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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论坛】论民族志方法在村寨志编修实践中的运用||周永健

2026 05 10 03:23:45

论民族志方法在村寨志编修实践中的运用

周永健

摘 要:村寨志编修因档案文献匮乏而困难重重,依托民族志方法,以一年为周期,开展田野调查(参与观察、深度访谈),系统收集村落资料,特别是人文与社会材料,弥补文献不足并凸显文化独特性,可以撰写富有乡土气息的村寨志书。将民族志研究特性与村寨志需求结合,推动编修转向村民主体性叙事,实现文化根脉立体化呈现,可以有效提升村寨志书质量,亦可为基层文化记录提供方法论参考;但需结合档案文献等材料,确保村寨志编修的系统性要求,满足地方志书对自然和社会的全面、客观、系统记载的体裁要求。

关键词:地方志编修 村寨志 民族志方法 田野调查

我国具有编修地方志的良好传统,但迄今为止,村寨志编修依然未纳入地方政府修志范围。因此,在官方修志体系中,目前村寨志编修还处于缺位状态。而村寨志编修具有特殊性,特别是修志资料采集利用存在严重缺环,需要开展田野调查搜集素材。笔者近年主持四次村寨志编修实践,感知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界广泛使用的民族志方法,值得在村寨志编修工作中吸纳利用。民族志方法作为一种深入特定文化群体,理解其社会结构、行为模式、文化观念和生活世界的研究方法,在村寨志编修中能够超越简单的事实罗列和史料堆砌,赋予村寨志以深度、温度和生命力,更真实、立体、生动地展现一个村寨的独特风貌和文化底蕴,可以较为集中地搜集村落人文资料,弥补村寨文献资料不足的遗憾。

一 村寨志编修吸纳民族志方法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广大乡村正经历着深刻的社会文化变迁,村寨志编修不仅被赋予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使命,更是记录乡村历史与文化的工作。面对村落社会档案文献严重不足、动态变迁的现实,采用民族志方法,以“参与观察”“深度访谈”为核心,可以承担起对村落历史与文化深度诠释与抢救性记录的重任。

(一)村寨志编修与民族志方法借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地方志编修实行省、市、县三级修志制度,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人民政府分别承担编修对应的三级地方志的责任。迄今为止,国家层面还没有将村寨志编修纳入官方修志工作范围,各省人民政府也未将村志编修纳入官方修志的范围。

史志编修特别强调文献基础,县志、乡镇志都有较为系统的档案资料,且都是政府机关相应职能部门系统书写、按年度上报,因此编修县志、乡镇志,在资料问题上并不存在太多问题。但是,一般的村寨很少有现存的文献积累,这是村寨志编写遭遇的最大问题。因此,撰写村寨志,前期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开展田野调查和搜集资料。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领域已经广泛使用的“民族志”研究方法,特别强调深入生活世界,开展田野调查,采用参与观察法、访谈法,透过田野观察与文化解释,揭示社会行为背后的意义与逻辑,理解“他者”的处境与价值,是探索复杂社会现象、实现跨文化理解的重要工具。

因此,在村寨志编修中,特别需要借鉴民族志方法要义,采用民族志之田野工作方法与文本书写模式,以实现村寨志编修之材料搜集、文化理解诸环节的工作;采用民族志方法而书写的村寨志,更有利于凸显“村民”主体地位,“村落文化”贴切诠释与材料搜集的系统性。这样书写的村寨志文本,自然具有更强的可读性。

(二)民族志研究方法要义

1922年,马林诺夫斯基所著《西太平洋的航海者》出版,创立民族志(ethnography)系统方法,提出“参与观察法”,主张研究者必须走进他者的社会生活,亲身体验其文化实践,并通过学*语言、参与活动、建立关系,理解本地人的世界观。此书出版,标志着现代民族志方法的确立。具体而言,民族志方法关注特定地域族群,长时间参与或生活在其中,获取原始研究资料,以共时性描述,全方位、多层次地凸显当地土著人的生产生活等,并声称以此方法,可以赋予其研究科学性。但民族志方法最初只适用于“简单社会”的研究。

民族志发展经历早期业余民族志、专业民族志、经典民族志三个阶段。经典民族志模式要求研究者下到田野点进行调查,把观察到的当地人民的生活方式记录下来,细部刻画其经济交换关系、家族制度、宗教仪式过程,以之说明社会整体和文化全貌。但民族志研究方法需要研究者对田野点开展长期研究,也即针对某个社区、区域、社会、文化或其他单位的长时间研究,这往往需要在多次重访的基础上完成。

