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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租房项目,南宁2021新建公租房

头条共创 2024-08-05

3月7日晚,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2024年第三批南宁市本级公租房报名选房分配的通告》,内容如下: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市令第7号)和《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南住楼规[2019]11号)为2024年完成南宁市同级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和分配工作,本市公告如下。确保报名、评选公开、公平、公正的有关事项:

1. 是否可以居住

南宁市2024年第三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共26个社区、532套(其中单房430套、一室一厅82套、两室一厅20套)。详情如下。

(一)奥华花园公租房1对,单间,地址:兴宁区秀香大道103号。

(2)波利爱琴海公租房共有3套,地址为高新区英后大道东段81号。

(3)额敏安居/东风南苑共有23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1套为单间,3套为1室1厅,3套为2室1厅。良清区春华路14号

(4)风铃家园共有公共租赁住房18套,其中单间12套,一室一厅6套。地址是青秀区凤子岭路33号。

(5)Emin Anju/Fouryo Nanen拥有46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1套为单间,11套为1房1厅,1套为2房1厅。青秀区凤岭南路57号;

(六)胡乐新城共有公共租赁住房38套,其中1单间33套、一室一厅4套、两室一厅1套。地址是:江南区知行路10号

(7)御所/常泉湾共有44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1套为单间,3套为1房1厅,1套为2房1厅。地址是:江南区乐贤路16-2

(8)额敏安住北光院共有29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24套为单间公寓,5套为一居室单位。地址为高新区安源东路36号。

(9)Emin Anju/Fouryo Kitaen拥有38套公租房,其中32套为开间单位,4套为1房1厅,2套为2房1厅。青秀区大路岭路53号;

(10)惠民安居昆仑花园共有公共租赁住房54套,其中单人间53套,一室一厅1套。地址是兴宁区金川路5号。

(11) Keimin Anju/Senkoin 公共租赁住房有140 套,其中单间122 套,1 室1 室16 套,2 室1 室2 套。地址是5号。青秀区盘古路。

(十二)额民安居额文共有三套单间公共租赁住房。地址是西乡塘区新阳南路49-1号。

(十三)惠民安洲/本阳园公共租赁住房2套(单间套房1间、卧室1间、客厅1间) 地址:西乡塘区汴阳新街15号。

(14)Emin Yasuo-Karien共有8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单人间4间,卧室1间,客厅1间。地址是西戈塘区安五大道20号。

(15)Kemin Azumiura Shinen拥有三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一套为一室一厅,两套为两室一厅。地址是永宁区尚吉路11号。

(16) 江陵华城共有56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50套、1室1厅3套、2室1厅3套。地址是11号。永宁区工曹路。

(十七)林立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共有9套,位于青秀区林立桥路8号。

(十八)龙翔源市公共租赁住房1套。地址:经济开发区白沙街111号。

(19)融和MOCO公租房1套,单间设施,地址:西乡塘区北湖北路6号。

(20)森林度假公共租赁住房1套,2室1厅,地址:静海区友谊路48-8号。

(21)桃园小区设有一室一厅公共租赁住房1套。地址是西乡塘区安源东路9号。

(22)惠民安居梧桐园公共租赁住房,共有5套,一室一厅,位于高新区顺安路6号。

(23)庆民安居游园有两套公租房,一套为一室一厅,一套为两室一厅。地址是友谊路46号。静美区;

(二十四)中海永翠峰公共租赁住房1套,地址兴宁区东洲路2号。

(25)古井公寓拥有两套单间公共租赁住房。地址是西乡塘区衡阳西路6号。该项目为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租金收入、运营管理均由广西古汇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租金标准按照《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资物价[2015]12号)规定执行,首层及顶层租金标准为9.9元/平方米每月,其他楼层租金标准。月费为11元/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房产服务费按所在地当地标准计算为每月1.65元/平方米。

(26)云星绿城DC公租房,共3套2室1厅,位于江南区南建路20-1。该项目为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单位、租金收入、运营管理均由广西南宁全泰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租金标准按照《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资物价[2015]12号)规定执行,首层及顶层租金标准为9.9元/平方米每月,其他楼层租金标准。月费为11元/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房产服务费按所在地当地标准计算为每月1.65元/平方米。

上述(一)至(二十四)项所列小区为政府资助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费》《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执行。根据其所在社区的标准。

