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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后大学生网购材料印假币!刚造1.2万就落网,缓刑5年悔断肠

2026 08 08 00:42:35

“以为打印假币能轻松赚钱,没想到毕业证没拿到,先收到判决书。”
近日,河北曲周县法院审结一起伪造货币案引发热议:一名“00后”在校大学生袁某,为贪图捷径通过境外网站自学制假,使用家用设备伪造人民币共344张、面额合计12640元。假币尚未流通即被警方查获。法院以伪造货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8000元。

一时贪念:从“想赚钱”到触碰刑法红线

案件起于2023年2月。当时袁某在河北某高校就读,看到同学实*、创业有收入,自己却找不到“来钱快”的路,心态逐渐失衡。一次上网时,他刷到境外网站兜售“假币制作技术”,竟萌生歪念,误以为移动支付普及、假币“不容易被发现”,加之自己懂点电脑,便开始动手尝试。

在审讯中,袁某承认:正是“想走捷径”的贪念,让他丧失了对法律的敬畏。

网购“全套装备”:模板、纸张、丝印版一应俱全

为实施计划,袁某通过境外网站联系卖家张某,花费628元购买水印丝印版、防伪纸、10元至50元面额人民币图片模板等材料,并自行购置打印机、刮胶刀等工具。张某还向其传授制作步骤,并帮其联系第三方制作了2个20元面额水印丝印版,邮寄到袁某家中。

拿到“装备”后,袁某趁家人不在,关起门来反复试验,将卧室变成了“简易作坊”。

反复试验升级“手艺”共伪造344张,总面额12640元

起初,袁某印出的假币质感粗糙、防伪特征缺失,极易识破。但他没有收手,反而不断调整打印参数、改进“做旧”工艺,甚至模仿真币凹凸触感进行手工处理。随着“效果”逐渐接近真币,袁某开始批量印制。

截至案发前,他已累计伪造:10元45张,20元92张,50元207张,合计344张,总面额12640元。

警方顺藤摸瓜:假币未流通,人已先落网

袁某的“发财梦”还未实现,便被警方调查打断。2023年10月,曲周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疑似通过境外网络购买制假材料,顺着物流信息与网络轨迹追查,最终锁定袁某。

10月13日,民警在袁某家中搜查,当场查获全部假币及打印机、丝印版、防伪纸等作案工具。经专业鉴定,这批假币缺少真币应具备的人像水印、磁性安全线、紫外荧光面额数字等关键防伪特征,属于打印伪造假币。

判决落地:为何“没花出去”也构成犯罪?

曲周县法院审理认为,袁某伪造正在流通的人民币,数额超过1万元、币量达344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货币罪,依法应予惩处。

同时,法院综合考量以下情节,依法从轻处罚:袁某系在校大学生,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涉案假币未流入市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据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8000元;扣押在案工具依法没收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伪造货币属于结果危险性极高的犯罪类型,即便未流通,只要实施了伪造行为并达到追诉标准,同样构成犯罪。

案件之外:学籍、前途与“犯罪记录”的代价

案发后,袁某所在高校表示,将依据校规校纪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其学籍状态面临风险。袁某得知可能影响毕业与前途,追悔不已:“现在才知道伪造货币是重罪,真不该为了贪钱毁了自己。”

即便进入缓刑考验期、缴纳罚金,犯罪记录仍可能对其未来就业、升学等产生长期影响。

普法提醒:伪造货币为何是“重罪”?

伪造货币直接危害金融管理秩序,冲击国家金融安全。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刑罚更重。

同时,相关追诉标准明确:总面额达到一定数额或币量达到一定数量,即可立案追诉。本案中,袁某的数额与币量均明显超出标准,受到刑事追责并不意外。

防范提示:现金交易如何识别假币

警方也提醒公众,现金交易可采用“一转二摸三透光”进行初步识别:

转:观察光变面额数字是否变色摸:触摸国徽、人像等处是否有凹凸感透光:查看水印与对印图案是否清晰完整

商铺、市场等现金使用频繁场所应配备验钞设备;发现疑似假币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银行反映。

网友评论

结语:最贵的“捷径”,往往叫犯罪

这起案件给年轻人敲响警钟:知识和技术本应成为向上生长的阶梯,但一旦用于违法,便会变成自毁前程的刀。所谓“来钱快”的路,很多时候通向的不是自由,而是案底、判决与漫长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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