民国时期,民族志方法引入中国,被吴文藻等学者用于研究中国这个复杂文明社会,由此形成“社区研究学派”。“社区研究”之社区,即“村落”。研究村落微型社区以透视中国农村社会,已经成为中国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研究的一大传统。克利福德·格尔茨说:“正是通过理解什么是民族志——或者更准确地说,理解什么是从事民族志——才可能迈出第一步,以理解人类学分析作为知识的一种形式到底是什么。”

20世纪70年代以来,民族志研究理论、方法面临深刻反思,强调研究过程中的伦理责任、权力关系与话语策略。格尔茨等学者提倡“文化解释人类学”,提出“深描”概念,认为民族志的任务是揭示行为的深层意义,而非仅作表面记录。格尔茨对民族志文本写作策略进行深度批判,促使研究者更加关注民族志写作中的“声音”“位置性”与“代表性”等问题。进入21世纪,民族志方法不断演化,呈现出跨学科融合、多样化应用与技术更新趋势。民族志开始与行动研究、叙事研究、话语分析等方法结合,当代民族志不再是单一学科或固定方法的代名词,而是成为一种灵活、反思性强、富于解释力的研究取向,致力于揭示社会经验中的细节、差异与复杂性。

民族志作为一种定性研究方法,让研究者对感兴趣的人群进行综合考察,在人文社科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我们提供了深入了解社会和文化现象的重要途径。民族志方法采用参与观察、深度访谈、档案记录检视、文本写作方式,强调整体、参与性、描述性、解释性,这恰恰适合我们对一个村寨的调查研究,并撰写比较有分量的村寨志书。

(三)民族志方法在村寨志编修中的运用

从研究方法看,民族志的核心在于“参与观察”,研究者经过系统、全面观察和参与后,就研究的文化现象水到渠成地得出结论。但此方法耗时较长,至少以1年为周期,研究者带着问题获取第一手资料,并记录田野调查感性认识文字资料。民族志文本书写采用定性分析,投入理解,分析资料而形成。因此,采用民族志方法助力村寨志编修,需要以1年为周期,扎实地开展田野调查,做好前期资料搜集与文化解读准备。具体而言,大致分为前期准备、实地调查、文本书写三阶段。

在前期准备中,须围绕村寨志编修这一特定的主题,设定调查提纲,明确需要研究的问题与走村串户时需要调查的群体。此阶段,需要充分根据村寨志撰稿纲目,拟定调查提纲,摸清拟调查群体的基本情况。

传统人类学的民族志是一种实地调查研究方法,试图进入一个特定群体的文化内部,通过观察与访谈的方式“自内而外”地来展示对意义和行为的说明,这是一种“深描”的方法。在实地调查阶段,进入村寨后,村寨志编修者化身为村落文化的“观察者”,须主动与村民即“观察对象”建立对话桥梁,详细记录观察现象与访谈情况。此阶段,除了传统的田野调查文字记录,还须注重涉及村寨志编修的资料搜集与整理;须借助摄影摄像、录音笔等电子设备,辅助记录,以便于后期村寨志书写阶段翻检与“重回”田野调查现场。

从研究文本表达看,“民族志”被视为描述社群文化的文字或影像。在文本书写,也即村寨志撰稿阶段,需要将参与观察搜集的资料,转化为既体现人类学特征、更符合村寨志志书要求的文字。具体而言,在遵循史志体文本的一般原则下,须描述村寨中所观察群体的文化特性,注重“村民”的主体性书写,留意文本的严谨性与可读性。

二 村寨调查准备与过程管理

民族志方法的精髓在于“深入田野”的实践过程,村寨志编修前的田野调查需要研究者主动介入、与调查对象互构共建,并最终生成志书的洞察力与文化解释的效度。因此,调查前的准备工作与调查中的过程管理,都需要精心设计,必须构建一个既具操作性,又充满反思性的田野工作框架。

(一)拟定村落调查提纲是前提

采用民族志方法,开展村寨志编修前的田野调查工作,首先需要拟定一份调查提纲。鉴于村寨志编修主要依托开展田野调查获取资料这一特殊情况,拟定一份内容充实完善的田野调查提纲,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但此种田野调查提纲务必细化,且具有操作性强的特征,才能保证调查环节的有序推进,获取的调查材料完备而有效。编制调查提纲,需要根据村寨志篇目设置拟定,强调落地实施的贴切性,也就是要细化纲目,预设调查之村落历史与文化事象的调查与访谈层次与切入点。

