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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干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湘西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决定开展2021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选调)职位与计划本次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91名,公开选调事业身份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见《2021年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公开选调事业身份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二、遴选(选调)范围与报名条件(一)遴选(选调)范围 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相关职位的需为全州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报考事业单位相关职位的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公务员(参公)职位的,还需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须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报考公务员(参公)职位的须同时在本级工作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 5.具有所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报考公务员(参公)职位的,限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或一级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符合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年龄符合职位表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8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为1990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科级干部放宽到40周岁的,为1980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职务未满1年的; 7.从事工作涉及国家机密,有关工作尚未解密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凡与州州监委机关、州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州委巡察办(组)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州州监委相关职位)。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11月22日。三、报名程序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合适职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咨询遴选(选调)单位,并对自己的报考信息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3日上午9:00至11月29日下午17:30。 (二)报名地点 各县市、湘西高新区报考者分别在各县组织部、湘西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报名;州直单位报考者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到湘西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报名。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 2.本人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明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6.有关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发表文章、稿件、资格证书等,以他人名义发表的文章须由单位出具证明)。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四)资格初审 在个人自愿报名基础上,县组织部、湘西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和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分别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初审。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人数低于3:1的核减职位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职位计划尚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计划;个别职位如确有必要,经公开遴选(选调)单位申请,州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湘西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四、笔试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州人事考试院(吉首市北门街2号,原州财政局院内)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由湘西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为综合测试一门,分值100分。五、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州直遴选(选调)单位按规定比例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学历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以及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无面试(或业务水平测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六、业务水平测试需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岗位,参加测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由遴选(选调)机关负责确定业务水平测试范围并组织实施。业务水平测试分值100分。七、面试面试工作由湘西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计划遴选(选调)人数的1:2比例,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环节。未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资格复审合格对象进入面试;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成绩6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遴选(选调)单位经湘西州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八、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1.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降低开考比例,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九、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选调)机关负责,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遴选(选调)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干部(人事)部门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同时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考察时,重点了解个人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全面掌握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职位匹配度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果及拟遴选(选调)理由需报湘西州委组织部审定后方可确定拟遴选(选调)对象。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十、体检体检工作由湘西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对确定为拟遴选(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如有拟遴选(选调)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报湘西州委组织部同意。递补必须从同一职位考察合格的对象中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十一、公示在湘西网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遴选(选调)对象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十二、试用和转任(调动)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会同监委等部门进行。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遴选(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选调)对象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湘西州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 0743—8239864(湘西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743—8561754(湘西州委编办督查科) 0743—8222233(湘西州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 0743—8222104(湘西州人事考试院)十三、有关要求1.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监委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现象。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遴选(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有弄虚作假、随意放弃或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开遴选(选调)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报考人员进入遴选(选调)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遴选(选调)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湘西州公开遴选(选调)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处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湘西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和遴选(选调)单位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考试内容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机关公务员应当具备的能力素质分别设置,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州委组织部和各遴选(选调)单位均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湘西自治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下载相关表格
http://www.xxzdjw.com/a/buwugongkai/gongshigonggao/2021/1122/23028.html
202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促进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及《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省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职位(2名)和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8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104名),另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9名)。
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省内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在湘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湖南学院公开选调职位,面向全国范围内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省管企业内设机构负责人或子(分)公司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国资委党委管理企业、市州管企业班子成员;企业中比照省或市州管企业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以上。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资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现任职务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3)被开除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全省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其中,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面向全省在乡镇工作2年以上的选调生。
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省直属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企业总部机关及其省级管理机构、省管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转业干部在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或一级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者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选调或遴选机关咨询。
2021年9月13日9︰00至9月17日17︰00,报考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选调生可自主选择报考普通职位或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选择职位、提交信息后,除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外,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2.组织推荐。报考者下载打印《202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或《202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有任免权的所在机关(单位)审核盖章(详见《报名推荐表》说明)。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的,由同级党委组织部推荐盖章。
3.上传资料。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将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报名推荐表》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上报名系统。未按要求上传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4.资格初审。选调或遴选机关在报考者报名(含上传资料)2天内要完成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2021年9月18日12︰00结束。报考者可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初审显示资料不全的,报考者需要及时补充资料,供选调或遴选机关审查。
5.缴费。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应于2021年9月13日9︰00至9月18日17︰00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笔试考务费为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即报名结束。
6.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2021年9月23日9︰00至9月24日24︰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5︰1。报考人数低于5︰1的,核减职位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职位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计划。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选调或遴选机关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申请退费。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考两科。公开选调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A类);公开遴选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B类)。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9月25日8︰30-9︰30公共基础知识
9月25日9︰30-12︰00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
笔试地点设在长沙。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成绩60%的比例合成。
