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有没有权利在网上打差评?如果发生纠纷怎么维权?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由差评引发的网络侵权责任案例,可以给消费者一些启发。
给商家打差评却坐上被告席
图为张某的车辆。(重庆綦江区法院供图)
案件发生在重庆市綦江区。2023年8月,张某获得保险公司免费赠送的车辆保养服务,前往当地一家修理厂保养车辆。保养中,修理厂工人用力将机油标尺把手抽出,导致机油卡尺刻度条脱落在发动机油底壳里。工人告知张某,拆除油底壳取出机油卡尺刻度条需要收取费用。在张某未明确表示认可费用标准情况下,工人清洗了油底壳,安装了新的油标尺,对车辆进行了保养。
1天后,张某到修理厂取车,被告知需付320元。由于对费用存在异议,双方发生争执并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后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张某支付300元后开车离开。次日,张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3条视频,描述了争议发生的过程,并对修理厂的行为作出批评。该修理厂遂以名誉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将自己的真实经历发布在网络平台的个人账号里,并未歪曲事实,而且发布不久后我就已将这3条视频删除,客观上并没有对原告造成任何损失。”被告席上的张某十分委屈。
原告修理厂负责人则认为,张某发布的视频严重损害了修理厂的名誉和生意,其在前期试图与张某协商,未果,不得已才起诉到法院。修理厂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张某停止名誉损害行为,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是合理批评还是恶意诽谤?
图为张某在社交平台发布的“差评”视频截图。(重庆綦江区法院供图)
近年来,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差评纠纷屡见不鲜。记者梳理各地发布的典型案例,既有消费者的批评意见得到法院支持而赢得官司,也有人被法院认定为“恶意差评”而追究责任。
负责审理本案的重庆綦江区人民法院法官魏永康表示,评判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合理与恶意的边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从张某的视频内容来看,基本属于客观描述及对该修理厂服务质量的个人感知,没有贬损和丑化的陈述,也没有出现明显恶意诽谤、侮辱性等词语,不应认定存在主观恶意;其言论对修理厂产生的影响程度较低,不足以降低该修理厂社会评价的损害后果。”魏永康说。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该汽修厂全部诉讼请求。
无独有偶,中国消费者协会去年3月发布的2023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中,有一起消费者因差评纠纷起诉商家侵犯名誉权并胜诉的案例。
2022年9月,姚某某在网上预订了被告所经营的民宿。姚某某入住后结合自身体验对该民宿打出三星评价,后将评价改为一星,被告用“恶意差评”“缺乏心智”等言辞辱骂姚某某。因双方沟通未果,姚某某以被告侵犯其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被告又反诉要求姚某某赔偿26万元。
2023年12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告向原告公开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并驳回被告全部反诉请求。
打差评要基于事实把握分寸尺度
消费者的差评权有法律撑腰,不意味着可以利用差评权为所欲为。
近年来,多地政法机关开展行动严打“职业差评师”,一些利用“恶意差评”牟利的不法分子被追究刑事责任。有遭遇过敲诈勒索的网店经营者表示,一旦短时间内涌入大量差评,轻则影响网店曝光率,重则会被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所以往往只能选择“花钱消灾”。
“对商品质量和服务进行评价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但消费者应当基于事实在社交网络上发表对商品或服务的评价。”魏永康说。
今年2月,最高法发布6件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案例的点评中,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的评价和投诉对入驻电商平台商家的口碑及后续经营有着重要影响。合理差评和正当投诉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家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利用线上平台恶意“索赔”,不仅严重侵害了经营者的财产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打击,有利于遏制恶意差评的蔓延,避免消费者被误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这位负责人说。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消费后进行评价,是消费者行使监督权的正当行为。对于合理的批评意见,经营者应有“容人之量”,针对不足采取改进措施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不能“玻璃心”甚至攻击报复消费者;消费者也不能滥用手中的权利,把握好批评的分寸尺度,依法理性维权,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统筹:张桂林、孙闻
记者:周闻韬、白阳
编辑:白阳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群发通知、收回工号、关闭权限…… 面对“隐性解雇”劳动者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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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化管理普及,企业通过微信群发通知、收回工号、关闭权限等方式变相解雇员工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给员工造成心理压力,还会导致员工搜集证据困难。
“收到公司在微信工作群发的减员通知后就被移出群了,这算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吗?”面对突然的“解雇”,刘丽玲(化名)困惑不已。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宗劳动争议案件引发关注。该市某公司在未与员工协商的情况下,直接在微信工作群发布通知称其“被减员”,随后将其移出群聊。法院判定,该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须支付赔偿金。
被移出工作群、办公系统权限被关闭、被要求交还宿舍钥匙……有员工在无正式通知的情况下,发现自己“被离职”。那么,企业能否以“软性手段”规避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面对“隐性解雇”,劳动者又该如何维权?
“随着数字化管理普及,企业通过微信群发通知、收回工号、关闭权限等方式变相解雇员工的情况时有发生。企业通过‘软性手段’迫使员工主动离职,是为了避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义务。”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谈自成说。
被“踢”出群聊=被辞退?
