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本专科学生资格及申请条件
一、报名对象
(一)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的专科生。
(二)在山东省入伍的大学退役军人(不包括近几年未经考试进入大专且无法再报名的退役大学军人)。
2. 适用条件
(一)应聘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尚未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因触犯刑法正在服刑的。
3、申请人未曾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条例而被暂停参加高考,且在暂停期间内。
4. 曾受过专科处分,包括扣分以上,或在注册前未解除过处分。
5、身体健康。
6. 候选人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a) 山东省专科学校毕业生,并取得其毕业专科学校推荐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学校推荐生”)。
b) 山东省大专院校刚毕业人员(以下简称自保生),并通过招收院校独立举办的专业综合能力考试(以下简称专业考试)并取得获得推荐资格。
c)经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大学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d) 符合报名资格的山东省入伍大学退役军人(指一般大学毕业生和入伍后退役的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当时已取得大学毕业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称为退役大学士兵候选人)。
e) 山东省大专院校刚毕业人员(以下简称竞赛推荐生)。
(二)2023年“3+2”同侪综合培养转学考生,须按照转学考试相关要求报考国家统一专科升本科考试。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转学考试和其他院系转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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