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国家职业资格最新版为21版,区分技术和技能两大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5年发布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专业技术类包含职业资格见下表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 |
准入 | 水平评价 |
教师资格 |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 |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澳门)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注册会计师 |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
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资产评估师 |
注册测绘师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 | 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 矿业权评估师 |
注册建筑师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房地产估价师 |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造价工程师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建造师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
注册验船师 |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
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 | 税务师 |
执业兽医 | 认证人员职业资格 |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 设备监理师 |
导游资格 |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
医生资格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护士执业资格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 | 精算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 |
注册计量师 | 翻译专业资格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 | |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 | |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 | |
航空人员资格 | |
执业药师 | |
专利代理师 | |
拍卖师 |
技术资格类技术教育人社部规定: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上述规定由人社部规定,是否能执行呢?具体执行的情况呢?
在我认为执行难度比较大,上述部分职业资格并没有纳入人社部共管,比如教师资格、法律资格、注册会计师等,让我想到家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外一棵也是枣树,我不是你的枣,你如何约束我。
证书的历史长于本规定历史,资格证书都是由各个部委负责主管,人社部辅助管理;行业或者岗位证书在出台时就已经在完善继续教育,本继续教育规定在原有规定之后,比如勘察设计工程师主管为住建部,在2002年已经开始注册,继续教育也是同期实施,同样是规定,对于从业者而言我们应该遵从哪本呢?
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每周最长工作时长44小时,本规定最少90学时,最少要两周才可以完成,继续教育周期太长,完全没有针对性,新技术、新方法在每个行业发展并不均衡。在新技术发展较快的行业,比如网络技术,在继续教育方面很难满足技术的要求。
继续教育的认定办法,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社厅负责,首先人社厅并没有相关技术人员,需要相关证书主管部门配合;其次有些证书注册在主管部委,比如勘察设计工程师由个人提交申请,最终住建部或者交通部终审,省继续教育是否能得到认可未曾可知;最后省执行继续教育,对于新技术、新知识的教学质量是否能得到保证。
综述由人社部牵头组织各个部委,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科目、实施部门、认可办法才是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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