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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公布!沈河区变化最大——

2026 08 08 03:37:32

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教通[2024]105号)等文件,各区县(市)教育局制定了本地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并已经其区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全市统一汇总公布如下:


和平区




沈河区




铁西区




皇姑区




大东区




浑南区




于洪区




沈北新区




苏家屯区




辽中区




新民市




法库县




康平县




学区划分咨询电话


注:各区县(市)学区划分及入学相关事宜由各区县(市)负责解释。




全市各区县中

沈河区变化最大

撤并了两所小学和两所初中



今年是否有学校撤并?并入到哪个学校?

是,沈河区今年共撤并4所学校,具体情况是将沈阳市满族中学撤并至沈阳市第一四三中学、将沈阳市回族初级中学撤并至沈阳市第七中学金融中心学校、将沈河区中山路小学撤并至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部)、将沈河区北一经街小学撤并至沈河区二经街第二小学。上述被撤并学校2024年秋季停止招生。



为什么要进行学校撤并?

为满足百姓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促进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沈河区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结合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情况,2024年对部分中小学校实施撤并。撤并原则为使区域内学校由普通向优质逐步转化,最终达到全域优质发展。



被撤并学校的学生,与并入学校的同年级学生统筹重新分班吗?

为保证被撤并学校学生享受中考指标到校生权益,被撤并的2所初中原行政班不变,直至毕业。


被撤并的2所小学,班级安排等事宜由并入学校视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学校撤并后,原学校学生中考指标到校生名额如何核算?

原学校学生享受指标到校生政策不变,指标到校生名额单独核算。



之前新生普查登记的对口学校撤并了,孩子到哪里就读?

之前填报的普查对口学校,仅作为普查登记。如果符合被撤并学校的入学条件,直接到并入学校就读。具体就读学校,以8月底收到的录取通知为准。


今年学校学区较去年有何变化?


初中:

1.原沈阳市满族中学学区内红巾、慈恩、通天社区均划入沈阳市第一四三中学学区;

2.原沈阳市回族初级中学学区内平顺、西华、天光、兴丰、正义、宝石、志新、涌泉、迎新、回民社区均划入沈阳市第七中学金融中心学校学区;

3.原沈阳市育源中学东兴学校学区内农科院社区划入沈阳七中卓越学校(东部高品质)中学部学区;

4.原沈阳市第一四三中学学区内文华、茂泉社区划入沈阳市实验学校(初中部)学区。


小学:

1.原沈河区中山路小学学区内杏林、迎新、志新、涌泉、天光、西华社区划入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部)学区;

2.原沈河区北一经街小学学区内府北、迎宾社区划入沈河区二经街第二小学学区;

3.原沈河区马官桥小学学区内农科院社区划入沈阳七中卓越学校(东部高品质)小学部学区;

4.原沈河区朝阳一校东安小学(高官台校区)学区内高官台社区划入沈河区朝阳一校东安小学学区;

5.原沈河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学区内六合、秀山社区划入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学区。



今年学区划分范围在哪里可以查询?

您可以通过“沈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沈河学籍”微信公众号、报纸等渠道查询今年的学区划分范围。



学区调整后,入学条件有变化吗?

入学条件基本保持稳定,但可能会根据新的学区情况进行适当微调。具体入学条件请关注市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政策。



之前我报名了民办学校,现又想放弃民办学校回公办学校就读,怎么办?

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其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逾期未履行报到注册手续的,家长需持民办学校开具的同意“放弃入学资格”说明书,到沈河区教育局办理入学申请,由沈河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外地来沈就读,错过了普查登记怎么办?

您可以先在外地办理新生入学、注册学籍。之后按照“沈河学籍”微信公众号中“转入流程”,以转学形式办理在沈就读。



新生入学,如何分班?

为充分体现教育公平,沈阳市已连续多年实施“阳光分班”,分班在家长代表、行风监督员共同见证下,由平台随机产生分班结果。



我家两个孩子入学,阳光分班想分到同一个班级怎么办?

您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时,持学生相关户籍证明向报到学校提出纸质版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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