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开简历,刘宁生于1962年1月,吉林临江人,毕业于清华大学水利系水工建筑专业,是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为十九届候补委员。
1978年,16岁的刘宁从辽宁丹东市考入清华大学水利系水工结构专业。1983年毕业后,开启了34年水利工作生涯。
早期,刘宁一直从事水利工程的设计工作。1983年毕业当年,他分配到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十余年间先后任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院枢纽设计处干部、一室副、副处长兼二室。
期间,当时二十多岁的刘宁参加了多项水利工程设计。他在江西主持参加了赣江上游万安水利枢纽船闸设计,在湖北主持了清江隔河岩水利枢纽、清江高坝洲水电站、清江水布垭水电站等工程的设计。
1993年,因在隔河岩工程所做出的努力,刘宁受到湖北省表彰,获特别贡献奖。
1994年三峡工程开工后,刘宁投入三峡工程建设,先后担任长江水利委员会总工程师助理、副总工程师,三峡工程设计副总工程师,先后参与了三峡一期、二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在此期间,他参与了多项课题研究、专题设计,完成了三峡二期工程大坝及电站厂房的招标设计,主编了200多万字的标书文件以及大量的施工设计图纸,他还协助总工程师郑守仁院士全面主持三峡枢纽的设计。
据清华大学官网报道,只要施工工地有事,他总是随叫随到,不管是雨雪天气还是酷暑当头。刘宁共有三个办公室,两个在汉口,一个在三峡工地,路上、餐桌上甚至床上也成了他的工作室。
2000年4月9日,西藏林芝地区发生了世界罕见的易贡巨型山体滑坡,4000多名群众被困。
据报道,当时国家防总立即组建了专家组,由刘宁任组长,急赴西藏易贡抢险。昼夜奋战一个多月,抢险成功,国家防总专家组被评为易贡抢险救灾“先进集体”,刘宁荣立一等功。
1996年,刘宁被授予“长江委十佳青年”“全国水利系统科技英才”称号;1997年被选为长江劳动,并获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000年湖北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2001年被选评为三峡工程优秀建设者。先后获国家优秀设计金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在完成三峡二期工程之后,2001年12月,刘宁调至水利部南水北调工程规划设计管理局工作,任总工程师;2002年4月以后,任水利部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2009年,时年47岁的刘宁升任水利部副部长,在该岗位工作了8年,期间于2016年开始兼任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
2017年4月,刘宁首次赴任地方,调任青海副,后兼任、党校校长,2018年8月任副、代,次月任至今。十九大上,他当选为候补委员。
原任辽宁为唐一军,今年4月,他进京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
刘宁简历
刘宁,男,汉族,1962年1月生,吉林临江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8月加入中国,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78.09–1983.07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3.07–1996.10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院枢纽设计处干部、一室副、副处长兼二室(其间:1994.10–1995.01水利部第四期青干班学*)
1996.10–1998.07长江水利委员会总工程师助理(正处级)(1995.09–1998.06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毕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1998.07–2001.12长江水利委员会副总工程师(副局级)(1998.06–2000.06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水资源与河流工程系水文学与水资源专业在职研究生学*毕业,获工学博士学位)
2001.12–2002.04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总工程师
2002.04–2003.03水利部副总工程师、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总工程师
2003.03–2009.01水利部总工程师(其间:2006.03–2007.01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
2009.01–2009.04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09.04–2012.10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秘书长兼办公室(其间:2012.01–2012.06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管理学院访问学者)
2012.10–2016.08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秘书长
2016.08–2017.04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秘书长,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
2017.04–2017.05青海副
2017.05–2017.08青海副、党校校长
2017.08–2018.08青海副兼、党校校长
2018.08–2018.0海副,省党组、副、代
2018.09任青海副、,省党组
现任辽宁副。
“政事儿”(xjbzse)撰稿/记者 许腾飞
青海省2022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2年公开考录一级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考录人数。2022年全省公开考录一级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共1082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www.qhpta.com)查询。
(二)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考录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的人员考录。
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从青海省入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
(四)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7日至2004年3月7日期间出生),其中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的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7日至2004年3月7日期间出生),其中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宪法,拥护中国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8.报考职位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
现役、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18:00。缴费时间为2022年3月7日9:00至3月14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除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外,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与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2年3月16日至3月22日(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明等相关材料(所需具体材料请与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联系),到报考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报考的省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退役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准考证、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如仍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00—11:00
申论14:00—16:30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加分政策。
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
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
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
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时,按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要求执行。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
在服役5年以上的青海生源、从青海入伍或者具有青海省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部分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具有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并取得有效得分,否则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即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
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面试前,报考和加试体能测评的特殊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有关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录机关组织。体能测评或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开考比例。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要求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省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十)调剂补录。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调剂补录的方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上向社会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50%)、申论(占笔试成绩50%)成绩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方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 、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
(十一)雷同卷鉴定。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专业和学历。本《公告》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十三)基层服务年限。市州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级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录用职位所在市(州)辖区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省内其他市(州)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其他省的机关。
(十四)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发布的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因新冠肺炎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
考录工作咨询电话:
青海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971—8482336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9(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22年3月4日
来源:青海新闻网

用户评论
今年青海的公考什么时候开始报名啊?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感觉青海的公务员考试难度比较大,大家都在准备吗?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终于等来了青海公考的消息!我要好好备战一下。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想问问今年青海公考有啥新的政策变化吗?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这次考试能够公平竞争,给想要努力的人一个机会。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准备报名青海公考的同学,有什么好的资源可以分享吗?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比较想报考青海教育系统,具体岗位还有哪些呢?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听说青海公务员待遇还不错的样子,这是个很有吸引力的工作环境啊。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想要在青海稳定发展,公务员是个不错的选择。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青海地区的风景很美,还能做公务员,感觉生活质量很高啊!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次报名考试的网站是哪个?官网公布了吗?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需要关注哪些报考信息才能顺利登记报名呢?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有没有人了解青海公务员考试分数线要求?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今年青海计划招聘多少个公务员?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听说青海公考面试很重要,有什么好的准备方法吗?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这次考试能够给大家带来好运气!加油吧!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为了梦想,努力拼搏,争取通过青海公考考试!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