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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志愿填报指南: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解读

佚名 2024-06-01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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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志愿者报名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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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推荐【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届招生简章发布。

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以及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及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学校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江苏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41年,1955年更名为南京铁道运输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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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中俄合作办学的铁道运输运营管理、铁路信号自动控制专业采用“3+0”培养模式。学生修完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亚历山大一世皇帝颁发的学历证书。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机构是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织招聘宣传工作组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该地区的招聘宣传咨询工作。招聘宣传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在职教职工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行政部门、学校督导部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上级行政部门和学校督导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同时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在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指导和统筹协调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学校近年来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铁道运输专业分专业类别招生,包括铁道运输运营管理、铁路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路供电技术、高速铁路建设与维护五个专业。一个学年后,学校根据专业岗位要求、学生学业成绩及学生个人意愿,在专业类别内确定学生具体专业。

第四章 入学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考核,具体办法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以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为依据,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报考铁道运输(含铁道运输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建设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与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铁道车辆技术、铁道机车运行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护技术、铁道物流管理等轨道交通专业(含高职本科中外合作及分段培养的相关专业)的考生不得为色盲、色弱。

第十六条 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落实加分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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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普通类(理工科、文科、史科)和艺术类招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按照本地区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招生。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录取比例,原则上按平行志愿录取比例控制在105%以内。生源不足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参与平行志愿(含本校志愿)征集或者选择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被录取的考生,学校采取“分数优先、顺其意愿”的录取方式。被录取考生的基准分数按照“备案分数+同分排序”的规则进行排序,即备案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江苏考生如按上述分数相同排序后,仍排名相同,则按高中综合素质测评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通过的科目数量排序录取。学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意愿明确的原则安排招生专业。

第二十条 高考考生选修的外语科目不受限制,但学校公共外语班只提供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学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每学年学费(以人民币计)。文科专业学费为4700元/学年,工科专业学费为5300元/学年,艺术专业学费为68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为19200元/学年。学生公寓住宿费为四人间1500元/学年,六人间1200元/学年。(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05]210号)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现作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自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校外竞赛(学科、文学、体育)奖等十余种奖助学金,奖学金覆盖率达45%。设有以生源地为依据的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万元的助学贷款。学校设立了学费减免、缓交学费、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交通补助、伙食补助、寒暑补助、新生绿色通道入学补助)、爱心互助基金等资助项目,对建档立卡学生(扶贫攻坚五年过渡期内)给予全额学费减免。

第二十五条 学校邮寄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邮政编码:210031;招生咨询电话:、;招生监督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站:。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及高校向社会公布,各类媒体摘编、发布的本章程内容如有误解,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前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原有的政策、规定即行废止。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欢迎报考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专升本免试生招生录取工作简章

按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转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甘教函[2021]46号)和《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转本科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2022]1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专科转本科免试招生工作,保证学校专科转本科免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01

部分

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兰州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6209

【学校地址】

西固东校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西固西校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539号

兰州新区校区:兰州新区贺兰山大道北段1169号

【办学类型】公办本科高职院校

【期限】2年

【学校简介】兰州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我国陆块几何中心、黄河之滨、美丽的兰州市。学校伴随着新中国第一座现代化炼油厂和第一个化学工业基地而诞生,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6年成立的石油部兰州石油学校和化工部兰州化工学校、兰州炼油职工大学、兰州化工职工大学。1999年转制为甘肃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整合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兰州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办学资源,建立公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首批28所国家级示范性高校、国家优质院校、首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甘肃省“双一流”大学建设单位,设立甘肃工业技师学院、甘肃石油化工技师学院。 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中国最具特色十佳职业院校”“中国最具就业能力十佳职业院校”“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五十强”“全国社会服务贡献五十强”“全国教学资源五十强”“全国实习管理五十强”“全国学生管理五十强”“全国首批‘1+X’试点院校”“全国高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煤炭教育先进单位”“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甘肃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招生对象

02

部分

(一)在国家计划招生的具有甘肃省学籍的应届毕业生高职(专科)中,符合免试入学条件之一的甘肃省应届毕业生,即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违法违纪行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于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只需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即可。

1.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3.在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赛中进入前三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举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4.荣获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5.高职(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

