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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方某、童某、罗某在上海成立了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主营成人学历提升。该机构对外号称是集“报名咨询服务”与“授课管理”为一体的高端成人教育服务平台,为学员提供复*备考和模拟考试,还有全方位、全天候的课程咨询服务。
除了提供各类考试培训、报考咨询外,该机构还为无法通过高等教育考试的自考生提供“”服务。
据公司负责人方某供述:“在上海获得高等学历的市场非常火热,因为获得高等学历就能获得较高的上海落户积分。我觉得这是一条利益链,我创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就是为那批没能力通过自学考试的人提供‘帮助’。”
该团伙的目标人群通常是有学历需求,想要落户上海的低学历人员。
据方某交代:“获得大专学历能获得50积分,获得本科学历能获得60积分,通过公共英语三级考试也能获得30积分。为了能拿到高等教育学历并获得较高的上海落户积分,低学历的非户籍人员会通过参加自学或者获得高等教育学历。”
在需要提升学历的人群中,有一批人始终无法通过英语科目的自学考试。
“校长”罗某供述:“学生如果只需要通过成人英语自学考试的话,我们公司会在入学前和学生签订一份英语考试协议书,收费比较高是因为他们不用去参加考试,我们会安排‘’”。
尽管该机构号称有如“专升本”等成人教育业务,但是机构“招生老师”赵某告诉检察官:“公司主要还是招考不出英语科目的考生来报名,来报名的都是找我们的,自己考得出就不会花这个钱了。”
该培训机构除了实际负责人方某,还有“校长”罗某、法定代表人童某,名为“招生老师”实为销售人员约20名。
2021年2月至4月间,方某、童某、罗某指使公司员工通过散发广告单、熟人介绍、发布网络信息等手段,大肆招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科目)的考生客户,收取4000-10000元不等的“培训费”、“咨询费”并签订协议,承诺帮生通过考试,如不通过全额退款。
签订协议收取费用后,方某等人要求考生客户将自己的、准考证等材料快递至公司。
随后,方某、罗某等人联系余某、徐某、张某三名“”,由“”通过自己的渠道找到4名“枪头”。
“枪头”随即在各大高校招募了四十余名大学生做“”。通过层层剥削,实际每个“”酬劳只有400-500元。
考前,罗某会将考生客户的、准考证照片等通过“枪头”发给“”,按照性别、容貌的相似度让“”自行匹配。此外,方某等人还租用了一辆大巴士计划于2021年4月11日到考点接“”。
截止至案发前,该培训机构共招揽参加此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科目)的考生客户127人,收取70余名考生“费”共计四十余万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虽然经过精心谋划,但该犯罪团伙的计划还是功亏一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本案中,该犯罪团伙组织考试作弊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实际严重危害到考试秩序,构成犯罪未遂。
另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构成代试罪。
组织考试作弊以及代试都是严重破坏社会公正、违背诚信的行为,必须严惩。广大青少年和学生,应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理念,凭实力考试最为稳妥,平时不努力、仅靠作弊手段弄虚弄假,只能是自欺欺人。
来源:周到
女子找“闺蜜” 双双受审被判罚金
高自考考生王某(左侧被告人)和的李某受审,两人一审均被判处罚金2万元。石景山法院供图
北京市首例自考案一审宣判,考生与者各被判罚金2万元;均称不知是犯罪
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王某因家事繁忙没空复*,于是找到了“闺蜜”李某替自己去考试。而拿着王某和准考证的李某,因为长相差异被监考老师识破。昨天,因被控代试罪,王某与李某均在门头沟法院受审,法院一审判处两人罚金各2万元。这也是“”入刑以来,本市宣判的首例高自考案。
根据检方指控了解到,今年4月16日,王某让李某代替自己到门头沟区某中学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学科考试。上午9时许,李某进入该中学203教室代替王某考试。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发现李某与其携带的准考证、上照片存在较大差异,考试结束后将其带至教务办公室核实情况,李某承认自己是替人考试。
