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退役军人保障,再忆政法干警招录制度
作者丨邱同伟
他们是一群这样的人
和你一样曾经穿过个那一抹迷彩
或许在新疆的哨所,或许在内蒙的边防,在祖国不会忘记的地方。
有的在站岗执勤,有的在汽车连,有的在卫生队……
他们是武警,他们是解放军,
他们曾经是军人,如今更是一名警察。
和第一批军校4+1学员一样,这批人被寄予了厚望——既政治业务素质高,又军事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补充到公安系统和司法系统的警队,为基层为中西部和欠发达地区补充警力和智力支持。
没错,它叫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
2016年,这一项惠及退伍士兵的试点工作停止了。
政法干警是指由教育部,司法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发起的,一次集公务员,高考(或考研考试)为一体的入学考试,参加每年九月份的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录取后到大学(指定院校,大多数为警察学校)深造两年,按照每个月500生活补助,免交学费,毕业(严格按照大学毕业过程,取得毕业证)即获得公务员编制和到报考岗位工作,岗位(根据地方编制和现实需求)主要有法警,公安民警,司法系统的监狱警察等。
简单的说就是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士兵能报考的一项招警考试。考上就有了大学以上学历和公务员编制的工作。
全国2016年试点计划招录培养3617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2761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856人。其中,法院系统303人,检察系统195人,公安系统1718人,司法行政系统1401人;笔者就是退役士兵其中之一。
从历史实践中来看,政法干警招录的试点工作既有利也有弊。
两年到五年的军旅生活,外加两年的高等院校学*,基础教育与专业教育,部队政治军事教育与大学文化素质教育,揉成了有机统一的整体。
国家用了一笔资金和时间,培养出来一批我们这样的人。
和国考省考公务员考试相比,它属于另辟蹊径。
和便捷机制内部考试相比,它属于“绝对”公平。
以前都说当兵有“安置卡”,回地方安排工作……
后来招高中生,招大学生士兵,招优质兵源。
时代进步,社会竞争激烈,每年的应届毕业生更是逐年升高,公务员考试更是走独木桥。
两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部队生活。回到地方,如果没有安置,拿着不是很及时发放到安置费,我想很多人这时候都会迷茫,我要去干什么?我能干一些什么呢?爸妈也老了,自己孑然一身。
很显然政法干警招录,利大于弊。尤其是对退役军人。
从地方角度看:
由于编制控制,以前警察的招录来源大多是省考和国考。事业编制考试等形式,军转安置等等。
报考者最低限制为大专以上学历,且年龄为30岁之内。经过笔试(申论行测),面试,公安基础考试,体能测试,符合视力要求。(以上不同警种考试和条件略有不同)
但术业有专攻,招录的警察素质能力参差不齐,社会阅历等等各方面略微无法适应警察的日常工作。尤其是统招大学毕业生,经过短期培训,如去管理监狱罪犯,可想而知难度系数。
但在实践中,警校生比社招更受欢迎。
因而近年来发展出新的改革趋势:
以后警察会从警察院校直接招录(类似报考军校),结合地方技术人才招录两种模式。
警校是职业教育,指向性强,服从命令和警务技能业务熟练,用人单位更倾向于选择。
从退役军人安置来看:
实际上,还有一种模式,即政法干警招录。
立志从军的高中毕业生,和投身军营的大学生士兵,他们为国为家奉献了自己的青春,爱情甚至生命。在面临退伍归乡时,更应该为他们的未来,发出呐喊不是吗?
他们不乏高学历的人(大学生士兵)
他们不乏特殊技术的人(特战,反劫机,特种兵)
部队不乏素质与能力并存的人,让他们的才能有的放矢,让他们把部队的作风带到警营。
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警察队伍。
然而理想很骨感,现实真的很残酷。
有的人很优秀却当不了人民警察
有的人简单的内部考试却成了警察
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放弃一定失败
不要把这个世界让给你所鄙视的人
最后希望退役军人保障法快来吧!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