基于民族志研究方法,为村寨志编修而开展的田野调查,须特别关注田野资料搜集。因此,在编制《村落调查提纲》时,须依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中国传统村落立档调查·田野调查手册》,细化调查要素。2024年1月5日,国家文物局发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试行)〉的通知》,其中有“不可移动文物分类标准”。涉及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文化景观、化石地点、其他),共6种类型不可移动文物。一个村寨未必有如此门类齐全的文物古迹,但此标准则是必须参照的权威标准。不仅符合学术通例,也是官方认可的标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可以直接使用。

具体到某一个传统村落的田野调查,村落之不可移动文物更常见、更多的表现形态,往往需要关注的民居建筑、祠宇、遗址、道桥、沟渠、碑铭、戏台、井泉、墓葬等形态。村寨志需要记载的所谓“文物古迹”,也未必完全符合考古学意义上的“文物”之年代要求,而需要综合考量纳入村寨志载录的意义、价值,因此,毋须拘泥于考古学定义的“文物”限定。而应该更多地关注其建造年代、风格、形制、结构、材料等要素。

村寨志编修与文物普查之要求、操作迥异。因此,在参照“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之分类标准的同时,还可参看参照冯骥才主编《中国传统村落立档调查·田野调查手册》。该书涉及立档调查体例、工作程序、图片范例几个方面问题,特别是“立档调查体例”中,对文字内容、数量与要求,图片内容、数量与要求,图片拍摄技术标准均有详细的规定,且有《中国传统村落立档调查(文字)归档表》《中国传统村落立档调查(图片)登记表》,可操作性强,后期资料处理也很系统、方便。

(二)村寨田野调查准备

村寨志编修需要系统而全面的资料支撑,民族志研究方法强调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互动关系。因此,村寨志编修课题组进入村落前,须做好相应准备,确保田野调查有序推进。进入田野并非简单地“到达”村落,而是需要与村寨建立起可持续的社会关系网络。因此,在进入田野之前,村寨志编修课题组须提前与村支两委取得联系,建立信任,获得知情同意,承诺保护受访者隐私,并尊重村落的文化价值观,形成合作与交流的基础。

在此过程中,常见策略包括寻找重要文化报道人,帮助研究者融入群体。村寨中的某些人,因其机缘、经验、天分或训练,而能提供某些生活面向的全部讯息或有用讯息,因此成为重要文化报道人。此外,较为理想的状态是能够明确提出要求,让村支两委在课题组开展田野调查期间,尽可能地安排工作人员协调、沟通各村民小组。

出发前,搜集与村落有关的文献资料,课题组提前阅读,知悉村落基本情况,同样显得尤为重要。文献搜集时,除了正式出版的村寨资料外,还需围绕自行拟定的关键词,搜集相关文献资料,并及时分发给课题组成员,要求充分阅读,熟悉村寨及其地域之基本社会、人文与自然信息。

村寨志编修项目主持人还需要提前做好分工,分头负责,确保村寨志编修篇目之材料搜集环节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项目主持人还需做好准备,以便于在实际的田野作业期间,因应现实处境而不断地调整村寨志编修之撰稿框架。此外,责任分工须考量田野调查报告整理、书稿合编阶段,项目负责人均需宏观掌握,承担主体责任;特别是书稿编纂阶段之文献资料的梳理、征引利用,长编稿合成,尤其村志书稿合成、增补与完善,均需项目负责人承担主要工作责任。

(三)村落田野调查过程与细节管理

注重村寨田野调查过程管理,因应工作进度与开展情况,随时调整田野调查细节,才能保证村寨志编修所需材料搜集的全面与准确。在实际操作中,村寨志编修多以课题组联合工作的方式进行,人多手杂,从田野调查到文本书写,诸环节质量把控显得非常重要。就笔者这几年带队做田野调查,编修村寨志的实际经验看,课题组成员在入村调查时很兴奋,但在撰写调查报告时不少人就很为难。这就需要村寨志项目主持人首先要注重田野调查环节的工作细节。

田野调查期间,村寨志编修课题组须参与村落日常活动,避免仅作为“观察者”存在;且需保持开放姿态,以学*者而非审判者的身份进入村落。因此,村落田野调查不仅是高强度的体力活,更是对意志力的磨炼,需要课题组用脚步踏遍村落各个角落,在行走中发现线索、找到主要村落文化遗存。课题组按照各自分工有序推进,做好录音、笔记,拍摄相关图片;侧重点在于村落风俗、社会历史、生计方式、姓氏文化等展开。

