级法官。

自2017年2月以来,截止2018年10月31日,该同志共受理执行案件1772件,执结1716件。执行到位金额1.7亿余元。200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4年被评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被评为先进个人,文明干警;2018年被评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先锋。

曹振亚,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执行第六团队负责人。2014年被共青团安阳市委授予“安阳市优秀青年卫士”,2015年被共青团河南省委、省高院等17家单位联合表彰为“河南青年卫士”,2017年被安阳市中院表彰为“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针对执行案件任务重、积案多、压力大的实际情况,曹振亚同志面对常态化的下乡、子夜行动等执行活动,曹振亚同志总是冲在最前线,用自己的责任与担当,铸造的一流的业绩,谱写攻克“执行难”的篇章。曹振亚同志面对不同的当事人都能做到释法析理,在刚性的法律面前,又总能让当事人体会到人情的温暖。积极探索执行改革,打破团队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整合团队内部的执行资源、以提高执行效率的工作目标,要求团队内部在第一次办理执行事项的同时,应准确告知每起案件的执行期限、主要环节过程,告知当事人令其提供财产来源详细情况,即实行执行过程预先告知制度。此举措一经推出便得到了群众普遍认可,推动了案件的有效执结。

穆莹莹,女,35岁,中共党员,香港城市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双硕士,现任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员额法官,2017年8月编入行政审判团队办理行政案件。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漯河市五一劳动奖章、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15年,2篇论文分别获河南省法学会刑诉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论文二等奖和被河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收入其2015年年会论文集。2014年1篇论文获第三届少年审判论坛论文三等奖并被收入《第三届少年审判论坛论文集》。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近10年,妥善处理了孙树峰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杀人案、崔彦丽等3人贩卖毒品案等在我市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审理的下澧村腐败窝案、耿全忠受贿、陈朝阳贪污案等职务犯罪案件分别被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作为典型案例。2017年员额制改革以后,接受挑战办理行政案件。2017年穆莹莹同志先后办理一、二审刑事、行政案件共77件,其中刑事案件21件,行政案件56件,参与办理刑事案件60余件,参与办理行政案件100余件;2018年至今,审理一、二审刑事、行政案件共108件,执行死刑案件2件,其中一审行政案件50件,二审行政诉讼和行审复案件56件,刑事诉讼案件2件,参与办理行政案件130余件。担任多所中学法治副校长,3年来,先后为10多所学校进行法制讲座50余场次。

拓展知识:滑县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1.打开手机浏览器。2.在搜索栏输入学历报考中心。3.找到全国报考点击进去,就能看见入口了。4.找到报名入口,选择喜欢的项目报名。”

正规的自考网上报名入口,一般是各省的教育考试院,比如浙江省就是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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