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专升本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11日(含节假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补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至6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2023年黑龙江专升本报名条件
1.报名资格。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的全日制专科层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在我省报名参军入伍的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外省就读且在我省报名参军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报名咨询及相关资料收取审核工作,省招办委托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进行初审,省招办联合省征兵办进行复审。)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各院校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本单位所做的政审结论负责。
2023年黑龙江专升本报名流程
1.网上注册。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
2.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准确填写考生自然信息、报考信息、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考生需依据《202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和《202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项说明》《202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报名点代码表》认真准确地填写。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错误及时修改,修改和查询的流程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须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操作(支付支持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报名考试费支付成功后即完成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须在所在院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证、资格审查、采集照片、信息校验、照顾政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等相关工作。确认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至23日、2023年1月9日至16日(含节假日)。各院校打印《202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考生需对信息登记表中的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应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名,不得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报名成功,签名确认的信息出现错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必须是考生本人联系方式,确保有需要时可第一时间联系到考生。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名考试费支付、信息确认等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特殊原因(如:身份证丢失、照片采集失败等)造成考生网上信息确认失败的,考生所在院校要在确认时间内配合省招考院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工作。
4.信息采集程序及办法。考生信息采集分为两部分: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考生现场信息采集。考生图像信息采集和身份证审验工作由各院校统一组织。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时,考生本人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相关信息。无居民身份证或因身份证阅读器无法识别的考生请抓紧补办,否则无法报名。
5.报名信息审查。各院校须按照考试专业对接表对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中“所在院校”“学制”“在校所学专业”“应试语种”“学号”等栏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留存本单位备案。
2023年黑龙江专升本考试安排
(五)考试时间安排
(六)考试实施
专升本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和各市(地)招考院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置由省招考院根据各报名点考生人数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一安排具体考区,全部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务管理办法按照《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正式文件另发)执行。
(七)评卷
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管理。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评卷的具体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管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技术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质量监控统计测量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21〕1号)执行。
(八)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将于2023年3月下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所在院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院校负责受理、汇总本校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报送至省招考院。考生可以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评分宽严等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省招考院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院校。由各院校负责考生复核结果的通知和解释工作。省招考院不具体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黑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特殊类型考生分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兴边富民支教团、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银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组前三位成员共计四类。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须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在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兴边富民支教团、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银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组前三位成员单列计划、足额录取,考生须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中的专业基础课考试,根据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和考生所报志愿,进行平行志愿录取。兴边富民支教团递补考生须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如获得递补资格,按考生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和志愿录取。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审查和材料提交由所在院校进行初审并公示(2022年12月13日至23日、2023年1月9日至16日),省招办联合其他厅局复审并公示。特殊类型考生如放弃特殊考生身份,须在网上报名之前与所在院校签订放弃特殊考生身份承诺书,经院校初审、省招办复审后可以报名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校进行资格初审和公示,并报省招办复审和公示。
(二)兴边富民支教团成员及递补考生。按照团省委报考当年兴边富民支教团选拔方案执行,并报省招办复审和公示。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教育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军动〔2020〕第485号)有关规定,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获得2023年全省专升本考试推荐免试资格:一是2022年退役,已经完成专科学业的大学生士兵(含应届毕业生入伍和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书两种情况);二是2023年7月预计能够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前保留专科学籍,退役后回校继续完成学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由考生所在院校初审、省征兵办复审,省招办进行公示。其中,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上加10分,获得三等功奖励的在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上加5分。
(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银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组前三位成员。由考生所在院校对获奖成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公示,并报省招办复审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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