一是要制定课题组田野调查期间的作息时间,确保材料搜集与初步整理能够“当日事当日毕”,杜绝拖延。二是对课题组成员每天书写的调查日志之写法,有一个大致的要求,特别是比照村寨志编修体例与篇目,强调要素完整,没有缺项与遗漏。作为村寨志项目主持人,须认真审读课题组调查日志,以此督促书写并检验调查效度,及时发现问题。三是每天晚上须开会总结当天的调查工作,课题组成员须逐一发言,开展讨论与分析,保证信息畅通、集体智慧充分发扬,并因应调整调查内容与调查方法;特别要关注调查期间,相同调查问题的村民之差异化甚至矛盾性访谈表达的判断与采用问题,需要认真核实与权衡。

在村寨调查结束后,须要求课题组成员各自提交田野调查责任板块的调查总结与反思,特别需要分析自己承担的田野调查,强调责任板块资料搜集的情况,罗列缺项、遗漏项,以及需要增补调查的问题,为完成此次田野调查报告撰写后,在后续补充调查工作做好准备。

为了保证村寨志编修的质量,基于民族志方法的村寨田野调查,需在至少1年的周期内,多次重返田野调查之村落,系统而全面地参与观察、访谈,才能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例如,村寨志必然要涉及的村落岁时节庆、人生礼仪的书写,仅仅是通过访谈获取资料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需要一个年度内,村民举办岁时节庆活动、婚丧嫁娶仪式的时间节点,课题组需要重返村落,参与观察并翔实记录诸活动细节。

三 在田野调查中寻访纸质与数字文献

以民族志方法为导向的村寨志编修,须建立在田野工作与文献爬梳的辩证互动之上。在田野情境中“寻访文献”,本身就是一种田野实践,可以将静态纸质文本与数字记录,重新置于其生成和流转的社会文化脉络中,加以激活和解读。

(一)村委会保存档案文献

村委会与个人保存的档案、图书,均属于村落文化遗产,归于“物质文化遗产”中“不可移动文物”的范畴。但是,就田野调查实践的操作层面看,在实地调查中,可以将文书档案、图书单列出来,作为专门调查门类,以方便操作。

文档资料的搜集是民族志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凡涉及村寨志编修篇目的各种文档、图片和视频资料,均需关注。此类文档资料可能包括历史记录、官方文件、媒体报道、个人信件、日记、摄影和视频记录等。开展村寨志编修前的田野调查时,首先要关注对村委会档案室所藏档案的利用。

但是,就目前笔者在贵州省的田野调查经验看,各地村委会虽然普遍建立了档案室,可入藏档案非常有限。即使是数量相对丰富者,档案门类并不齐全,畸轻畸重情况明显。特别是收藏档案时间范围比较短,一般为近20年的材料,也不乏入藏了20世纪80年代的一些村委会记录材料,但数量极其有限,缺乏完备性。

村委会档案文献是解读村落相关信息的重要材料,特别是涉及村情寨貌时,还是较为权威的资料。村落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姓氏、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的梳理与研究,也需要这些材料的支撑。村落生产形态诸问题,同样需要上述村委会档案材料支撑。

(二)村民保存家庭档案

家藏证照档案。田野调查中,须留意村民家庭档案保存情况,涵盖各类证件、荣誉证书、契约文书、信函、老照片等。这些家藏档案,在村寨志编修中,证照、证件、契约等,分析涉及时代的社会政治、经济、乡村基层社会秩序控制诸问题,价值很大。信函中的信息,无疑可以增强村寨志文本的社会史、乡土与生活气息。老照片存留的众多信息,非常有利于复原众多已经随岁月而流逝的乡村信息,且插入书稿,不单纯增强图文并茂效果,更有年代感与厚重感,让解读文字不再苍白。

家族谱牒。这是数量很大的一种村民家藏文献类型。就笔者这些年在云贵川渝四省区生活、工作,特别是田野调查的经验,西南诸省区乡村社会编修、续修,以及保存家族谱牒是异常普遍且比较完备的区域。特别是在贵州乡村社会各姓氏群体中,几乎都保存了“老谱”,并坚持续修新谱,数量巨大,不失为一个很有分量的学术研究话题。家族谱牒非常有助于编修村寨志时,获取姓氏、家族较为权威的文献资料。可以说,家族谱牒对于村寨志编修的价值是多向的,既可以厘清姓氏渊源、人口与迁徙,还有关于*俗、乡村教育文化、乡贤、文献辑录与保存的重大价值。

礼仪账簿等礼俗记录。在调查时,不要忘掉涉及乡村礼俗的诸多文本记录材料。例如,礼俗活动中“办酒”的开支清单、厨师、菜式、摆式等。但搜集此类家庭档案时,会涉及一些伦理问题,如礼簿,村里重要人物的笔记、日记,当地人会很敏感。调查者需要好好沟通,确保材料中隐藏个人信息。若将此类材料与口述史结合,无疑是血肉丰满,可读性与纪实性极强的村寨志文本。

