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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出台方案,事关高中办学、招生等事项!

2026 05 10 09:32:16

日前,赤峰市出台《赤峰市振兴县域普通高中深化高中带动战略行动方案(2025—2030年)》(简称《方案》),旨在全面振兴县域普通高中(简称县中),同步深化赤峰市高中带动战略,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了具体目标,到2030年,县中办学经费得到足额保障,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每个旗县区至少建成1所优质高中;一线专任教师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达到25%;校长职级制全面实施,校长队伍专业化率达到100%;全市高考“双一流”专业录取人数和600分以上人数力争达到自治区首位,高考本科上线率、特控线上线率进入自治区前三位。

《方案》制定了以下7项重点任务

● 实施办学条件标准化行动:及时优化市中心城区高中和县中布局,确定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等项目;鼓励通过划拨义务教育学校等方式,补充普通高中办学资源;适度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规模,支持在人口集中流入地和学位短缺地区新建高中;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 实施教师队伍专业化行动:严格高中学校**、校长选用标准,规范选任程序;自治区公费师范生(赤峰专项计划)优先保障普通高中师资需求;构建高中学科教师发展梯次成长体系,鼓励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健全优秀教师奖励激励机制,各级各类奖励向高中倾斜;在原有基础上适度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的部分专项用于激励一线专任教师。


● 实施学校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行动:到2028年,培育优质高中不少于15所,实现每个旗县区至少有1所优质高中,建设特色高中不少于20所,启动实施艺体、科技、人文、外语人才贯通培养项目学校不少于20所,推进职普融通试点工作,创办职普融通试点校不少于10所;到2030年,建设在自治区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特色高中不少于5所,建设综合高中不少于2所。


● 实施课程教学提质行动:加强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融合,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因地制宜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育人价值的校本课程;探索建立校内外结合的实践教学基地网络;加大“小初高”贯通培养的学科教学实验学校建设力度,推广先进教学模式与典型案例。


● 实施办学行为规范化行动:全面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严格执行“五统一”招生政策,公办学校除市直属高中和特色高中可按有限流动计划面向旗县区招生外,任何学校不得跨旗县区招生。


● 实施数字化赋能行动:推动县中校园网络升级;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推进教学方式改革,探索利用AI学伴等智能体,构建“未来课堂”新场景。


● 实施办学体制机制改革行动:以高中为核心校组建教育集团,到2028年实现集团化办学全覆盖;组建以特色高中为核心校的教育集团,带动义务教育阶段特长生培养基地和兴趣班建设;探索市域内组建同类型高中教育联盟,实现资源共享、课程共建、师资共用,学生跨校选修。


全媒体记者:周建军

编辑:马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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