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预览
??福建教育学院附属集美实验学校美山分校非在编教师10名
??集美区坑内小学非在编教师13名
??厦门市第十中学非在编教师15名
??厦门市集美小学非在编教师2名
??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小学非在编教师8名
NO.1
集美实验学校美山分校
福建教育学院附属集美实验学校美山分校即原厦门市集美区美山小学,地处有“黄金滨海大道”美誉的厦门环东海域;学校创办于2015年9月,2020年12月,集美区政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与福建教育学院合作办学而更名。2022年起,福建教育学院附属集美实验学校美山分校形成“一核心两校区三三制”的办学模式,两个校区实行一体化管理。因学校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10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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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学科及人数:
1.英语非在编教师2名。
2.音乐非在编教师1名。
3.体育非在编教师1名。
4.英语产假顶岗教师1名(2023年9月-2023年12月)。
5.语文产假顶岗教师2名(2023年11月-2024年5月)。
6.数学产假顶岗教师2名(2023年11月-2024年5月)。
7.美术产假顶岗教师1名(2023年11月-2024年5月)。
二、应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3.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普通话水平证书;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三、面试时需提供审核的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水平证书
4.学历、学位证书
5.个人简历
四、待遇
根据集美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法时间及有关事宜
1.报名方法:
相关资料【含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电子文档及证书扫描件】以“学科+姓名+手机号”为文件名压缩发送到电子邮箱:jmmsxxjwc@163.com。
备注:应聘教师的个人联系电话需写清楚,保持电话畅通。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
3.考核办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内容、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通过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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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集美区坑内小学
集美区坑内小学位于集美区灌口镇坑内村杜行南路1号,是区属公办小学,由于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13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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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学科和人数
语文学科8名、数学学科4名、英语学科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水平证书;
4.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
三、工资待遇
参照集美区非在编教师统一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坑内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38662269@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92—6092451。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1.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及提供的材料:
(1)面试内容:15分钟片段教学
(2)面试时需提供的个人材料审核: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均原件)非在编教师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天。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原已就业的受聘人员须于聘用前,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五险一金转接事宜,若造成五险一金空挡的,学校概不负责;
5.未被聘用者,相关材料恕不退回,不另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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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厦门市第十中学
厦门市第十中学为集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学。学校创办于1975年,位于集美区纺织东路7号,地处杏林繁华地段,毗邻园博苑,交通便利,人文环境优越。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非在编教师1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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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报名、聘用。
(二)岗位条件
1、教师岗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4)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5)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集府办〔2022〕7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和学校相关绩效考核及发放方案等制度执行。
三、招聘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7日上午12点前。
2.报名方式:统一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第十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等)电子文档及证书扫描件,于2023年7月4日上午12点前发至电子邮箱:3256035962@qq.com,文件以“应聘学科+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3.考核办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成绩优秀者录用。
4.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接到面试电话(0592-6360908)通知的考生:面试教师岗位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参加面试。
四、防疫要求
测温入校,如有发热、咳嗽等健康异常不允许入校。
五、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六、联系人
陈老师:6360908(办公电话)1379980343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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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
厦门市集美小学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该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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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数学学科教师,人数1个。
2.英语学科教师,人数1个。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具有本专业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资格要求: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证书;在职教师和优秀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有教育教学经验工作者优先。
三、相关待遇
按集美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1055224680@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联系人:叶老师电话:18965116572
五、面试及地点
(一)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二)面试内容及提供的材料:
1.面试内容:15分钟片段教学;
2.面试时需提供的个人材料审核: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均原件)。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招聘结果将在学校校外公示栏公示5天;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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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
集美区乐海小学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该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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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语文非在编教师3名(2023年9月-2024年8月)。
数学非在编教师3名(2023年9月-2024年8月)。
英语非在编教师2名(2023年9月-2024年8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2.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3.资格要求:
语文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证书、语文专业有关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含一级)或相应水平资格证书。
数学、英语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证书、数学或者英语专业有关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含一级)或相应水平资格证书。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非在编教师待遇统一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lhxx6199018@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3.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92-6199018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事宜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在集美区乐海小学公示栏公示。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来源:集美区政府网、天下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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