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层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职位空缺
本次招聘共招聘7名就业岗位:南京校区6名(管理岗位4名,健康技术岗位2名),苏州校区1名(工程技术岗位1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材料。《南京大学2024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四)》。
2.招聘条件/要求
(一)应聘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资发[2020]205号)、《南京大学实验技术与工程技术系列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南资发[2024]25号)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不一定是。《南京大学2024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四)》。
(2) 申请人必须在2025年7月15日之前获得或即将获得所申请职位所需的学位和学位。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证书,海外学生须提供外交部出国留学服务。教育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者必须符合聘用岗位的相关工作经验要求。
1、工作经历按招聘期结束时计算(不包括个人实*和学生期间兼职工作经历)。
2、大学工作经历证明由校级人力资源部门(不含内、二级部门)颁发。
3、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不含二级部门或单位内单位)。
4. 证明必须明确注明所担任的职位以及该职位的起止日期(具体以月为单位)。
(四)申请人年龄以报名截止时有效身份证件日期为准(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
一、现役军人及应届大学毕业生除外。
2、已婚人员、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其他应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回避的亲属,不得申请。对相关部门机构(人力资源)的纪律检查、监督、审计财务职务方面,与现有员工存在上述关系的人员,不得申请就任后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的管理职务。对于使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避免的位置也是如此。
3、新录用的公务员,任职不满五年的,以及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未满三年的职工,不得录用。按规定(含明示协议)被辞退、离职的职工以及省、江苏省另有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不得申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违反法规、法律规定,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正在接受处罚或者正在处罚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但尚未得出结论。
4、期限届满前后,因党纪、政事等原因受到组织的谴责、处分或者处分,影响使用的。
(7)本招聘岗位测试倍数为1:3。对不符合测试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登记。本次招聘需要网上报名。请登录招聘网站https://rczp.nju.edu.cn/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的申请必须真实准确,个人经历必须连续、不间断。报名期限: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
(2)设定后按单位评价。就业保障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向学校推荐1,333,603名候选人。评审时间、地点、形式请留意每篇帖子中的通知。
(三)资格审查。学校将对就业保障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决定哪些候选人参加下一轮评估。
(四)学校评价。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进行筛选。考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五)总体评价。学校根据设立后单位评估、资格审查、学校评估结果确定最终人选。
(六)体检和政审。入围候选人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学校将对入围考生组织政治考试,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者最终候选人弃权而出现空缺的,按照体检、政审最终成绩的顺序递补。继任候选人将另行通知。
(七)决定聘用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价、体检、政治筛选的最终结果择优聘用人选。
(八)公共关系和就业。学校将拟聘人员在招聘网站首页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九)注意事项:
1、本计划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如果您不申请,您的注册将无效。
2、每轮考核通过者将收到短信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将不再单独通知。
3.每次评估不指定考试范围。
4.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岗位为公司建制岗位。更多信息请参阅《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资发[2020]205号)(参考:南京大学人事局首页——政策法规——招聘相关——编制相关政策文件)。
(二)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者录用后发现隐瞒事实或者违纪违规的,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根据具体情况和情节严重程度,可能包括撤销资格、取消考试成绩、拒绝录用、记入诚信档案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申请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提供个人信息,配合填写入学申请。为了确保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在校园内应聘时保护好自己。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1、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取得学位证书后的规定期限
2、非应届毕业生,无职称,在收到招聘通知后规定期限内未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聘用的非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离职的,未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 未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声明宣告撤销。
5、有其他原因导致申请人不符合聘用资格的。
5、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与指定部门或人力资源部联系。
岗位设置单位联系方式:请登录招聘网站,进入“我的应聘”或下载附件《南京大学2024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四)》。
人力资源联系信息和电话号码:
南京校区:李教授025-89681557
苏州校区:张教授,0512-68769999
人才招聘网技术支持: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办公室
2024 年10 月15 日
来源:南京大学人才招聘网(可登陆网站查看相关附件)
编辑:肖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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