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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厅全新改版!操作指南请您收好登记及养老篇

头条共创 2024-08-12

新版天津市人社局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已于2021年3月31日正式上线,现在跟小编一起来看看新版单位网厅有哪些功能吧!

个人网厅本次上线打包快办、就业失业、缴费管理、转移及清算、医保、权益查询、社保卡、养老待遇、工伤待遇、其他10个模块,包含社会保险功能共计41项,其中缴费查询清单、养老金发放查询清单等16项为新功能。


下面介绍一下登记及养老模块部分新功能和常用功能的操作流程。


一、城职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登记

城镇职工单位停止缴费用户可使用此模块办理需要进行参保缴费的统筹区转入登记。



1、点击“缴费管理”—“城职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登记”。系统会根据您注册的用户信息显示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2、从下拉框中选择需要进行参保缴费的统筹区,点击“确定”,即可完成登记。


二、家庭居民医疗人员登记

可以对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仅限一般人员)进行城乡医疗参保登记,同时可对新生儿进行代办登记。






1、点击“缴费管理”—“家庭居民医疗人员登记”。


2、进入页面,阅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3、勾选“本人同意上述内容”,点击“确定”。系统根据证件号码显示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


4、输入常驻地址、户籍所属区县、手机号码、参保所属地、所属劳服机构,点击“提交”按钮。


5、点击“他人代办”页,系统根据身份证号将与用户进行亲情认证的人员在上方列表列出,选择需要代办登记的人员,页面下方显示代办人员信息,输入常驻地址、户籍所属区县、手机号码、参保所属地、所属劳服机构,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保存您提交的信息。


注:1、18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及各类院校在校学生,请跟随学校集中参保。


2、未入学入托的儿童,可就近在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参保。


3、由民政、残联、老干部局、退役军人局等部门主管的特殊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参保。


三、城乡医疗接续人员登记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领满失业金当日后三个月内的人员,可以在此模块办理城乡医疗接续登记。





1、点击“缴费管理”—“城乡医疗接续人员登记”。


2、进入页面,阅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接续参保须知》。


3、勾选“本人同意上述内容”,点击“确定”,系统根据证件号码显示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


4、输入手机号、常驻地址、参保所属地,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保存您提交的信息。


四、城职养老待遇支付信息查询

城职养老退休人员可使用此模块查询城职养老待遇支付信息。





1、点击“养老支付”—“城职”—“养老待遇支付信息查询”。


2、选择开始年月和结束年月,点击“查询”。 系统会根据您的身份证号查询出所选年月的发放金额、补退金额等。


注:必须录入开始年月和结束年月。


五、城乡养老待遇发放信息查询

享受城乡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使用此模块查询城乡养老待遇发放信息。







1、点击“养老支付”—“城乡”—“待遇发放信息查询”。


2、选择查询类型和年度,点击“查询”。系统将查询您的待遇社发、待遇调整、待遇退票及重付查询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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