(三)个人著述与科仪本

村寨乡贤之个人著述,包括学术研究著述、诗词歌赋等纸本文献,未必正式出版,但却是研究当地人文与文化的重要支撑材料。因此,在进村入户调查时,务必关注此类信息,并访谈相关情形。征得持有者同意,最好借阅或者拍摄此类材料。例如,2022年1月,笔者率队在贵州省仁怀市鲁班镇陶家寨村开展田野调查期间,发现该村人才辈出,自清末以来,有多部个人诗文集传世,且现当代同样有古典诗词歌赋个人著述产出。于是在撰写该村村寨志时,笔者也充分利用这些材料,对乡村文化传统做了较为翔实的书写。此外,还制作文献辑录、艺文目录表,附录于志书之末尾,便于一目了然地了解整体情况。

科仪本。乡村社会从事各类仪式的“先生”,一般有自己的坛班,因此持有成体系的主持仪式的科仪本。须关注此类科仪本文献,最好征得同意,拍摄或者复制科仪本。此为研究村落仪式的重要支撑材料,也有保存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乡村仪式是最富于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化类型之一,涉及婚丧嫁娶、岁时节庆仪式,通过科仪本的搜集整理,无疑让村寨志文本的地域特色凸显。

四 寻访村落文化遗产及其人文内涵

文化遗产是村落历史记忆的载体、社群情感的凝结,对村落文化遗产的深度寻访与解读,是赋予村寨志灵魂的关键。运用民族志的“深描”与阐释学方法,可以穿越文化遗产的物质表象,探寻其背后流动的历史叙事、社会结构等信息,揭示村落文化的内在逻辑与独特价值,超越“档案式记录”,进行“文化解读”。

(一)村落公共物质文化遗产

寻访村落文化遗产应当参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试行)》的分类标准,以全局观的角度,从可以移动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两大类调查入手,做到心中有数。

例如,村落公共物质文化遗产调查须涵盖庙宇、祠堂、戏台、古桥、书院、鼓楼、历史遗址(包括各级文保单位)、古井、墓地、寨墙等。在实地调查中,村落历史建筑的名称、年代、功能及其价值要准确记录,以便于村寨志编修时利用。

其他一些村落历史见证物,例如,历史界石、古树名木等,也当纳入调查范围。此外,村民保存的祖宗像、祖宗轴、祖宗牌位,以及有年款的对联、匾额、家庭居室物品、瓷器等,也须特别关注。村落可移动文物包括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工具、武器、礼仪用器、生活用器、艺术品、文书档案、图书等,这些文物的材料和材质大致分为有机质和无机质两类。文书档案、图书已在上文中涉及,此处不再赘述。

(二)村落民居建筑

村落民居建筑包括经典民居建筑、普通民居建筑两种类型。经典民居需要关注其内部、外部、细节、建筑装饰构件。普通民居也要关注其外部、内部、细节、建筑装饰等,如砖雕、石雕、木雕、灰塑等。同时,需要注意地域建筑特征、材料特征。经典建筑要写明年代和历史、建造人(户主)、建筑规模、结构、特点与价值。有地域特征的建筑构造和材质、有特点的民居,也要特别调查,做精细化记录与描述,最好绘制草图,并与拍摄的图片配合使用。例如,2022年底,笔者曾带队在遵义市鲁班镇做村寨志编修调查,就曾对当地因烤烟生产而形成的烤烟房,做详细调查。对其形制、结构、功能与烘烤过程,进行较为详细的记录与描述;进而,实地考察烤烟房的运行模式,进行现场观察。这样,撰写的文本材料就异常鲜活,不走样,也得到当地村民认可。需要注意的是,民居建筑拍摄与记录,除了对其正面情况的准确记录外,还需要观察民居院落左右侧面、后檐的情况,以及屋顶结构的记录与描述。

(三)村落作坊

乡村社会传统手工业、农产品加工方法,促成村落作坊的形成。因此,村寨志编修中,须关注如油坊、造纸坊、豆腐坊、染坊、陶瓷作坊、打铁铺等。调查作坊时,须调查作坊生产工序、生产的产品,以及作坊的历史与特点、生产工序的特殊性等问题。

例如,编修村寨志时,笔者曾调查过黔北地区一家酱香酒酿造作坊。首先是遵循酱香酒酿造工艺流程,逐一察看蒸煮、摊晾、发酵、取酒、储酒、污水处理等物件或场地;进而访谈作坊主人及工艺师,对酿造诸环节的信息,尽可能获取更多更全面的材料。再就作坊主的酿酒与销售经历做一番访谈,这样就大致可以保证撰写的文字,不仅要素齐全,而且具有生活气息,让文本表达接地气、能够落地。

