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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和年度考核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6 05 10 23:33:40

为全面贯彻D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教职工评价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公平竞争、奋发有为的良好生态,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和内涵发展,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放教师绩效薪酬的提醒函》(市教育局督导提醒函第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为核心,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构建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综合性评价体系。旨在通过优化绩效分配与考核机制,强化价值引领,突出实绩贡献,打破平均主义,激发内生动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助力年轻教师快速成长,为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办学品位的持续提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制度支撑。


二、分配原则


1. 立德树人,师德为先: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引导教职工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弘扬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

2. 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强化岗位责任和工作实绩导向,合理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切实破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3. 注重实绩,科学评价:建立基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多维度的发展性评价体系,注重工作实效和育人成果,鼓励教职工潜心教书育人,勇于改革创新,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积极氛围。

4. 公开公平,规范有序:坚持考核过程与结果公开透明,操作程序规范严谨,确保考核评价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与约束作用。


三、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教师、职工。

四、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1. 组 长:党支部**、校长

2. 副组长:党支部副**、副校长

3. 成 员:由工会、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计财处、安保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3名教师代表组成。

4. 教师代表:教师代表应兼顾不同学科、年龄层次,通过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如任期内有代表调离等原因出现空缺,可按程序适时补选。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涵盖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包括:

师德师风:政治立场、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廉洁从教等。

出勤履职:遵守考勤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工作量:承担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的量与难度。

教育教学:教学准备、课堂教学、学生辅导、教学效果、教研活动参与等。

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参与安全教育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

争先创优:参与竞赛评比、获得荣誉表彰、开展教科研活动、承担公开课(示范课)等。


六、考核细则

采取教职工自评、互评和学校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形式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出勤履职、工作量、教育教学、安全工作、争先创优等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考核基本分为120分,分春秋两学期进行,两学期的考核得分各按50%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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