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过紧日子,各地积极响应号召,对各种费用进行把关。
力争把钱花在刀刃上!
据了解,机关单位出差需严格审批,严禁无实质内容或变相旅游,这点值得肯定。
且有明文规定,财务部门需审核票据合法性,无相关发票或超标准费用不予报销。
可以看得出来,机关事业单位实现的实报实销、按票报销、限额报销的系列制度。
对虚报冒领、转嫁费用等行为将追究责任的行为,打击的力度也是越来越严格了。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差旅补贴由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部分组成,具体标准和管理要求如下。
一、城市间交通费。
乘坐交通工具是有等级标准的,这与很多企业的规定是一致的,比如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以上人员高铁一等座,其他人员只能乘二等座,违规超标的部分要自行承担。
当然,也会特殊情况,比如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或夜间乘车6小时以上,可经批准乘坐软卧,费用据实报销。
又如,能乘坐火车不能选择飞机,不过现实中有飞机打折比高铁要便宜的可能性。
这部分是很透明的,而且是数额比较大。
二、住宿费。
按出差目的地分为省外、省内、市内及偏远地区,标准逐级降低,地区差异明显。
比如在省外,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住宿费限额为500—1100元/天,当然对县城可能会更少,很多时候多人混合居住。
部分城在旺季住宿费可上浮20%—50%。
对于县内出差,很多地方对在县城有房的不予住宿补贴,或者根本没有住宿一说。
三、伙食补助费。
据了解,一般地区的标准是这样的,比如省外每人每天100元,省内市外80元,市内县外30—50元,县内20—30元。
而西藏、青海、新疆等地每天为120元。
当然,由举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不报销伙食补助,不过这往返途中按1天计发。
而且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有些地方需按标准交纳伙食费,最后凭收据报销。
一般情况下,公职人员为了吃好点,在伙食方面可能会自掏腰包承担超标的费用。
四、市内交通费。
比如陕西,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又比如,绥德县市内交通费每天为30元。
可能有人会问,怎么不按实际历程计费。
比如,偏远乡镇跨省出差不一定比到县城的距离就一定要远,这个规定就是规定。
有少部分地区公职人员反映,自家单位的差旅补贴比起以前是拦腰截断式下滑了。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计入个人所得税,不能经一手后还要交税就有点亏了。
以上综合了《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及地方实施细则,具体执行以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最新通知为准,请自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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