(四)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

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包括已经列入各级“非遗”保护名录的项目,还需要关注未列入上述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二者同等重要,不可偏废。因此,在实地调查中,一定要全面调查。具体而言,涉及民间信仰、民间文学、民间戏剧、民间美术、杂技、武术、民间医药等方面的内容。

在调查操作层面,需要关切活态的“非遗”形态、器物与文献等历史见证物、制品(美术类)、传承人四个层面的内容。该村“非遗”的地域特征、民俗功能及传承人的小传,则是具体操作中须特别记录的内容。例如,笔者在黔北某县调查时,曾注意到某户人家几代人都在经营“纸火”生意。所谓“纸火”,即在丧葬道场,或者民俗信仰仪式中,焚化的用雕版印刷的法事文书。此户人家家传此类火纸雕板,共计120余块,乃道光年间雕板,至今都还在使用。自家手工印刷后,拿到小镇出售给举办丧葬道场的掌坛师,或者其他村民。其家不仅保留了完整的一套雕板,还在活态传承。这套雕版与印刷技艺,无疑具有村落民俗与社会研究的重要价值。笔者不仅拍摄了印刷过程,也购买一套完整的120份“纸火”,对后续的书稿撰写与研究有很大帮助。

五 在参与观察中记录生产生活方式与地方性知识

生产生活方式,是嵌入在村落民众日常实践中的、活态的文化体系;地方性知识,是乡村社会“默会的”、但须通过亲身实践方能*得的智慧。村寨志编修者基于参与观察方法,通过“融入”与“体验”,可以解锁上述村落文化密码,记录无法言传的身体技艺、决策逻辑、生态智慧与社会时间节奏,从而实现对村落生活世界最本真、最深邃的书写。

(一)接触日常生产生活

民族志方法强调“现场性”,即村寨志编修课题组必须深入村寨的自然情境中,理解村民行为与文化事象发生的背景与意义。具体而言,村民的日常生活调查,要想撰写的材料细致完善,需要依照参与观察的方法,身临其境,且参与村民之日常生产活动,方可取得全面而准确的信息。村寨志编修前的实地调查中,涉及该村落的农、林、牧、副、渔各业之日常生产活动,均需调查。要注意表现生产内容、生产方式和物产,以及新的乡村副业与企业业态调查。而当地特有的产业、生产方式、物业,更需要认真调查。

一是生产工具调查。以农耕器具、工匠用具、运载与背负工具、加工器具为主要调查对象。例如,风车、水犁、耙、水磨、辘轳以及渔具、猎具等,均为调查对象。此外,有地域特点的生产工具更需要特别关注。

二是手工制品调查。乡土各类手工制品均是关注对象,例如,用于生活应用、游艺、摆设等各类陶瓷、草编、布缝木雕、石刻、纸扎等物品是具体的调查对象。有地域特点的各种手工制品和材料,以及游艺活动的时令功能,均需要详细调查记录。

三是交通工具。如畜力牵引的各类车,以及轿子、滑竿、筏子等,要特别注意调查各种地域性交通工具的名称和用途。

通常而言,一个地域的手工制品、交通工具、生产工具的调查,除了入户调查、拍摄外,还需要特别注重当地场镇中,上述物品的贸易情形。按照笔者经验,必须专门抽出时间,趁着逢场天去“赶场”。生产工具之样态、种类,以及农家使用的手工制品,均会在集市交易中全面呈现。这样就可以弥补在村落入户调查时,获取的零散的图像对比,形成完整的生产生活器物资料。

(二)感知村落民俗生活

民族志研究方法所追求的文化理解,并非“抽象的普遍性”,而是对具体文化世界的“深描”、也即通过对村落行为及其所嵌入的文化意义系统的细致描写,使外部读者能够理解行为者自身赋予行为的意义。田野调查中,务必高度重视参与观察村落民俗生活的重要性。

就近几年在村寨志编修之田野调查实践的感受,但凡赶上村寨中的婚丧嫁娶活动,一定要积极参与其中,仔细揣摩民俗活动的意识细节、筵席准备、礼尚往来、人际互助,以及远亲近邻各色人等,在社会关系网络中的角色定位与应对行为。这样,不仅观察、获取关于民俗生活的第一手素材,更可以观察乡村社会结构与运行机制。从而保证撰写的村寨志符合实际,也更加具有乡土气息与生活韵味。

