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上海市会计专业人员和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公告
沪财会[2024]7号
地方财政局、地方政府财政监管局、地方政府财务会计综合管理办公室:
根据财会《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务会计[2022]35号)的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24年工程师和现将组织技术人员赴上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范围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本市行政机关、公司、团体、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统称)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师”)必须参加2024 年会计专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如果您尚未注册会计师信息,请先注册您的会计师信息。
本通知所称会计业务,包括会计业务、资产、负债和权益资本(净资产)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最终财务报表)、会计管理以及会计机构内的其他会计业务。单位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经理)、会计科长也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 继续教育表格
根据财政部条例《实施办法》,财务主管可以通过第《实施办法》条第12条和第13条规定的任何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得相应的学分。针对会计师分类分层更新知识的客观需求和继续教育技术的发展趋势,2024年全市会计师继续教育将采取以在线学习为主的多种继续教育方式。财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高层次面授培训和专项培训,鼓励参与在线学习。
1、具有中、中级资质的会计师主要参加在线学习,自行选择在线培训机构。会计师可以在继续教育年度内选择在线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但通常不能更改该年度。 2024年可选择的继续教育在线培训机构包括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https://main.esnai.net)、北京东大正宝科技有限公司“正宝会计网校”(https://www.chinaacc)。com)、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澳会计在线”(https://shanghai.dongao.cn)、“中国税务中国”(https://www.taxchina.com)有限公司中国税务网集团(北京)控股
2、高级会计师(包括高级会计师和普通高级会计师)原则上必须参加专项面授培训。
3、财务部门根据需要进行专项培训。各财务部门将财务业务和会计管理业务紧密结合起来,组织辖内部分政府机关和主要国有企业集团的会计人员,做好财务预算管理、企业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等相关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财务管理等有关政府会计等特殊主题的现场培训。具体要求是:
第一步是提交年度现场培训计划。负责筹划专项面授培训的财务部门须提交2024年面授培训计划,至少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负责人、培训人数、培训时数、经费等内容。在5 月31 日之前向市财务主管提供以下信息(包括信息来源)。未申报的面授培训及相关学员继续教育事项不予登记。
第二步是提交课程信息。在每次现场培训课程开始之前,负责的财务部门必须至少提前10 个工作日向市财政办公室提交课程开始信息(其中必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培训时间和培训市政府会计办公室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培训机构的实施情况和教育效果进行监督和突击检查。
第三步,提交学员信息。每次面授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财务部须将培训总结和实际参加人员信息表报市财政办公室(信息表必须为Excel格式,字段名称必须为有效身份证号码) 、姓名、学习完成日期、学习内容、所属财务部门、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代码、年份、通过方式、公共科目学分、专业科目学分、总学分)、继续教育审查后事项登记由市政府会计室办理。 2024年12月31日前未提交培训总结和学员信息,或者培训总结和学员信息不符合筛选、飞行检查要求的,市会计所不再受理申请。
三、继续教育内容和单元
202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会计师在继续教育中每年必须至少获得90个学分,并且一般来说,专业科目的学分必须至少占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一般专业知识、基础专业知识、扩展专业知识三类,每一类都有初级、中级、高级的学习内容。 2024年的主要内容是新公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管理会计应用指南、内部控制准则、会计信息技术、相关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机关资产管理、税务等。税收征收。管理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及诚信建设、防电汇诈骗知识等。在线继续教育课程的选拔遵循“上一层,不上下一层”的原则。也就是说,低级别的会计师可以选择高级别的专业,但高级别的会计师不能选择低级别的专业。专门科目。
2.公共必修科目。公共科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经济法、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
2024年继续教育科目详情见附件。如果您想参加在线培训,您可以根据各在线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列表选课,如果您想参加面授培训,您可以根据各在线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列表选课。以现场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安排和内容为准。机构优先。
4、时间调整
我市2024财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须在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
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并考试合格后15个工作日即可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继续教育记录。
5、充电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包括在线和面授培训机构)必须公开其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或与其他课程或产品挂钩。个人参加财务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不得收取费用。
六、工作要求
1、快速、准确地登记继续教育项目。各财务部门在登记司库继续教育事项时,必须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我们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培训结束并通过考试的学员信息,并进行严格筛选。请在考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继续教育项目注册。
2.加强继续教育机构综合监管。各财政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号规定,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综合监管,保障整体教育质量和服务质量评价需求。有待加强。为司库宣传继续教育政策,提供服务咨询和政策解读。鼓励各部门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切实保障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即可下载):
1. 2024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科指南
上海市财政局
2024 年2 月1 日
单击此处下载附件。
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上海市会计专业人员和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公告
结尾。
文章来源:上海金融公众号
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编辑删除。
版权声明:本文由今日头条转载,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