二、登记范围

符合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但尚未分配实际租金的家庭和个人(简称“候补家庭”)。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1日9:00至2024年3月13日24:00。

(二)报名方式

候补家庭应关注并注册“南宁住建”或“用友家”微信公众号,必要时登录该账号进行登记。系统操作技术故障咨询热线:18376605016(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我们,如果无法接通,请微信留言)。

如果候补家庭不熟练操作登记系统,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件和手机到风岭北苑南宁市社会保障住房服务中心(地址:风岭北苑4号)办理。青秀区大路岭路53号1号楼,运营由工作人员监督。信息运营时间为3月11日至3月13日(上午9:00至中午12点、13:00至下午17:00),咨询电话为0771-3821126、5684179、5705842。

前往风岭北苑南宁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可乘坐29路、105路、106路公交车在站南分站下车,距离地铁1号线东站A出口约1.5公里。

4. 租户类型标准

(一)实体租金分配覆盖人口为1人的,可申请一房辅助公寓。

(2)实体租金分配覆盖人数为两人的,可申请租用一室一厅,或配套设施齐全的单间。

(3)实物租金分配覆盖人数为3人。如果您有16岁以下的家庭成员,您可以为全家租一套一室一厅或单间公寓。对于16 岁及以上的儿童,住房类型包括2 间卧室和1 间客厅、1 间卧室和1 间客厅或工作室设施。

(4)如果保证人数在4人以上,可以申请租用两房一厅、一室一厅、单间公寓。

注:登记期间,登记家庭可以变更登记的社区和房型,但一个家庭只能登记一个社区的一种房型。

五、候选人名单规则

登记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空置住房和登记情况、登记户数与可用房源数的比例,确定住房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排名。将于5日报送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最终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

(1)排序规则

选房资格名单及选房顺序按照申请家庭保障资格的顺序确定。保障资格同时通过集中审核的,选房资格名单及顺序马苏的住房选择将被确定。这是资格编号的顺序。

(二)优先规则

1. 租赁优先权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市令第7号)、《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南储建规[2019]11号)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实体租金为准:

(一)独居老人。

(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以及分散供养的困难群众。

(三)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覆盖的家庭包括重病、重度残疾(一、二级残疾)、享受重大优待条件的人员、转入连队的失业军官、军人等。参加过对外战争或者得到地方一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的民兵,给予英勇表彰,授予特殊服务奖,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四)本市计划生育系统重点扶持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候补家庭,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优先保障,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相关材料。根据保障资质认证时间分配优先租户。如果您在截止日期后不提供住房或未通过筛选,您将没有资格获得优先入住。

2.同年优先

同年获得保障的家庭中,城市甲类(GZFA)城镇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划入城市乙类(GZF)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农村家庭,优先于个人。本市及新就业高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农民工、用人单位集体申请归为一类(JZ)。

3. 同时承认受保护地位的优先原则

同时批准保障资格的,B类(GZF)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录用的大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可享受集中保障资格。这将优先于担保制度。按雇主申请系列(JZ) 排序。

(三)优惠租房家庭比例限制规定

优先租赁户数不超过项目现有住房的50%。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若优先户数量低于空置住房50%的,优先户将实行直接选房,剩余住房作为非优先户的选房。

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优先承租户数超过空置房数50%的,只有达到空置房数50%以上的优先承租户才有资格直接入住。住房选择。优先租赁住房数量超过50%的家庭必须与其他登记家庭一起确定剩余住房的资格。若您尚未入围本批次选房,则在参加下一批实体租赁登记时仍需重新提交优先材料。只有通过筛选后,您才会被视为优先出租家庭。

6. 房屋选择和分配

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后,具体选房资格名单、选房期限、网上选房操作流程等由南宁市住房和城乡住房保障部门提供。将会完成。将在发展局政府网站(http://zjj.nanning.gov.cn)、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用友家”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告,并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发送房屋信息。符合资格的家庭将收到通知。符合选房条件的候补家庭应及时查看上述网络平台发布的公告,酌情参与选房。

7.温馨提醒

“南宁住建”和“用友家”微信公众号安装了报名功能,排队的家庭可以搜索并注册“南宁住建”和“用友家”微信公众号即可。获取帐户并在必要时注册。有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政策、公告、公告以及住房选配结果将在上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4 年3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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