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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广州多所公办小学发布插班生指引!

2026 05 12 07:33:27


天河区盈彩美居小学





12月18日,天河区盈彩美居小学发布了转学工作通知。(详情可见:广州市天河区盈彩美居小学转学工作通知)


原文内容如下:


一、转学原则

(一)学位统筹原则。转学学位均为统筹安排,学校受理材料不代表能安排到对应学校。

(二)班额限定原则。小学各班班额不能超过45人。

(三)年级限定原则。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盈彩美居小学受理对象

符合盈彩美居小学招生范围,并具备申请条件,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适龄儿童。


三、现场递交申请资料

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

地点:盈彩美居小学一楼广播室(请申请入学学生本人随同到校)


四、申请材料明细

(原件+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户主页、父母信息页、适龄儿童信息页。)

2.在我校地段的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或集资房证明、单位公房证明材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期从2023年12月到2026年12月及以后)等。

备注: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父母不完全房产、祖辈房产、单位公房证明材料的,还需提供父母及子女的广州市不动产查册表。

3. 适龄儿童出生证、父母婚姻证明备查。




天河区棠东小学


12月20日,天河棠东小学发布了2023学年第二学期办理插班生(转入)工作注意事项。

通知内容如下:


一、转学原则

1.学位统筹原则

转学学位均为统筹安排,学校受理材料不代表能安排到对应学校。

2.班额限定原则

小学各班班额不能超过45人。

3.年级限定原则

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受理对象

符合棠东小学招生范围,并具备申请条件(含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适龄儿童。


三、申请材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孩子页、爸爸页、妈妈页)

2.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有以下几种情况):

a. 完全房产证

b. 不完全房产证+房地产登记薄查册表

c. 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地产登记薄查册表

d. 祖辈房产证+房地产登记薄查册表(如祖孙不在同一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资料审核

时间:2月26日下午2:30—4:30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小学



白云区马务小学




12月20日,广州市白云区马务小学发布了关于办理中小学插班统筹学位的通知。


白云区机场西小学





12月20日,白云区机场西小学发布了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插班生招生指引。原文内容如下:


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我校插班生招生工作,现将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插班生招生情况、报读条件、报读流程进行如下指引:


招生对象:一年级至五年级学生。

招生地段:心谊社区、机场西社区(棠下原村民、万方园、腾龙阁、翠逸家园除外)、金迪社区。

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1月8日 下午2:00-4:00


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于同一张A4纸;

2、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或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身份证办理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首页+父亲页,复印于同一张A4纸;户口簿首页+母亲页,复印于同一张A4纸;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

5、房管局开具的房产证明

a.学生所在户籍对应房产不属于其父母双方名下的,必须到房管局开具学生父、母及其所有子女无房产的证明;

b.学生所在户籍对应房产属于其父母名下的,必须到房管局开具学生父、母及其所有子女的房产证明。

6、学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免冠小一寸彩照一张

8、儿童免疫证验证证明

到棠景街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云区三元里大道1089号)

※广州市内转入我校的学生需要提供《广州市学籍卡》和《全国学籍卡》并盖原就读学校公章;

※广州市外转入我校的学生需要提供《全国学籍卡》并盖原就读学校公章;

※填写完整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体育东教育集团核心校




12月19日,广州体育东教育集团发布了体育东教育集团核心校转学指引。原文内容如下:


一、转学原则

(一)学位统筹原则。转学学位均为统筹安排,学校受理材料不代表能安排到对应学校。

(二)班额限定原则。小学各班班额不能超过45人。

(三)年级限定原则。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受理对象

符合学校招生范围,并具备申请条件(含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适龄儿童。


三、申请时间

见各学校门口张贴的通知


四、申请材料

(一)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含地址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如果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本,需复印两本户口本);

(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原件,复印件(若产权人与户口本户主不是同一人的,需要提供《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结婚证或学生出生证的原件,复印件);

(三)在现就读学校开《广州市网学籍证明》(如市外转入无需提供)、《国网学籍证明》(市内、市外转入均请尽量提供);

(四)家长亲笔签名的《转学申请书》一份;

(五)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提交方式

见各学校门口张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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