当天11时许,监考老师报警,李某被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审查,当天18时许,王某接到电话后,主动到派出所接受审查。
新妈妈无暇复*找“闺蜜”
昨天上午,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已被取保候审的两名被告人王某和李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一大早来到法庭外等候开庭。上午9时30分,两人被法警带入法庭。
1990年出生的王某案发前是某科学技术学会的文秘。为了增加自己的行业竞争能力,2014年开始,王某报名参加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8年出生的者李某是公司职员,曾报名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就读专升本课程。
2015年,王某和李某在朋友的饭局上认识后一见如故,很快成了好朋友。面对法官,这对并排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好“闺蜜”开始哭泣。对于检方指控,二人均表示认罪。
王某受审时称,今年3月,此前已经陆续通过了7门自考课程的她,又报名了包括《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在内的三门自考课程。“去年初刚生下孩子,案发时刚过哺乳期,家里家外的事情太多,自己根本没什么时间复*功课”,王某说,她周围的朋友中,李某比较刻苦认真,加之其又在高校内攻读外语,于是自己找到李某,提出希望她能帮自己考试。
法庭上李某表示,当王某找到自己时,她一口答应下来,李某表示自己想借此学点东西,拓宽一下自己的知识面,并没有想太多别的。两人均当庭表示,不存在金钱交易,纯属朋友之间帮忙,也均不知道是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当天的考试科目分为上下午两场,上午的科目是《劳动关系与劳动法》,下午的科目是《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两场考试均与法律相关。为了准备考试,李某还花数月时间复*。
坐错座位引起监考老师怀疑
王某回忆,考试当天,她让自己丈夫开车将李某送到考场门口,并将自己的、准考证交给了李某,而李某则拿着王某的明走进了考场。
“准考证上是方圆脸,来考试的是长尖脸,看着就不是一个人。”一位监考老师作证说,“我发现她的样貌跟证件照有些不符,当时没敢确认,就先检查其他考生证件,暂时对她放行了。”
但李某在考场内坐错位置的举动,加深了监考老师的怀疑。“这名考生开始坐在4号考桌,其实她应该在6号考桌的”,监考老师称,4号考桌的同学来了以后,又对李某的身份和样貌进行辨认,发现她并不是考生王某本人。
监考老师将此情况通报了正巡视的考务办老师。由于不能当场完全确认李某是否就是代替王某考试的人,因此考务办老师决定待李某考完上午的科目后,再向其核实身份信息。
考试结束后,李某被叫到了办公室。面对老师的询问,李某直接交待了其顶替王某考试的事实。
随后,现场执勤的将李某传带至派出所,李某供述了整个行为的过程,并联系王某。王某于同日下午被传唤至派出所接受,承认了让李某代替其参加考试的行为。
■ 追访
虽不用服刑 但留下“前科”
罚金刑仍属于刑罚,犯罪记录将影响工作、生活
检方认为,王某案发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二被告人罚金。
昨天庭审进行约50分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再次开庭后,法官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门头沟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级考试,被告人李某代替他人参加国家级考试,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代试罪,应依法惩处。而王某能自动到案,且如实供述罪行,可认定为自首,并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能如实供述,亦可从轻处罚。
鉴于二被告人均系初犯,且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从轻处罚,以代试罪分别判处王某、李某罚金2万元。
宣判后,法官也对二人进行了庭后教育,告诉二人罚金刑虽然不用服刑,但也属于刑罚的一种,而不同于行政处罚的罚款,由此产生的犯罪记录或许会对二人今后工作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你们均是不到30岁的年轻人,希望此次能吸取教训,在提升学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在自己的人生规划中加入品行修养的部分。”法官对两名被告人说。
■ 追问
两被告人为何被判罚金刑?
