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一名男子在去哪儿网全款预订遭遇挫折,维权七个月无果。今年1月,来自重庆的张先生于2月16日至19日连续在澳门预订了三晚酒店,两间房每晚15024元,我们无法确认您的预订信息。我提前2天联系去哪儿工作人员,第3天入住时遇到了很大麻烦,我的房间优惠也被取消了。去哪儿网指责他“泄露预订渠道”,并特别指出,在前台交涉时,他表示房间是通过去哪儿网预订的。
去哪儿网客服说道:去哪儿网与酒店的合作通常有两种形式:直销和代理,代理提供专属房源,价格低于前台或直销。这就是张先生预订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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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知情者”都知道,这些价格相对低廉的所谓“特色房产”实际上是积分或VIP卡的转让。澳门旅游业议会**吴景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澳门本身就有一些娱乐厅和一些预订酒店房间的贵宾室,有人倒卖……”。我相信这种情况很常见,但由于“私人接送”的性质,房间不是直接从酒店拿走的,这种私人接送也没有得到酒店的明确授权。这或许也是去哪儿网避开酒店预订渠道的原因。
如果在线预订平台接管并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提供此类“特殊住房”,消费者将面临风险。首先,使用身份证办理入住并将身份证与入住人合一是国际上酒店业的通行做法,而对于“特殊住房”,则需要实际入住人和该人进行管理酒店。身份证登记虽然两个阶段是分开的,但理论上登记人可以随时凭身份证进入房间,这给消费者入住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在这两种情况下,酒店都不允许私人房间接送,所以即使消费者使用预订平台提供的房卡入住,酒店如果想保持严格,可能仍然会遇到问题。控制而不是这样做。由于身份证不匹配,我被赶出了酒店。
张先生下单时,去哪儿网的“附加提示”——“客户须知”中包含以下内容: “此价格适用于代理商,请保密您的预订渠道,并且不要提及您是去哪儿网预订的商品,必须在所预订房间的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当时张老师并没有注意。但该规定被视为去哪儿网的单方请求,并非双方之间的合同,不具有约束力。
这是因为,首先,该条涉及侵犯第三方酒店的利益和管理制度,而《合同法》第52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违反合同”。因为它明确指出它是无效的。其次,虽然所谓合同可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但该规定并不包括违约责任。难道去哪儿网在没有消费者配合的情况下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张先生在入住的前两天就失手了,第三天就取消了住宿付款,并且获得了赔偿,他也拒绝了。退还钱。这完全是一种傲慢的行为。
入住酒店失败后,去哪儿网指责张某无意中说了太多话,泄露了秘密,并拒绝给他退款。这样的合同协议是无效条款。根据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去哪儿网不仅要退还赔偿金额,而且还要在张老师所支付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三倍赔偿金额。
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去哪儿网的伎俩。并不是每个人都默契地与去哪儿网合作来执行这些技巧。有关部门应该大力纠正无视消费者知情权、利用信息不对称、试图利用酒店管理漏洞欺骗消费者的不良做法。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近年来,网络住宿预订纠纷已成为新的投诉热点。网络住宿预订平台淫秽开展类似业务,引发了多少侵权纠纷?
结尾
文丨余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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