一是日常生活。日常饮食制度、生活物品、服装、生活方式,以及新的文化设施与文化方式,特别需要注意有地域特点的生活方式、生活场景、服装的调查。

二是礼俗生活。需要关注岁时节庆、人生礼仪,以及集市贸易等调查。具有明显地域特点的礼俗生活与仪式,更需要特别访谈与调查。

三是家居信仰。如信仰偶像、行业神、保家仙等调查,需注意其摆放位置、相关器具及供品的调查与拍摄。对该村由古代传承至今的民俗信仰的偶像,则需要注明神名与神职。

笔者在实地调查中,就曾多次参与乡村社会的满月酒、婚礼、丧葬仪式、拜祭*俗活动,以及乡村戏剧演出前后的仪式细节。也曾进入田间地头,参与村民的农业生产活动,调查特种蔬菜种植、销售之沿革,以及各种农作物的栽培技术,特别是地方性知识。

(三)记录村落人物与村落口述史

开展村落田野调查时,需要重视村落中主要姓氏家族墓地墓葬碑刻的调查,收集重要人物的生卒年代、世系信息,并整理口传逸闻,确保全面性。当然,最为理想的模式是制作拓片,这样能够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拓片也是极为重要的村落文献,可以列入村寨志的附录中。此外,家族谱牒、口传资料,也是村落人物资料的主要来源,但需翔实调查,并注重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还需要对搜集的村落人物资料,进行分析鉴别,去伪存真。尤其对于未载录的史实,更需要多方求证,保证记载的真实性。

按照传统的史志载录人物之规范,须遵循“生不立传”原则。章学诚认为:“史传之作,例取盖棺论定,不为生人列传。”其用意在于“所以远迎合之嫌,杜是非之议耳”。生人不能立传,其事迹不等于不能入志。生人之事迹入志,可以以事系人,把某些杰出人物事迹载入相关志文。也可以采用列表方法,把某些有一定影响人物的基本情况和突出事迹入表记载。因此,可以通过传记、名录或事件相关记载方式,处理与村落重要历史事件有关的在世人物入志的问题。

此外,村寨志编修,应当注重村落口述史记录。毕竟在乡村社会,存世文献实在太少,编修村寨志团队,除了“应收尽收”地调查、搜集上述档案文献、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等材料之外,寻找村寨中的“乡贤”“耆老”访谈,记录他们关于村志历史、人物、风土人情诸问题的回忆、口述材料,是弥补文献缺憾的有效手段。《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关于“资料”的规定中,也提及“适当使用调查资料和口述资料”。

口述史乃“亲历者叙述的历史”,口述史是“把历史还原为普通民众的历史,还原为与人民大众共写的历史”。目前,史学界对口述史的功能和价值有一个基本的共识:能够扩大史料的范围,弥补文献史料的不足和印证真伪;提供了新方法,拓展了历史研究的新视野和领域,或是能更深入地发掘传统史学所无法看到的深层历史。口述历史突破传统上历史的来源必须取决于文字的限制,将历史的取材与资料来源扩展到相关人员的叙述,并将“历史诠释权”回归于广大的村民群体。在口述过程中,每个人都是事件的参与者与解释者。在村寨志编修中,口述史更是彰显出特别的作用,能够让村民直接叙述生活经历和直观描述历史。

村寨志编修中,口述史探究的对象多为村寨个人或者集体的记忆;因此,在村寨田野调查中,应选择对村落历史有重要影响的人物作为口述史访谈对象。近几年,笔者因编撰几本村寨志而开展田野调查时,在调查提纲中就特别预设了村寨历史口述史、村落逸事口述史、村落文化口述史、村落人物口述史、村落产业口述史,以及脱贫攻坚口述史几个板块,让课题组分别承担不同板块口述史的采写任务。

就实际效果看,还算大体上网罗了村寨的一些重要口述材料。当然,口述史方法,可以将历史人类学、民族学,以及社会学的一些田野调查逻辑吸纳,进一步保证采录过程的多元化视角与存留乡土社会更多的文化事象,并深度挖掘其文化内涵,也就进一步确保编撰之村寨志的学术价值。

六 田野笔记与村寨志书写

基于田野调查而书写村寨志是充满选择、诠释与反思的建构性实践。须审视田野笔记所蕴含的主观性,探讨如何在村寨志书写中妥善处理“我”的在场,如何协调“主位”与“客位”视角的张力,编修一部既忠实于田野经验,又具有高度学术自觉和自我批判精神的志书文本。

(一)民族志书写与村落调查田野笔记

从民族志书写角度看,须记录调查人们的日常生活,焦点放在人类思想和行为中较可预测的形态上。田野笔记是民族志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们记录了研究者在田野中的观察、访谈和个人反思,包括对日常事件的描述、对访谈的反思、对参与者行为的分析以及研究者的情感反应。田野笔记不仅是数据的主要来源,也是研究者理解和解释研究群体文化的基础。