犯罪情节较轻,不再危害社会
代试罪犯罪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的一项罪名之一。现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第四款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华讯律师事务所张韬律师解读说,罚金刑是司法机关强制被告人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属于财产刑。
就被告人犯罪后被判处罚金刑的依据,张韬表示,首先法律明确规定,对被告人可以单处罚金;其次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主观上有悔罪表现,主观恶性较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是不至于再危害社会,符合上述情形可被判处罚金刑。
本版采写/记者 王巍
圳在说法|家长出50万元想让孩子上清华,培训机构老师被追究刑责
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试的行为入刑,增设了一个新罪名:代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都涉嫌触犯这个罪名。
据深圳市检察院统计,自入刑以来,深圳已有18人因此而被追究刑责,而其中大部分发生于成人自考中。
有考生在成人自考中找职业“”,2016年2月,考生祝某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便在网上搜索“自考”,并与一个联系上,称能安排“”帮她考试过关,高等数学考试一科3000元。祝某还发送了自己照片过去,很快称已经找到人员。2016年4月17日考试当天,女子张某按约定从广州乘坐高铁到了深圳,和她接上头后,祝某将自己的准考证交给她,并约好考完试出来后还在门口见面。
张某进了考场后,监考老师发现了疑点并进行了核查,于是,张某才做了几题就被带到考务办公室,一番盘问之后,张某哭了,如实承认了自己是个。监考老师报了警,张某被带走并刑事拘留。经查,张某刚刚硕士毕业,为赚一点小钱而加入了“”的队伍。而在门口等候的祝某,不见张某出来,知道出事了,赶紧逃离,很快也被上门带走。经宝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祝某、张某均以代试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
还有考生在成人自考中,对自己缺乏信心,于是找同事、找亲戚等替自己走进考场。
只有小学文化的孙某,希望通过自学考试提升学历、同时还可以拿文凭入户深圳,但自知“考试水平不行”,于是找了自己的连襟,大学本科毕业的郭某帮忙,郭某“不好意思拒绝”。2019年4月13日,郭某替孙某参加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被监考老师现场发现疑点后报警。经罗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孙某、郭某均以代试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
除了成人自考外,还有培训老师替学生参加高考的。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统考,陈某为儿子报考了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并安排儿子参加了某美术学校的培训。培训期间,陈某与美术培训学校的龙校长达成协议:想办法能让孩子上清华大学美术学院50万、中国美术学院30万、广州美院20万。事后,陈某将儿子的、准考证、登记表等材料交给龙校长,并付了部分款项,龙校长许诺将安排人代试。
之后,龙校长找来其学校美术老师蒋某,让其代替参加考试,并许诺诱人的好处费。2018年2月25日,蒋某参加在深圳由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组织的2018年本科招生考试,进行速写、素描等,被监考老师发现疑点,进行核查并报警。经罗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蒋某、龙校长,均以代试罪获刑,其中龙校长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还有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多次作案的,如深圳某中队一协管员房某,曾多次安排一位汽修服务中心的修理工邱某,冒充他人身份在科目一、三考场帮他人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三考试(据邱某反映,每次后房某会给他300元报酬)。2015年12月一名考生黄某因几次考试未通过,这时考场外卖饮料的郑某便说可以帮忙,并帮黄某对接上了房某,约好费3800元。之后,房某还帮邱某伪造了,并安排邱某在科目三考场,结果被监考人员当场抓获。
伪造件、代试,已触犯两个罪名,择一重罪处罚,经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房某、邱某均以伪造件罪被判刑,黄某、郑某以代试罪被判刑。
对此,办案检察官说,“入刑”几年来部分社会公众对此意识上还是很不到位,不少人有这种心态:“我知道代试是不对的,但不知道是违法的”,于是铤而涉险。除了组织考试作弊罪之外,“”行为同样破坏了考试的公平竞技规则,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考试管理制度,同时还破坏了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属于一种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予以坚决杜绝和严惩。
在建议加强普法宣传、运用科技手段杜绝考试作弊行为的同时,检察官还提醒,有些人为了蝇头小利,充当,有些人出于人情、面子等考虑,替人考试,特别是一些大学生、硕士生卷入进来,代试罪虽然判得不重,但一旦认定为犯罪,后果很严重,污点难除,一辈子都可能受影响。
【记者】陈熊海
【通讯员】 深检
【作者】 陈熊海
用户评论
听朋友说自考挺难,现在越来越多人选择自考代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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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自考代办靠谱吗?最近想报一个专业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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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证书有含金量吗?考虑找代办公司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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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学*的时候觉得没那么难,后来发现知识面还挺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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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自考代办会遇到质量问题,那你们是怎么评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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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学和找代办哪个效率高呢?各位都有什么经验分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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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的考试时间点比较灵活,方便自己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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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材料很多,需要仔细整理笔记才能掌握所有知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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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通过自考提升学历,但时间有限,所以才考虑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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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有些自考代办公司会提供模拟考试的课程,这样挺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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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代办服务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公司,不然容易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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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的考试内容比较基础,只要学*掌握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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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说自考是比较自由的方式,自己可以控制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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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找代办很方便,但还是建议多自主学*,这样对个人成长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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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报考本科专业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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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合适的自考培训机构会更容易学到知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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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的过程很不容易,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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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大家在选择自考代办之前多了解一下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成功通过自考考试对将来找工作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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