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养老金是每个人一生最大的转折,无论多少,低的起码基本生活有保障,高的生活有质量,除了缴费年限外,最重要的就是是否达到退休年龄,而退休年龄以档案记载为准,近日,看到一位47年工龄的退休人员,养老金1万多,原来是以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时间来审定的。
一、档案材料有哪些?一般情况,包括参工前的档案,如入团登记表、入党登记表(也可能在参工后)、毕业鉴定表。参工时的档案,如 招工(招干)审批表、应征入伍审批表(安置介绍信)、大中专学生分配介绍信。参工后的档案,如履历表、职称评审、奖惩登记表、提职晋级表、考核表等
二、档案的形成过程?一般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的档案有专人负责,比较完整。国有垄断行业的职工档案齐全,其他企业类职工档案保管不完善。最初的档案并没有参工前的档案,如入团表,加之没有信息化处理,档案都是后面拼凑整理而成的,说的明白点,参工时并没有审核 参工前的档案,当时没有身份证,有的没有照片,有的也没有出生年月的填写,只填 年龄好多岁,甚至出生时间没有明确公历和农历 。
三、哪个出生时间最准?1995年以前出生的申报上户时的出生时间最准,为何,那时要吃粮、分田土,当然,超生子女申报户口一般靠后,也有晚几年的。
四、出生时间的相关规定
对企业职工而言,执行的是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而言,现在执行的是组通字【2006】41号文件,对于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或户籍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从文件规定来看,企业职工以档案,机关事业单位以档案或户籍最早记载的出生日期。
五、怎么认定才公平呢?从操作层面上看,以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时间好,从公平角度看,原则上以参工审批表记载的出生时间最公平,如以此前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推定年龄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案例.参保人入伍表记载出生时间为1959年12月,1979年应征入伍,而此前的入团登记表记载的出生时间1953年8月,以此推定26岁才参军,当年当地征兵公告年龄为18至21岁。据此认定出生时间1959年12月公平合理。
同样,实践中也有,参工时年龄为16岁,而以入团表推定参工年龄为13岁,出现47年工龄的,当时入团也有年龄规定,一般情况14-28岁,入团表也有误填错填的。
个人认为,参工时的档案经好多部门审批盖章,具有合法性,以档案或户籍最早记载的出生时间有可能导致个别人双重获利。有的地方规定,出生时间的认定原则上以参工时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此前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推定的参工年龄不得违反参工年龄的规定,更合法、合理。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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