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号文件通知(合人社秘[2024]100号),2024年建筑工程系列职称考试工作正式启动,现将考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4年申请建筑技术专业认证的重要提示
1.通过在线系统申请初级专业人员职称。申请人无需现场提交任何材料。筛选费、面试费缴纳、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在我们官网公告栏另行公告。
2.中级职称通过网上系统申报,报考者无需现场提交纸质考试材料。评审费在报名系统上缴纳,面试及缴纳面试费等相关事宜将在官网公告栏另行公告。
初级和中级专业职称的在线申请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9月12日。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12日17:00。截止日期过后,申请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新的申请。
高级职称考试通知将另行发布,请继续关注合肥市城乡发展局官方网站的通知和公告。
2. 申请流程
三、申报相关事宜
(一)申请方式:
建筑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请人及其所在部门(公司)可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省专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网址:http://117.68.7.48:8001/#/homepage),输入账号即可报税(具体操作请参见报税系统右上角操作指南)。
所有通过评审的初级、中级职称证书及评审文件均为带电子印章的电子版(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可下载)。不再提供纸质证书和评估。
4. 专业申报
根据国家建设部文件要求,申请的专业有:建筑工程、建筑学、给排水工程、给排水质量监测、城市设计、城市园艺、城市道路桥梁、测绘-岩土工程、测绘- 土木工程测量、测绘- 水文地质调查、城市燃气工程、供暖空调设备、建筑用电、工程造价、建筑机械、建筑防腐、白蚁防治。
如果您从事附表2第二十六条所列技术工作,请填写适用专业。
五、适用条件和标准
附件1:关于完成本市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合人办[2024]100号)。
附件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号的通知(建人[2019]87号)。
附件3 建造师职称业绩报告有关事项的具体标准
附件4:《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函[2022]504号)。
6、申请文件(相关格式见附件5)
主要的:
1. 学历证明及身份证
2.《单位公示证明》;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分确认页。
4、《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或《非在编人员证明》(事业单位申请人须提交)。
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2 技术报告、工作总结等
中间的:
1、学历证明、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明(筛选时如需确认,将提供必要材料)
2.《单位公示证明》;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分确认页。
4、《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或《非在编人员证明》(事业单位申请人须提交)。
5.《申报破格(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必须由请求例外或系列变更的审稿人提交)。
6、专业技术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实行聘任制单位申请人须提交)。
7、最近一期评估报告或年度评估报告。
8.《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9. 各类成果、论文(3篇技术报告)、书籍、近期工作总结等。
上述初、中级职称申报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现场无需提交原件)并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相应栏目。
7. 关于面试答辩
申请人以提供虚假材料、抄袭他人作品、学术成果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职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设立考试委员会的部门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三年。备案期间不申报职称。
15、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部《委托评审人员名单》号(皖物价委[2005]72号)。考试标准费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面试标准费为100元/人。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人员,破例申请或定期申请的,均须参加面试。
16. 咨询电话
资深专业咨询热线:62691165;
初中级职称查询热线:62878031;
市职称评定中心咨询电话:62674267。
附录:
1.关于完成本市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合人办[2024]100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号的通知(建人[2019]87号)。
4.建造师职称申报结果有关事项的具体标准。
4.《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建人函[2022]504号);
5.初级和中级水平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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