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
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8〕23号)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的作用,切实做好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的申报条件是: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我县内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补贴扶持。大学生创业补贴优先扶持全州重点产业、本县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用于创业经营活动。对在州级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的,或依托高校创业平台优选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二、补贴标准
大学生创业补贴实行项目指标管理,2021年我县评选4名,经评审后给予每个创业项目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
三、项目申报
补贴项目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申请人先提交纸质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再依托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已享受过大学生创业无偿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表》(见附件2)、《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见附件3)、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对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项目,应优先给予扶持。项目申报时间不超过8月31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
四、项目评审
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由大学生创业团体或个人直接申报项目,按照县级初审、州级认定的程序进行,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县级初审。县人社局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审阅证明材料原件,填写现场查验情况,向州级推荐。
(二)州级认定。州级组织专家,依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对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请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提交所需申报材料(提供原件审核,审核合格后收取复印件)到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就业中心。按报名时间顺序审核,名额满为止。咨询电话:7615476。
附件:
1.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任务分解计划表(略)
2.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认定表
3.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经营规划书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1日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 ↓ ↓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今日头条,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