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本专科学生资格及申请条件
一、报名对象
(一)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的专科学生。
(二)在山东省入伍的大学退役军人(不包括近几年未经考试进入大专且无法再报名的退役大学军人)。
2. 适用条件
(一)应聘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有关部门未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因触犯刑法正在服刑的。
3、申请人未曾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条例而被暂停参加高考,且在暂停期间内。
4. 注册前不得受到过大专处分或记分以上处分。
5、身体健康。
6. 须具备下列应聘资格之一。
a) 山东省专科学校毕业生,并取得其毕业专科学校推荐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学校推荐生”)。
b) 山东省专科学校刚毕业的考生(以下简称自荐生),通过聘用学校独立组织的专业综合能力考试(以下简称专业考试)并取得资格的考生. 申请人将获得自我提名资格。
c) 经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山东省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户考生)。
d)在山东省入伍的在册退役高校军人(指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入伍后退役的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当时已取得大学毕业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员)。
e) 山东省大专毕业生,代表我国参加国家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或在全国职业培训学校、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人员。推荐人)。
(二)2023年“3+2”同业培训转学的考生,须按照转学考试相关要求参加国家专科升本科标准化考试。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转学考试和其他院系转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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