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7年宿州城区初中招生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城区义务教育实际,埇桥区教体局制定《2017年宿州城区初中招生方案》。
方案首先对城区学区进行了划分:
(一)一初中招生范围为整个城区。城区小学毕业生可选择作为第一志愿填报。
(二)二初中(原十一中北校)寄宿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城区。城区小学毕业生可选择作为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填报。
(三)其他初中招生学区划分如下:
1、西南片区:北沱河以南、沿淮海路向南至浍水路向东至铁路以西的城区。
五中:学区为淮海路以东、铁路以西、浍水路以南的城区。
八中:学区为北沱河以南及沿人民路向南至胜利路以南、淮河路以北、淮海路以西的城区。
九中皖北千亩园校区:学区为淮河路以南、淮海路以西的城区。
十一中通济校区:学区为北沱河以南、胜利路以北、人民路以西的城区。
2、东北片区:北沱河以北、沿淮海路向南至浍水路向东至铁路以东的城区。
南翔恒泰学校:学区为北沱河以北、铁路以东的城区。
二初中:学区为北沱河以北、铁路以西的城区。
学院附中:学区为北沱河以南、淮海路以东、浍水路以北、港口路以西的区域。
矿建中学:学区为北沱河以南、港口路以东、东沱河及东外环路以西的城区。
沱河初中:学区为东沱河及东外环路以东的城区。
据了解,今年城区初中招生学区审核时间为5月中旬。审核办法将根据学区划分,对城区小学毕业生的学籍、户籍及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审核,以确定学生升初中学区。
除学区划分外,此次《2017年宿州城区初中招生方案》还对招生批次、志愿填报、以及录取程序等,进行了公布与要求。
招生批次为:
(一)第一批招生学校:一初中、九中、十一中。
(二)第二批招生学校:二初中寄宿班。
(三)第三批招生学校:五中、八中、九中皖北千亩园校区、十一中通济校区、南翔恒泰学校、二初中、学院附中、矿建中学、沱河初中。
志愿填报要求如下:
(一)西南片区的学生第一志愿可填报一初中或九中,东北片区的学生第一志愿可填报一初中或十一中;则第二志愿可填报第二批招生学校或所在学区的第三批招生学校;第二志愿填报第二批招生学校的,则第三志愿必须填报所在学区的第三批招生学校。
(二)第一志愿也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招生学校,则第二志愿必须填报所在学区的第三批招生学校。
(三)第一志愿也可直接填报所在学区的第三批招生学校。
据了解,报名时间为6月下旬。报名办法由学校填写《2017年宿州城区初中招生报名志愿表》、《2017年宿州城区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纸质和电子形式),统一到区教体局报名。
录取程序为:
第一批招生学校录取:
1、如第一批招生学校志愿填报人数多于该校的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确定学生录取名单。
2、如第一批招生学校志愿填报人数少于该校的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到第一批招生学校。
第二批招生学校录取:
1、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如填报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确定学生录取名单;如填报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
2、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录取完成后,如仍有招生计划余额,则继续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第一志愿填报第一批招生学校但未被电脑派位录取)。如填报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余额数,则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确定学生录取名单;如填报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余额数,则全部录取。
第三批招生学校录取:
第一志愿直接填报第三批招生学校的学生,连同未被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一并录取到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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