“因公司效益不好,经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减员……薪资考勤及社保结算自通知之日止。”刘丽玲没想到,入职公司时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被解雇时手续亦如此简单,“通知发出后,我就被移出公司微信工作群”。
刘丽玲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公司向她支付2023年10月、11月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约4.5万元。公司支付了上述两个月工资,并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公司无须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公司认为,微信工作群发的通知仅为协商意向书,该员工未给予确认,并无法律效力。公司经营困难,依法可以裁减人员,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
那么,用人单位将员工移出工作群是否意味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呢?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类型。”谈自成介绍,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可以分为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其中,无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经审理,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丽玲与公司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公司在微信工作群发送通知后,双方未就解除劳动关系事宜进行协商,公司直至仲裁结束后才补发工资。因此,通知未提前三十日作出,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该公司虽主张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员,但其张贴减员公告实际发生在案涉通知发布之后及刘丽玲提起劳动仲裁之后,且公司无法证明减员操作前已履行法定裁员流程,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向刘丽玲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约4.5万元。
拒绝调岗=主动离职?
“微信群解雇”并非个例,企业“隐性解雇”方式多种多样。湖北武汉的李峰(化名)拒绝公司调岗、降薪后,被公司删除打卡权限、撤销公司管理系统权限、移出工作群。
2016年4月15日,李峰与某物业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任职物业服务中心客服管家,合同期限至2018年6月23日。2022年5月,某物业中心分公司成立后,员工的劳动关系转入该公司,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23日。
2023年3月2日,该物业中心分公司人事部门通过微信向李峰发出《人事调整通知单》,对其进行调岗降薪。3月24日,李峰以快递、企业聊天软件的形式向公司发出《拒绝调岗降薪通知单》,明确对公司无合理合法依据的前提下单方降薪的做法不予认可。当月,李峰工资从8600元/月降至6400元/月。
李峰申请仲裁后,公司以李峰“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为由,将其工作地点由武汉调岗至宜昌。
对此,李峰明确拒绝并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公司随即取消其考勤打卡权限、没收其工作手机、撤销公司管理系统权限、移出工作群。
公司称,根据项目业绩及人员需求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及岗位,是公司用工自主权的体现,李峰以消极怠工、旷工方式不到岗上班,已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应视为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公司下达的《人事调整通知书》不合法、不合理。一方面,劳动者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公司岗位调动未事先与职工协商一致,调动的理由、程序缺乏合法性。另一方面,工作岗位由武汉调整至宜昌,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及日常通勤变化较大,缺乏合理性。李峰拒绝该调动仍在原岗位打卡不属于旷工。
法院最后判决某物业分公司、某物业中心分公司共同支付李峰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8万余元。
企业应避免变相解雇
微信通知、“踢”出群聊、关闭办公系统权限……类似的企业行为算解雇吗?
“变相解雇是指用人单位通过非正式手段迫使员工离职,而非直接出具书面解除通知。”谈自成解释说,“常见行为包括对员工不合理调岗或降薪,迫使员工主动离职;关闭员工的工作系统权限、收回工号等,使其无法正常工作;将员工“踢”出工作群聊、取消其参与重要工作的资格等孤立或排挤行为;通过口头或行为暗示员工‘自行离职’等。”
谈自成告诉记者,如果用人单位仅仅做出了将劳动者移出群聊的行为,并不能直接认为用人单位已经做出了解雇的意思表示。“还应该结合劳动者是否存在被收回办公电脑、取消工作权限等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情形及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停发工资、停缴社保、阻碍劳动者进入办公地点等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进行综合判断。”他说。
谈自成认为,变相解雇往往具有间接性与隐蔽性,即用人单位避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以规避法律责任,这一做法不仅会给员工造成心理压力,还会导致员工搜集证据困难。
谈自成建议,若劳动者发现自己被变相解雇,应与企业沟通,通过书面形式要求企业出具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说明理由,还应保留相关证据,积极维权。
“企业不得通过调岗降薪、取消权限、孤立排挤等方式迫使员工主动离职。”谈自成表示,若企业确需调整岗位或薪酬,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记者 刘友婷)
好了,关于2022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平台、2021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平台下载和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用户评论
学生安全真是越来越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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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网络信息量太大,平台能帮助父母了解孩子网络行为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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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学校也能普及这个平台,让每个人都能一起关注孩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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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下来试试看,希望能帮到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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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哪些课程内容?免费的还是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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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手机上都有类似的软件了,还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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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上的老师都是有经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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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现在用网课软件很多了,这个平台能不能结合起来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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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平台能及时更新内容,跟上时代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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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个平台的使用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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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是长期的,不能只靠平台解决问题,家长也要多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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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平台可以提高孩子的辨别能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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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只有中小学生可以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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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平台能提供多元化的内容,涵盖各种安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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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针对不同年龄段的课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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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下下平台的评价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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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平台是2021年开发的吗?现在还会更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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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平台能加强家长互动环节,帮助家长更好地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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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安全教育知识真的很难拒绝,我会下载看看!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能看到平台的宣传视频或介绍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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