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壁赋》教材两处注释中没有体现“所字结构(所+动=名词性短语”),保留了原有的动词翻译,这不符合语法*惯。
具体解释:
(1)纵一苇之所如:一苇(主语);“所如=所到的地方”(名词作宾语);“之”处在谓语位置翻译为动词“到”;全句翻译为“任凭小船到它所去的地方”。

(2)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所共适=所共同享受的东西”(名词作宾语);“吾与子”作宾语的定语;后面一个句子是承前省略了主语(是)即“这”和判断动词“是”;全句翻译为“这是大自然恩赐的无穷无尽的宝藏,是我和你所共同享受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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