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播音与主持统考包含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统考包含的专业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省统考科目设置及对应关系一览表-播音与主持类
序号 | 统考科类 | 对应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及代码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01 | 播音与主持类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01-作品朗读,402-新闻播报,403-话题评述 |
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科专业参照本科专业执行。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 分,其中作品朗读100 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 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朗读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
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 分钟。
(二)新闻播报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 分钟。
(三)话题评述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原则上应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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