6.免试入学竞赛资格名单见附件1。

(二)退役后到甘肃参军并完成高等职业院校教育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含新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兵)。即从甘肃省境内、境外入伍并取得退役证件的具有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教育的退役大学生兵。

03

部分

专业和课程

2022年高职(专)至本科招生设4大类13个专业,根据学校自愿报名、考生报名情况,由省教育厅统筹下达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免试生招生计划纳入招生总体计划,单独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单独列出,纳入免试生总体计划。(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网上报名及志愿者申请

04

部分

2022年甘肃省免试高职(专科)生转本科录取实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网络平台管理,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

01

注册网站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普通专升本”栏目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免试生网上报名”,进入免试报名页面,按提示进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报名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02

报名时间

第一轮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8:00至2月18日18:00。

第二轮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8:00至3月10日18:00。

03

防范措施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信息,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下一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2、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正面免冠照片,头部占照片面积的2/3,底色为白色,宽高小于240×320(像素),高度不小于宽度,文件大小不超过30K。

(二)志愿者报名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开始填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按照高职(专科)专业(医药卫生类除外)二级专业类别与我校二级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进行,同一专业类别内可报考不同二级专业。免试考生每次只能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类别),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05

部分

资格审查确认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1.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省内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招生免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并将资格审核表及竞赛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就读高职(专科)学校。

2、退役大学生士兵完成网上报名后,需下载打印《甘肃省高职(专科)转普通高校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附件3,经退役军人事务部审核盖章后,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提供退役证、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3、甘肃省高职(专科)免考生报考本科采取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网络平台管理,招生学校将根据网络平台生成的免考生志愿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完成后,普通应届毕业生由原单位向我校报送《高职(专科)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附件2,退役士兵向我校报送《甘肃省退役大学生报考本科资格审核表》附件3备案。

专业能力测试

06

部分

1.测试方法:

考试为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二)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专业能力考试第一轮将于2022年3月3日9时至11时举行;

全省统一专业能力考试第二轮将于2022年3月13日9:00至11:00举行;

3. 考试地点: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西固东校区(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四)考试内容:

职业能力测试大纲由学校制定,具体请参考《兰州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职业能力测试大纲》

07

部分

入场

1、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

2、在学校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学生。

3、我校根据招生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并接受申诉和问责。

4.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后,报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邮寄至考生所在地高职(技术)院校招生部门。

5. 录取结果可登录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

查询。

6.2022年3月9日前完成第一轮免试生招生工作。如未完成免试生招生计划,则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第二轮免试生招生工作。第一轮未被录取或放弃报考机会的免试生,可参加第二轮免试生招生工作。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第二轮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重新报考,第一轮申请自动失效。

7.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省普通本专科统一考试。自愿放弃资格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全省普通本专科统一考试,但不再享​​受免试考生录取相关政策,各项免试录取条件不作为参加统一考试的加分条件。

收费标准及奖励和贷款政策

08

部分

1. 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按属地原则收取,按照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统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预缴结算制度。学费:按照《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规定收取。理工科专业为4500元/学年,文科专业为4300元/学年;住宿费:按照《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规定收取,800-1100元/学年,学校安排住宿,按相应标准收费。 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准的为准。

2.奖、助学、贷款政策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学年获8000元人民币,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每学年获5000元人民币,国家奖学金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人民币。

(2)学校提供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

(3)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等形式提供资助;

(4)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企业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学金;

(5)对通过现代学徒制项目考取的学生,合作企业将额外设立奖学金、助学金;(6)高校学生入伍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制度执行。

09

部分

新生注册及审核

1、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入学资格。被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退役士兵还须携带退伍证明原件。

2.免试学生入学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受过处分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生在免试入学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免试入学资格,已录取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审核确认免试入学资格的学校将按照学生管理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4.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及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阐明:

1、学校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本专科免试入学工作,考生切勿受骗。

2、本简章内容如有调整,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为准。

3、本招生简章如与国家及甘肃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及甘肃省政策为准。

结尾

为方便考生及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了解、掌握招生信息,我校即日起启动2022年专升本招生咨询服务。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线上咨询:

1. 招生信息网

2.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石油化工招生就业(shzsjy)

3、为方便考生家长电话咨询,学校各分校区均设有区长,欢迎大家电话咨询。

(一)招生就业处招生咨询

相关工作人员会及时回复,尽力做好服务,欢迎各位考生报考兰州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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