报考者可于2021年10月8日10时后登录红星网、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选调或遴选机关按规定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材料包括本人、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推荐表原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选调或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或业务水平测试),选调或遴选机关在同一职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四)业务水平测试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选调或遴选机关根据需要,可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参加测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或10︰1的比例确定。一般由选调或遴选机关负责确定业务水平测试范围并组织实施。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1.面试比例和对象。面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未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资格复审合格对象进入面试;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成绩6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选调或遴选机关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减计划。
2.面试。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一般由选调或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湖南学院公开选调职位,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试讲),面试(试讲)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选调或遴选机关负责。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公开选调的体检、考察对象;一般等额确定公开遴选的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需要,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差额确定对象。
1.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选调或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或遴选机关决定是否递补,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如有此类情形,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七)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或遴选对象;实行差额考察的,主要依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或遴选对象。拟选调或遴选对象分别在拟调入机关网站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相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或遴选资格。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机关可以对拟遴选对象进行一定时期的试用。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3.任职。选调或遴选对象调入机关后,应办理任职手续。报考副处长和四级调研员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两年内不得参加湖南省公务员选调或遴选考试。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落实防控要求。在选调、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者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本公告由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选调或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选调或遴选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17349。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
附件:1.202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202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3.202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4.202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湖南组织部
2021年9月10日
2021年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公开选调事业身份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干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湘西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决定开展2021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91名,公开选调事业身份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见《2021年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公开选调事业身份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选调)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遴选(选调)范围
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相关职位的需为全州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报考事业单位相关职位的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公务员(参公)职位的,还需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须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报考公务员(参公)职位的须同时在本级工作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
5.具有所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报考公务员(参公)职位的,限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或一级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符合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年龄符合职位表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8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为1990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科级干部放宽到40周岁的,为1980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职务未满1年的;
7.从事工作涉及国家机密,有关工作尚未解密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凡与州州监委机关、州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州委巡察办(组)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州州监委相关职位)。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11月22日。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合适职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咨询遴选(选调)单位,并对自己的报考信息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3日上午9:00至11月29日下午17:30。
(二)报名地点
各县市、湘西高新区报考者分别在各县组织部、湘西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报名;州直单位报考者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到湘西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报名。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
2.本人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明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6.有关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发表文章、稿件、资格证书等,以他人名义发表的文章须由单位出具证明)。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四)资格初审
在个人自愿报名基础上,县组织部、湘西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和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分别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初审。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人数低于3:1的核减职位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职位计划尚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计划;个别职位如确有必要,经公开遴选(选调)单位申请,州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湘西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州人事考试院(吉首市北门街2号,原州财政局院内)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由湘西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为综合测试一门,分值100分。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州直遴选(选调)单位按规定比例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学历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以及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无面试(或业务水平测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
六、业务水平测试
需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岗位,参加测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由遴选(选调)机关负责确定业务水平测试范围并组织实施。业务水平测试分值100分。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湘西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计划遴选(选调)人数的1:2比例,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环节。未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资格复审合格对象进入面试;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成绩6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遴选(选调)单位经湘西州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
八、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降低开考比例,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选调)机关负责,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遴选(选调)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干部(人事)部门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同时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考察时,重点了解个人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全面掌握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职位匹配度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果及拟遴选(选调)理由需报湘西州委组织部审定后方可确定拟遴选(选调)对象。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
十、体检
体检工作由湘西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对确定为拟遴选(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如有拟遴选(选调)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报湘西州委组织部同意。递补必须从同一职位考察合格的对象中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十一、公示
在湘西网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遴选(选调)对象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试用和转任(调动)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会同监委等部门进行。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遴选(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选调)对象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湘西州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
0743—8239864(湘西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743—8561754(湘西州委编办督查科)
0743—8222233(湘西州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
0743—8222104(湘西州人事考试院)
十三、有关要求
1.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监委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现象。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遴选(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有弄虚作假、随意放弃或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开遴选(选调)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报考人员进入遴选(选调)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遴选(选调)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湘西州公开遴选(选调)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处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湘西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和遴选(选调)单位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考试内容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机关公务员应当具备的能力素质分别设置,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州委组织部和各遴选(选调)单位均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1年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公开选调事业身份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21年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公开选调事业身份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湘西自治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
来源:湘西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用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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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网站蛮实用的,可以帮我了解一下我感兴趣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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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毕业想考公务员试试,来这看一看有没有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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