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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6 08 08 03:38:30

为保证2026年内乡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现就内乡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流程和时间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查看认定结论—领取证书”。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1.“认定批次”选择:

内乡县上半年教资认定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面向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社会人员、在读研究生和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专升本在校学生);第二批次面向符合认定条件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6年4月7日8:00—4月17日17:00。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6年6月15日8:00—6月26日17:00。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请参加第二批次网报和体检。

2.“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选择(不得跨县市区选择):

(1)高中、中职和中职实*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为南阳市教育局。

(2)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或居住证、就读学校、服役所在地)所在县市区的教育体育局。

3.“考试形式”选择:

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4.“是否在校生”选择:

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申请人,统一选择“非在读人员”,核验已经取得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参加第二批次认定的申请人,在“学信网”能查询到本科学历的,选择“非在读人员”,核验已经取得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在“学信网”暂不能查询到本科学历的,选择“在读应届毕业生”,核验本科学籍,并于报名网站能同步到本科学历后,及时补充学历,以免影响证书查询及发放。

网上报名时,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或“待核验”,申请人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上传材料”下相应栏目,根据要求扫描上传相应证书材料,供我单位网上审核。

5.“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

内乡户籍申请人“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持内乡县有效期内居住证在内乡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6.填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

7.网上报名成功后,将生成的“报名号”填写在体检表右上角。

8.所有申请人均需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及以下材料之一: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上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个人页(确保公章内容清晰);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驻内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可现场提供)。

9.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审核阶段结束。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到内乡县中医院参加体检。本次认定只承认本认定机构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否则无效。

1.体检医院:

内乡县中医院(内乡县渚阳大街南98号)

联系电话:13837755444

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自取。

2.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2026年4月13日至4月18日(8:00—10:00空腹,因影响体检结果,10:00后到场的当天不接待)。

第二批次:2026年6月22日至6月27日(8:00—10:00空腹,因影响体检结果,10:00后到场的当天不接待)。

3.体检要求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一份(附件1、2)和与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1寸免冠证件照两张(一张用于体检表,另一张用于认定后粘贴证书,请在照片背面写清楚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有申请人需要在体检表右上角写明4项信息:①本人身份证号②报名号③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④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

如果体检不合格,按医嘱复查,复查仅一次机会。复查必须是初检的体检医院,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再次更换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情况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申请人要合理规划,为可能出现的体检复检情况留出时间。

4.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须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须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3)要求申请人进站体检携带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控,减少聚集,确保体检有序顺利开展,参检人员在体检现场要听从工作人员指导意见,体检期间自觉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4)体检费用按照指定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内乡县教育体育局在收到体检结果后进行网上审核,给出认定状态。

1.网上审核

申请人于体检后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认定状态:

(1)显示“网报待确认”的,指还未完成线上审核,需等待工作人员依次线上审核;

(2)显示“材料待完善”的,需根据系统提示修改报名信息并完善申报材料的状态;

(3)显示“材料合格待确认”、“待认定审批”、“认定通过”的,指已完成线上审核,无需参加现场审核;

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是否有留言,按照留言要求修改、补充认定材料。认定机构认为需要现场审核确认的申请人,会通过系统留言功能告知,本人须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2. 现场审核

(1)办理条件:认定机构留言需至现场审核的申请人。

(2)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3)办理地点及时间:

内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琴治大道与方山路交叉口东北角新法院西侧)一楼高效办成一件事教体局C07窗口

第一批次: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

(上午8:10—11:40,下午2:30—5:30)

第二批次: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

(上午8:10—11:40,下午3:00—6:00)

(四)认定结论

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在发放证书阶段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即为告知。

(五)领取证书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选择证书领取方式。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请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内乡微教育。

二、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内乡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内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2.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务必上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此类申请人需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1.身份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本人户口簿原件或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下列证明材料之一(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
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同步学籍认定的,需在认定通过且毕业后,及时补充学历信息。未补充学历的,系统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查询。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使用手册”相关说明。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按所报名的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未按留言要求操作、错过现场确认时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事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近期免冠正面 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内乡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电话:0377—65333274。

附件1.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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