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源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根植于华夏三千年文明之中,传承于新中国60余年的法治实践。广义上讲,检察文化是指检察官群体长期工作、生活及其各种社会活动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讲检察文化是指检察官群体在司法活动中所特有的信念和价值观,主要包括检察机关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科技文化、行为文化等多个方面。其核心是检察官群体的价值观。
作为检察官仅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专业知识、业务水平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检察官要有一颗公正善良之心,即有一颗为了追求公平正义敢上九天下黄泉,虽九死而未悔的丹心;有一双洞悉是非曲直、不揉一粒沙子的慧眼;有超然特立、冷静笃定的性格;有悲天悯人、体恤众生的情怀;有耐得住寂寞、洗尽铅华的定力……而这一些高贵品质正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核心。因此,塑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就离不开检察文化建设。
确立法律信仰
构建先进检察文化,首先要实现检察官价值观的转变,需要弘扬一种人文精神,即法律至上精神、公平正义精神、崇尚科学精神、无私奉献精神、为民请命精神,总而言之是检察官的一种法律信仰。检察官的法律信仰直接决定检察官的执法动机和价值目标,检察官只有获得了法律信仰的精神支持,才能忠诚于法律,才能具有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守法精神和为民请命的护法品格。而目前我们的检察官队伍的法律信仰又如何呢?是不是每一位检察官都能把崇尚法律至上精神当作自己人生的终极追求目标呢?事实上我们的检察官队伍整体上的职业道德水平还参差不齐,这与我们的检察文化建设错位有很大关系。如何塑造出忠于祖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崇尚法律的检察官,这就要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中去找寻。
文化的力量在于传承和教化。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就要找准载体,创新机制,大力发掘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弘扬关羽之忠、包公之清、海瑞之廉。从法律信仰的角度来确立检察文化构建,主要从价值观引领、行为规范、结构聚合、形象塑造、辐射传播等方面打造检察官的法律良知,如将法律名言、格言制成标语、标牌等悬挂在检察官工作、生活的场所,使检察官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法律的俊美和庄严。开展“廉政亲情寄语感悟”、摄影、读书、笔会等活动,利用家庭亲情、传统文化元素打造廉政文化品牌,使检察官在自我认知中明白什么是检察工作的警戒线或底线,为检察法律监督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古人云:“凡良吏,明法律令。”法律良知可以促使检察官把握公平与正义这一基本价值取向,它是检察官的人性基础,只有保持法律良知,才能维护检察官的道德底线,只有心存良知的检察官才能做到不以权谋私,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最大限度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确立法律信仰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而检察官内心深处的法律精神必将推动法治建设的全面发展。
构筑精神家园
构建先进检察文化,就要为检察官构筑一个精神家园。检察官是一个寻求和实现公平正义的职业,公平正义是检察官的使命,检察官的职业道德是构筑检察文化的支柱。检察官也是普通人,难免也有人性的弱点,但是法律赋予检察官的天职,却要求检察官不仅高雅纯洁、超凡脱俗,还应该甘于寂寞、不慕虚华,这就是检察官的精神家园。而在现实生活中,检察官却要面临着纷繁复杂生活的各种诱惑和矛盾,检察官如何处理职业行为和日常行为、政治和商业之间的社会关系,如何与同事、群众、律师、法官打交道,这都是当代检察官要面临的课题。
构建检察官的精神家园,就要关注检察官的日常生活和精神生活,首先要从优待警,提高检察官的工资、职级待遇,使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其次要关注检察官的精神生活,重视检察官的文体娱乐和文学艺术活动,以强健其体魄、健康其心理、启迪其思维、陶冶其情操;同时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学*和交流活动,关心检察官8小时以外的工作、生活和学*,使检察官在心灵上对检察事业有归属感、认同感,在行为上有约束感、危机感,从而使检察官放弃世俗名利、舍弃声色犬马和庸碌无为的人生轨迹,并成就其甘于寂寞、不慕虚华的精神家园。
创新发展机制
构建检察文化,就要建立一种促进文化发展的机制。从某种意义上说,检察文化建设就是一个检察体制被另一个创新的检察体制所取代的过程,因此,创新文化发展机制是其精髓。
创新文化发展机制,一是要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起一整套职业道德规范的现代管理制度,它包括监督机制、竞争机制、用人机制、奖惩机制等,做到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用机制创新来促进制度规范,从而引导和激发检察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挖掘其潜能,使公平正义成为检察官执法的自觉行为。二是要在检察机关内部强化宣传教育职能。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党风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同时还要注意培养行业典型,特别是要培养在执法过程中无私无畏、不畏强暴的典型,通过载体的教化,提升检察官的素质魅力和人格魅力,从而在全体检察官中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弘扬正气的良好精神状态。三是建立检察文化研究机制,并把研究成果不断转化成检察文化发展的动力。
总之,检察文化是人类文化的一条小溪,它同检察官核心价值观建设相辅相成,只有二者紧密相连、相容共生,检察官的职业价值才能在法治建设中得到真实体现。只有通过构建先进的检察文化,才能在检察官核心价值观塑造中不断总结和吸纳社会文化的优良成果,使文化的触角触摸到检察官的心灵,使公平公正执法成为检察官的职业*惯,从而提升检察官的是非、正邪、善恶的理性判断和价值评判能力,为检察业务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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