格尔茨所谓“深描”正体现了这种从具体出发、不断追问,并翔实记录的思维路径。基于此,为编修村寨志而开展的村落田野调查活动中,课题组成员需要具有灵活性和敏感性,适应变化中的村落研究环境,特别注重田野调查笔记的书写,确保数据搜集的质量和深度,确保能够提供对村落全面、深入和多维度的理解。满足村寨志编修需要的田野笔记,通常具有叙事性、层次性和反思性,兼顾资料呈现与理论阐释;要注重使用本地语言与概念,呈现文化内部视角;达成文化理解与社会沟通的双重目标。

(二)村寨志编修体例须因地制宜

2022年1月26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中指办字〔2022〕15号)。该方案涉及村寨志编纂要求、编修体例问题。与之配套的4份附件:《中国名村志丛书凡例》《中国名村志丛书参考篇目》《中国名村志丛书编纂规范》《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申报表》,对村寨志编修中涉及的诸多问题均有详细规定。同时,对申报纳入“名村志文化工程”,支持出版的途径也有相应规定。

但在实际操作中,各村寨情况未必能够完全对应官方指导文件关于“篇目”设置的规定。因此,不必拘泥,应当灵活调整篇目,因地制宜地设置与调查村寨实际情况相一致的篇目结构。事实上,笔者主持编撰的4本村寨志,各自之篇目设置,也是不一致的。当然,《中国名村志丛书参考篇目》也明确规定:“在确保志体前提下,各村志在篇目设置、体例体裁方面可进行适当创新,重点突出‘名’与‘特’。”

(三)村寨志书写须凸显村落文化特色

村寨志编修的目的,是为乡村社会留档、存史、纪事。就村寨志编修体例、技术路线而言,并非采取传统的官方正统史志编纂模式,而是凸显民间文献、口述史、村寨档案、山野碑碣题刻的采集利用。尤其是采用田野调查的方法,会增加村寨志文本的乡土气息,也就成为其特色。村寨志编修文本的此种情形,除了学术范式之转向的意义外,更因为乡村社会文献缺失的现实所逼迫,不得不如此为之。

正因为如此,村寨志书写必须凸显村落文化特色。具体而言,村寨志须紧密地贴合乡村,记录村寨历史、文化与社会等全方面信息,突出地域特色与族群文化传承。因此,课题组须特别重视村落之自然、人文景观挖掘,关注村落民俗民间文化汇集与展示,彰显村落独特的自然与人文魅力,呈现其深厚的村落文化底蕴。

在村寨志书写环节,须强调村落地物地貌、关联气候与物产,刻画典型传统建筑之细部特征,并解读其独特的文化内涵,传统村落布局之建筑理念、人与自然观、建筑装饰装潢、居家环境与陈设,并由此而解读村寨志社会结构与秩序构建。此外,方言与民间文艺的记录与分析,传统生计方式与特色产业述说,村落人物与轶事的载录,也是凸显村落特色的重要篇目。

当然,基于民族志研究方法而撰写的村寨志,须注重主位观点与客位观点的区分,强调将当地人取向的观点与研究者取向的观点结合。还须避免文化偏见,避免将先入为主的观念带入村寨调查与后期村寨志书写环节。

结 语

民族志基于实地调查来理解和解释社会,并提出理论见解,它既是研究方法,也关联写作文本。借用民族志方法,以一年为周期,扎实地开展田野调查,搜集资料,解决村寨志编修缺乏文献资料的现实困境,是一种行之有效、富于生活气息的学术路径,也整合了多学科理论与方法。基于扎实的田野调查,村寨志编修者融入村落社会,在访谈和观察中,捕捉村落生活诸方面的细节,网罗散佚在乡土社会的各种形态的素材,让普通村民的影像、心态、个人与家族历史跃然纸上。

将民族志方法深度融入村寨志编修,促使村寨志编修者去理解、记录和诠释村寨。这样编纂的村寨志,不仅是记录,更是对乡村文化根脉的守护和对村民主体性的尊重。如此撰写的村寨志文本,无疑是一种对传统方志编修方法的补充与调适。当然,也须充分认识到,在村寨志编修中采用民族志方法也存在局限性,此方法并不能完全满足地方志书对自然和社会的全面、客观、系统的要求。因此,还需遵照村寨志书编修体例要求,采集、增补其他资料,与田野材料互为印证,以满足编纂之要求。

来源:地方志研究(原文载《中国地方志》2026年第1期。)

作者:周永健(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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