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四川高考有哪些升学方式
- 2、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什么时候报名?程序是怎么样的?谢谢!
- 3、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
四川高考有哪些升学方式
你好,四川高考升学方式: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定向培养士官、高职单招。
建议 你可以提前给自己做一个升学规划,有很多的升学方案可以帮助你考上理想的学校,早帮自己规划,升学时的选择才会更多。
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什么时候报名?程序是怎么样的?谢谢!
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又称武警广西边防总队)属武警部队序列,受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直接领导,肩负着维护国家*、保卫国家安全等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具体从事边境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海上治安管理、打击偷渡外逃、缉枪缉毒等重要工作,具有公安性、军事性、涉外性的特点。
20年来,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积极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警,并根据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规律做好对他们的培养、使用和提高工作,一大批入警大学生干部脱颖而出,成为部队建设和边防工作的骨干。我们热忱欢迎志愿献身边防保卫事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加入到公安边防部队的行列中来,在边防广阔天地里大显身手,建功立业!
招收专业:
法学类: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30人
教育学类:体育教育---5人
文学类:汉语言文学、英语、越南语、泰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35人
理学类:心理学、应用心理学---5人
工学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20人
医学类:临床医学 、针灸推拿、医学检验---5人
管理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10人
合计:110人
注:只接受男生报名。
接收条件和要求
1、文化学历:必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公办民助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毕业生)毕业生;
②学*形式为走读、委培、自费、自考、定向、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的,国(境)外学*毕业的,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③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未获得学位的毕业生;
④在校学*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含)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被作留级处理、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或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必须是*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其中:男性身高168厘米,女性身高160厘米。偏胖(男生超出标准体重20%,女生超出15%)或偏瘦(男生低于标准体重10%,女生低于15%)不合格,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0.2)。
4、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24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即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可放宽2岁。 5、招收岗位:广西公安边防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
6、服役年限: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申请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1、*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2、有当兵入伍经历的;
3、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
4、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
接收程序及时间
1、报名(截止2009年12月1日,以邮戳为准):符合接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立即准备自荐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简历、成绩表、学籍证明、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上材料如是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粘贴一张5?家陨媳救私?照,另附一张本人2?济夤谡掌?(在照片背面写清学校及姓名)。自荐材料可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送我总队,也可由毕业生个人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我总队。
毕业生所学专业及各方面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但仍向我总队投寄材料、并参加我总队组织的各种考试考察的,所造成一切损失由毕业生个人承担。
2、资格审查(12月底前完成):根据个人自荐材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地区分布、学*成绩、获奖情况及特长等方面进行合理筛选,确定参加知识能力考试考生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自荐材料可到我总队取回,不再寄或送回。
3、知识能力考试(初定于2010年2月下旬):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公安部政治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考点设在广西南宁市(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4、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2月下旬):组织参加知识能力考试的所有毕业生进行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心理测查使用公安部统一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男生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8分30秒以内达标)、立定跳远(1.7米以上达标)和俯卧撑(每分钟20个以上达标),女生为800米跑(6分以内达标)、立定跳远(1.6米以上达标)和仰卧起坐(每分钟20个以上达标)。
5、政审(3月中下旬):综合知识能力考试、心理测查和体能测试和面试情况,择优对毕业生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审查毕业生的高考原始档案、在校操行评定和学*成绩表等材料,走访毕业生所在院系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同学,充分了解毕业生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情况。
6、签订就业协议书(4月中下旬):将政审合格的毕业生情况汇总后,择优确定接收对象,与拟接收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使用方向
毕业生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在广西区内所属部队统一分配,并全部安排到基层单位工作,主要从事边防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和海上治安管理工作。
享受待遇标准
1、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年,内容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
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其中入警培训不少于6个月。
2、毕业生入伍时间从毕业当年的6月30日算起。岗前培训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
授予武警中尉警衔。
3、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之一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部队有关单位对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学*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3、在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由接收单位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后,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联系地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南宁市望园路15号)
联系*:0771?D5728717
联 系 人:潘锡琴干事
传 真:0771?D5728709
邮 编:530022
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
(一)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高考少数民族有加分的,国家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投入,并采取特殊措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发展其他教育事业。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实施的原因:
1、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为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培养高质量的少数民族干部;
2、实行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体受教育权利的平等与公平;
3、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还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缩小民族之间教育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初衷:
一是为了体现民族之间的平等,加强民族之间的团结,促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二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少数民族较多的省份,教育欠发达,考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要少,孩子不能享受同等的教育设施与师资力量,给他们加分以示高考公平。
对少数民族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特殊人群的政策性加分,势必将在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这符合我国教育发展的现状,是教育在当下需要承载的使命,也是社会公平的大义。然而从更广的范围看,公平的尺度也需要随着情况的变化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2022年内蒙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七条(三)照顾政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5.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取分值最大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6.以上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加分项目及分值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规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