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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普通高考照顾及专项资格申报与审核

重庆招考信息网 2026 05 11 22:04:41

普通高校招生加分及照顾政策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加分和照顾政策的通知》(渝教发〔2020〕11号)和我市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普通高考中学籍年限计算方法为考生毕业当年9月30日(含)往前连续推算,户籍、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等年限的计算方法为考生报考当年9月30日(含)往前连续推算。

一、申报类型和条件

(一)照顾资格

1.聚居地少数民族:(Ⅰ类)高中阶段在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具有3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在户籍所在区县中学连续3年实际就读且在户籍地区县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Ⅱ类)具有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3年完整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

2.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3.公安民警子女及人民警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残疾人民警察。

4.烈士子女。

5.退役军人及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6.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烈士、英雄模范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

7.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考生(简称“三侨一台”)。

8.中职类及高职专项类免试:执行我市当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9.共青团5A级青年志愿者: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二)专项资格

1.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重庆市酉阳、秀山、黔江、彭水、石柱、武隆、巫山、巫溪、城口、万州、云阳、奉节、开州、丰都户籍,本人在当地区县(自治县)初中、高中连续6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同时具有当地6年及以上户籍,且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者。在上述区域外接受初、高中阶段教育或补*的考生不能报考。

2.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重庆市酉阳、秀山、黔江、彭水、石柱、武隆、巫山、巫溪、城口、万州、云阳、奉节、开州、丰都、涪陵、忠县、潼南、南川、垫江、梁平户籍,且户籍性质为“乡村”,考生本人在上述区域内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同时具有当地3年及以上户籍且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者。

3.地方专项计划: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市户籍,且户籍性质为“乡村”,考生本人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者。

按教育部和我市相关文件规定,2022年及以后被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三类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乡村户籍性质的认定执行国家统计局在考生报考当年上一年9月30日(含)前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统计标准

(三)申请合理便利

合理便利者:持有残疾证的考生可申请考试合理便利。

二、申报及审核工作流程

凡符合申报类型和条件的考生,应主动申报并按以下工作流程进行审核,逾期未主动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申报“聚居地少数民族”照顾的考生,由区县招考机构套打《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聚居地少数民族照顾申报表》,考生如实填写、区县招考机构审核后录入。

申报“军人子女”照顾的考生,须填写《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军人子女优抚资格申报表》,按重庆警备区规定的有关程序申报,由重庆警备区审核汇总后于2026年3月9日前交市教育考试院。

申报“公安民警子女及人民警察”照顾的考生,按市公安局规定的有关程序申报,并经市公安局审核后于2026年3月9日前汇总交市教育考试院。

申报“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及子女”照顾的考生,须填写《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及退役残疾军人子女照顾申报表》于2026年1月15日前交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于2026年3月9日前汇总交市教育考试院。

申报“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照顾的考生,须填写《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照顾申报表》于2026年1月15日前交区县消防救援支队初审,由市消防救援总队审核后于2026年3月9日前汇总交市教育考试院。

申报“三侨一台”照顾的考生,须填写《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三侨一台照顾申报表》于1月15日前交区县相关部门初审,由市侨办或市台办审核后于2026年3月9日前汇总交市教育考试院。

申报“中职类及高职专项类免试”资格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同步申报,并将报名点审核后的获奖证书和相关材料交由区县招考机构审核录入。区县招考机构于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录入并将相关材料汇总交市教育考试院。

申报“共青团5A级青年志愿者”照顾的考生,其相关认定以团市委有关文件为准,由团市委审核后于2026年3月9日前汇总交市教育考试院。

申报国家专项的考生,由区县招考机构于2026年3月9日前完成审核并录入;申报高校专项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整理数据后下发区县招考机构审核合格后导入;申报地方专项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区县招考机构已核实的城乡属性导入,考生须在《高考报名表》上签字确认。

申报残疾便利的考生,由区县招考机构将市残联提供残疾考生信息提供给体检医院核实,并结合考生体检工作,组织进行残疾考生便利申报的认定,须于考试前10天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批。

考生申报信息是否具备相应资格,以主管部门审核后为准。照顾及专项资格信息将在报名中学(含班级)、区县招考机构、市教育考试院公示,未经公示者不得享受,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高考报名及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学校及报名所在区县招考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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