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资助:将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城乡低保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全部纳入学前资助范围,按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给予省政府助学金资助。
二、义务教育
1.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杂费对学校补助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经费补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
2.困难生生活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对8个人口较少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8个少数民族)在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基础上每生每年再增加250元的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非寄宿生四类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农村残疾、农村特困)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非寄宿四类人员补助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3.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户籍学生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5元/生·天,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1000元/生·年。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三、普通高中教育
1.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建档立卡享受一等助学金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资助标准为:一等2500元/人·年,二等1500元/人·年。
2.高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为:800元/人·年,免住宿费标准为:160元/人·年。
3.高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2500元/人·年。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校就读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继续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至普通高中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过渡期内(2021-2025年),每年评审一次确认当年受助资格,不再执行“一次评审在校期间连续享受资助”的政策,补助标准为:2500元/人·年。
四、中等职业教育
1.国家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按2000元/人·年标准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
3.“雨露计划”: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对象为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籍。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五、普通高校教育(本专科)
1.国家助学金(本专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对普通高校本专科、民族预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资助标准为:一等35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2.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户大学生学费奖励:从2016年起,对考入一本院校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户大学生,在本科学*期间连续获得奖励。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一本院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享受学费奖励政策至本专科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将普通高校学费奖励对象调整为考入一本院校(以云教贷[2017]18号文件公布的一本院校名单为准)的云南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过渡期内(2021-2025年),每年评审一次确认当年受助资格,不再执行“一次评审在校期间连续享受资助”的政策。
3.“直过民族”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奖励:从2016年起,对考入普通高校的“直过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9个少数民族)原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在专科或本科学*期间连续获得奖励。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2020年及以前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享受学费奖励政策至本专科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将普通高校学费奖励对象调整为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中“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过渡期内(2021-2025年),每年评审一次确认当年受助资格,不再执行“一次评审在校期间连续享受资助”的政策。
4.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路费资助。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资助标准为:省内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
5.孟连县优秀青年学子奖学金:对具有孟连县户籍和学籍的应届毕业生,考取双一流院校一次性补助20000元,考取一本一次性补助15000元,考取二本一次性补助5000元。实施高中优质生源助学计划,对中考成绩优异,留在县内就读高中的优秀学生,根据录取分数,给予500——10000元补助,并给予减免学费。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含预科),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来源:孟连融媒
孟连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谢鑫莹
责编|董俊华
编审|岩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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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宣传标语
1.以****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尊崇宪法、学*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3.走好新时代全民普法的群众路线
4.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5.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国安家安身安心安
6.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7.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素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云南法治云南
8.让尊法成为信仰,让学法成为自觉,让守法成为共识,让用法成为*惯。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
严格用火审批
严查违规用火
严肃追究责任
严防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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