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考资讯 > 高考百科

一篇文章告诉你法考是什么?法考常识科普

小条 2024-10-10

法考是什么?

我从事法律考试培训已有5年多了,我发现无论是刚刚接触法律考试的新手还是经验丰富的考生都存在一些常见问题。在准备律师考试时,有一些与律师考试相关的常识你可能还不了解或者根本不了解,所以这里有必要花点篇幅来介绍一些与律师考试相关的常识。一定程度的法律审查。

一、客观题考试的内容与科目

(1) 客观题有两道。

客观考试由两份试卷组成,分为试卷1和试卷2。每份试卷共100题,总分150分。

有50 道单选题,每题1 分,50 道多项选择题和开放式问题,每题2 分。

通常有35 个多项选择题和15 个开放式问题。选择题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开放选择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无论是多项选择题还是开放式多项选择题,选择多、选择少或选择不正确都不会得分。坦白说,没有一半对一半错的事情。

试卷1和试卷2的总分为300分。

(二)具体考试科目

论文一: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司法制度与法律伦理、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论文2: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与资源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二、主观题考试的内容与科目

(1) 我只有一个主观问题

主观题考试只有一篇作文,由先例分析题、法律文件题、论述题等组成,满分180分。

(二)具体考试科目

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与法律道德

主观考试设置为选择题(2018年至2022年,在行政法和商法之间选择),考生可以选择回答其中之一。

三、法考培训机构对科目的划分与法考公告罗列的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

主题

位置

状态

刑法

论文1

主观测试

民法

论文2

主观测试

刑事诉讼法

论文1

主观测试

民事诉讼法

论文2

包括仲裁系统。

行政法

论文1

主观测试

商业法

论文2

具体为知识产权法、商法(主审)、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等)

理论方法

论文1

具体包括法律思想(主观考试)、法理学(主观考试)、宪法(主观考试)、中国法制史、司法制度、法律伦理(主观考试)。

三国法

纸1、纸2

具体来说,试卷1包含国际法,试卷2包含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不考主观题。

四、2018年至2021年,客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各个科目的分值分布

2018年至2021年客观测试各科目分数分布

年份/主题

刑法

民法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法

商业法

理论方法

三国法

总分

2018年

36

46

33

35

23

52

54

21

300

2019年

38

47

30

27

27

58

55

18

300

2020年

38

54

33

32

二十五

53

50

15

300

2021年

38

45

32

30

26

61

50

18

300

注:自2018年起,司法部不再发布问题。分数分配基于考生的记忆,可能包含一些错误。

2018年至2021年主观考试各科成绩分布

年份/主题

理论方法

刑法

刑事诉讼法

民法、民事诉讼法综合案例

行政法或商法

总分

2018年

30

38

30

54

28

180

2019年

38

36

27

52

27

180

2020年

32

34

30

56

28

180

2021年

32

32

32

56

28

180

注:自2018年起,司法部不再发布问题。分数分配基于考生的记忆,可能包含一些错误。

2018年至2021年试卷1各科目分数分布

主题/年份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法治理念

11

10

8

12

法理

15

15

12

12

宪法

17 号

18

16

15

中国法律史

4

4

4

4

国际法

4

4

4

4

司法制度与法律道德

9

8

6

7

刑法

39

35

39

38

刑事诉讼法

30

32

33

3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1

24

28

26

总分

150

150

150

150

注:法治理念将作为2021 年律师考试的科目。在此之前,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018年至2021年试卷2各科目分数分布

目标受众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民法

47

45

46

45

知识产权法

10

8

8

12

商法

29

24

26

24

经济法

16

15

15

15

环境资源法

6

5

6

5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5

5

5

5

国际私法

7

6

6

6

国际经济法

8

8

8

8

民事诉讼法(包括仲裁制度)

22

34

30

30

全部的

150

100

50

35

五、2018年至2021年,客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及整体通过率

客观考试通过率

主观考试通过率

总体通过率

2018年

31.79%

63.3%

20.12%

2019年

29.7%

52.76%

15.67%

2020年

32.65%

41.81%

13.65%

2021年

还没有数据

注:客观测试、主观测试和总体通过率存在一定误差。

六、命题方式:

题库问题

司法部律师考试中心首先向各大高校(特别是政经类高校和“五校四系”)收集试题[1],然后从各高校中提取相应数量的试题。从题库中收集主题并创建客观问题、试卷1、试卷2 和主观问题试卷。

“五校”分别是原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原西南政法大学(现西南政法大学)、原西北政法大学学院。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大学(现)。华东政法大学),

“五院”发展至今,成为一所政法交叉学科的大学。 “四院”是指原北京大学法学院(现北京大学法学院)、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原吉林省法学院大学(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由原武汉大学法学院(现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名为法学院,成为一所龙头大学法学院。

也就是说,司法部律师考试中心的官员将根据今年的情况提前会商,制定“题库”,并让学生从题库中查找具体题目。对测试点列表中列出的测试点进行测试,最终创建试卷。

由此,我们反过来可以推断,法律考试准备的重点是各个科目最重要的点以及各个科目的新考试成绩。

七、考察特点

2018年律师考试改革以来,考试重点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特别是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因此,2018年律师考试改革以来,试题继续强调社会实践,案例题的比例逐渐增加,要求考生注重理解、分析、解决问题。

目前,客观审查问题基本上都是以小案件的形式进行审查。比如2021年背考题:2021年2月28日晚上11点左右,A先生从三楼往下扔食物残渣,正好撞到了他的车。司法机关将于2021年3月1日后审理此案。下列哪项陈述是正确的? [2]

A. 三楼不高。即使A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执行之后,A也不会犯从高处投掷物体的罪名。

A的垃圾被扔进他的车里,没有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即使A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之后,A也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A的行为是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执行之前实施的。根据情节轻重的原则,A先生因向高处投掷物体而被判有罪。

D.A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号施行之前,A不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情有可原的原则,A无罪。

【参考答案】

A项:三楼为高地。如果A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后,则高处投掷物体罪成立。说法A不正确。

B项:《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前,有司法解释认为X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危及公共安全意味着所产生的危险范围是不可预测的,几乎可以使任何人处于危险之中,例如从建筑物中向人群投掷炸弹。如果你扔一块砖头或一个垃圾袋,最多只会击中一个人,但不太可能对大多数人造成危险,因此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但确实扰乱公共秩序命令。该司法解释属于类比解释,在当时被认为是一项特殊规定。但《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将高空投掷物品的行为定性为高空投掷罪,属于扰乱公共秩序、道德的犯罪,司法解释被驳回。刑法改革的有效性大于司法解释的有效性。陈述B 是正确的。

CD项:本案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已处理完毕。《刑法修正案(十一)》违背司法解释,A不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根据过失罪原则,A无罪,但根据过失罪原则,A犯有向高处扔东西的行为。但根据情有可原的原则,A先生应被视为无罪。说法C错误,说法D正确。综上所述,这个问题的答案是“BD”。以上观点为张明凯教授的观点。参见张明凯:《刑法学(第六版)》,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第108页。

本题紧密结合社会热点话题“向高处投掷物体”,并根据刑法中的时间效率提出建议,因此很好地考验了考生的解题能力。

此外,法律考试中的题序越来越不明确,尤其是客观考试中,题目的顺序不再严格地在某个科目或某个科目中呈现,考生需要适应这种变化。

现在,你知道律师考试是什么样的了吗? #法律思考#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