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申请时间及方式
2025年下半年,毕业证书实行网上申请和审核。考生网上申请毕业、确认信息、缴费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16日,逾期申请不再补发。考生须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zk.lnzsks.com/lnzk.wb)(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选择“毕业申请”项进行网上申请。系统功能开放时间为每天9:00至22:00。
2. 毕业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已注册考生可直接进入“毕业申请”入口,输入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行申请。未获得登录密码的老考生必须注册成为考生。具体报名要求请参见考生报名页面提示。
(二)网上申请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输入“毕业申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申请毕业考生必读》内容,特别关注网上毕业申请、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的开通和截止时间。进入毕业申请页面后,考生必须仔细核实考试状态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主考机构、新老专业计划毕业。服务平台将根据所选专业的毕业情况以及新旧专业计划的替换计划,自动筛选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通过筛选后,候选人即可进入下一步资格预审,并上传电子图片进行确认。
报考专科转本科专业的考生需用手机下载“学信网”应用程序并实名登记个人信息,然后使用“学信网”应用程序扫描服务平台毕业申请页面上的学历查询二维码并授权查询。系统通过学信网完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查询和验证。如果没有此查询授权,毕业申请将无法完成。
考生如对服务平台上显示的成绩有疑问,可以添加、修改、上传照片、照片至报考招生办公室邮箱。如因其他原因“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联系报考招生办公室,详细说明情况,拍照并上传相关材料至报考招生办公室邮箱(见附件1),等待审核处理。
(3)网上确认
网上申请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考生须在线确认并上传毕业前一年内不戴帽子、蓝色背景的正面头像电子图像文件(具体要求见附件2),用于网上身份比对和毕业证书照片。教育部不会登记未通过测试的照片。报名后影像验证不通过的考生需重新采集电子影像。上传照片并比对通过后,完成候选人在线身份验证。如果比对失败,请联系您注册的招生办公室。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确认完成后不得更改。
(4)网上支付
信息确认后,考生须重新登录“毕业申请”页面完成网上支付。付款方式为个人付款。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验证费。未能按时缴纳的,将被视为放弃毕业申请。毕业评估费一经缴纳,不可退还。
(五)评审结果反馈
省招考办公室根据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确认结果和提交的材料,组织完成考生的毕业审核。考生可在公布的时间内通过服务平台查询毕业成绩。
(六)关于领取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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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局规定,自学毕业证书的颁发应在毕业证书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注册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各地发布的公告。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继续执行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发改收费[2021]29号)规定,研究生考试费为50元/生。
4、注意事项
1.对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自学考试的考生,我省继续采用“学信网”网上方式查询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发送至报考地点招生办公室邮箱。《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附有二维码验证码和验证期限。毕业审核期至2025年12月30日。无法提供证明的考生,不能通过毕业审核。
2、2001年(含)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须在网上申请本科毕业前20个工作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认证。如有疑问,可咨询“辽宁省教育学院”,电话:024-86684562;持有军队院校以上学历的考生,其学历应当经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认证;持有国外或海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申请本科毕业时,应拍摄认证报告原件照片作为补充依据,发送至报到地招生办公室邮箱,否则不予通过初审。
3、省招考办公室为辽宁省内多个准考证号考生提供网上申请合并毕业办理。考生将多个准考证号的成绩合并并符合毕业要求后,方可申请合并毕业(详见附件3)。联合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提出毕业申请。
4、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将不予重新批准,可参加下次毕业手续。
5、省招考办公室印制《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报名表内含考生成绩信息),同时发放。《毕业证书》只加盖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和考试学校印章。请考生仔细阅读《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说明并妥善保存。根据教育部规定,丢失的《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不再补发。
6、大专毕业后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的考生,应将《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拍照发送至报到地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报到地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将打印件提交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7、报名时,如考生身体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不正确或考生照片缺失,须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报考所在地招生办公室邮箱,申请修改或补充照片。
8、报考时,考生须认真选择报考专业和院校,确认无误后提交。确认后,申请信息不予修改,毕业评审费不予退还。
9、考生必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防止因密码泄露而导致报名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上举报时,要注意密码保护,以免泄密。因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当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0、考生报名后,可在“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首页“考生毕业预测”页面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选择新老专业进行毕业预测。预测数据仅供参考。请考生注意,2025年下半年是新旧计划过渡期间最后一次按照旧计划申请毕业。 2026年起,考生须按照各专业新方案申请毕业。
11、需要上传电子材料的考生应先电话联系报考的招生办公室,然后上传相应的电子材料。上传时必须按要求注明姓名,并写明姓名、考生号、申请专业和联系方式。 (电子教材的命名方式为考号+名称+教材名称)
12、考生可在公布的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查看毕业审核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结果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注册地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